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业务网上申请与审批通知

2024-12-02
来源:网络整理

各有关院校、单位:

按照学校相关安排,本着“多信息、少跑腿”的精神,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对横向合同评审、招标业务审批、横向项目实行网上申请流程管理业务自9月30日起审批并核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横向合同审查

1、签订横向合同前,项目负责人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中的链接登录科研管理系统(点击成果办,然后选择技术合同预审功能),或直接登录通过门户网站到科研管理系统进行合同登记;

重要提示:必须使用项目负责人的账号进行操作。

2、合同预登记,需详细填写合同相关信息,并上传合同电子文本(可以是word/pdf)。完成后,需要点击提交;需要先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请在甲方信息备注栏中注明A。方第一枚邮票;

3、学院(二级单位)对合同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进行审查。其中200万(含)以上的合同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批;

4、合同返还。对于有问题的合同,各级审核人员可以通过系统将合同直接返回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根据流程修改完善合同并重新提交。各级评审人员将合同退回。具体修改意见可附在系统中;

5、合同审核完成后

(一)合同签订前,项目负责人须先登录广东省科技商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技术合同登记。参见操作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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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0万元以下合同或需要先加盖公司印章的合同,由项目负责人打印,学院相关负责人签字(如公司先加盖公章,则加盖公司印章);然后发给1号楼的学校老师,在学生服务中心二楼加盖学校合同印章。

重要提示:项目负责人必须保证纸质合同与已审核并保留在系统中的电子版合同一致。

(三)其他合同,由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工作人员打印学校合同并盖章,然后通知项目负责人到1号楼学校服务中心二楼领取。

重要提示:他人可以代为领取,但领取时必须提供项目负责人签署的校内安全研究承诺书(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主页下载)。

2、招标业务及横向项目流程管理业务审批

1.投标业务是指项目负责人代表学校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各类项目投标的申请业务。

2、横向项目流程管理服务包括:

(一)合同变更申请。例如,甲方变更标的、变更合同金额、变更合同方案等,经系统审核同意后,签订补充协议。签署补充协议无需通过网上合同审核流程;

(2)加盖公章的申请。如学校公章、学校法人印章、学校认证印章等;

(三)学生证使用申请。如学校事业单位法人证明、学校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学校开户许可证、学校资产负债表等;

3、项目负责人需通过网上服务大厅中的链接进入申请页面(搜索关键词“招标”、“其他横向业务”)进行相关申请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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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必须使用项目负责人账号进行操作,投标业务经理与后续横向项目负责人必须为同一人;

4、按照提示如实填写相关申请信息,填写需要使用的邮票种类和数量,核对需要领取的材料;

5、招标业务须上传全套招标资料电子版,其他横向业务须上传电子版待处理文件(可以是word/pdf文件),涉及打印的文件须上传;

6、学院(二级单位)对申请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审批。投标业务获批后,公示3天;

7、如申请未获批准,对于有问题的申请,各级审核人员可直接通过系统将申请退回给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修改完善后可再次提交。各级审稿人可在系统中返回申请并附具体修改建议;

8、审批通过或公示三天后无异议后,项目负责人可登录系统打印审批单,持审批单到相应部门加盖印章或领取相关资料材料。

3、其他事项

1、上述服务开通后,科技成果转化办公室原则上不再受理现场申请;

2、本通知未涉及的业务,如横向核算等,维持原流程,办理地点为1号楼校务中心二楼;

3、学院(二级单位)须由本单位科研带头人履行上述审核职责,或授权科研秘书履行上述审核职责;

4、如有疑问请联系:张文、寇玲梅、倪建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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