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在多家媒体上看到很多博主在谈论这个问题,其中包括律师和房屋中介。不少人表示,“按照《物权法》,闲置的房子只需要交50%的房产,太浪费了,我很奇怪,度娘很郁闷,什么叫‘房产’?”其实并没有什么《物权法》,其实与物权相关的法律法规有很多,其中有《物业管理条例》、《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与财产直接相关,而《民法典》中也有937条从第950条到《物业服务合同》, 《住宅室内装修管理办法》等,其中并没有《物权法》。
现在是法制社会。在公共媒体上发布短视频并没有错,但不能毫无事实根据地胡言乱语,误导观众。你要给观众合理的意见,引导他们遵守法治。不要为了吸引眼球或吸引流量而这样做。发布一些极端的短视频。
现在我说一下我查到的一些信息(以江苏省为例):
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2004年1月1日颁布实施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物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或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移交物业的。购房人的房产、物业服务费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支付。
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厅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五条,业主应当自房屋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交付日期(符合竣工和交付条件)和入住通知。按月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符合交付条件且建设单位已书面通知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物业公共服务费自书面通知载明之日起计算。物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业主的,物业的公共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无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设局于2020年4月1日起实施的《无锡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六条:业主应当按照房屋销售合同(符合竣工验收条件) ) 及入住通知书。物业公共服务费自房屋交付日次月1日起按月缴纳。物业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建设单位原因未能按时交付业主的,物业的公共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
苏州市物价局、建设局2014年7月1日起施行的《苏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新建普通住宅初始物业管理期间,业主未入住或入住入住后使用,并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公司,期限不超过24个月,按70%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期限超过24个月的,可由双方协商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后,优惠措施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非普通住宅、非住宅物业公共服务费优惠措施按照合同执行。
徐州市2020年1月1日起实施的《徐州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条进一步明确了空置房屋公共服务收费政策:在业主大会成立前,因业主原因,办理入住手续,入住后未入住或未使用的,将闲置超过六个月。若超过六个月,业主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取得确认来自物业服务公司。空置期间,按合同规定收费标准的70%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业主大会成立后,由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
对于因业主原因未能及时入住,或入住后未入住或使用的住宅物业,业主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服务公司,经确认后,缴纳物业公共服务费达到规定标准的70%。减免期限最长为24个月。业主大会成立后,业主大会应当与物业服务公司达成协议。
我在南京没找到(不能说不存在,但确实没找到,如果确实存在,希望网友们留言帮助更多的朋友),我也没有没有在其他几个城市检查过。事实上,这很简单。只需百度各个城市的国家发改委网站,然后查找“规范性文件及解释”等相关栏目即可。输入后,通常会有一个搜索框,输入“房产”或“房产”。 “服务收费”等关键词,在搜索内容中搜索“**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然后查看是否有相关内容(这里就不一一查看了,确实太多了) ),一般来说,部委、省级出台的法规,只是描述了大体的框架。具体细则需要由市级根据各市实际情况制定,然后报省级备案。所以每个城市的折扣都是不一样的。有的城市有折扣,有的城市没有。我们可以争取有优惠政策的城市(不能让一些不好的房产抢了我们的血汗钱,这是法律法规赋予我们的权力),而没有优惠政策的城市,我们也可以尝试一下最好与物业服务公司进行谈判,争取实现双赢,相信物业服务公司也乐意这样做。
最后,我个人认为,物业服务公司与业主的关系就是水与人的关系。业主是水,物业服务公司是船,物业服务公司归根结底是企业。他们需要赚钱可以理解,但赚到应得的东西也是可以理解的,也是不合情理的。赚钱真是可恨。三天不给他水,他还是会渴死。房地产服务企业确实很辛苦,承担着一半的民生工作。但不少企业缺乏管理、质量差。近年来,房地产行业一直在进行改革,我们希望尽快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环境。居住环境优美、舒适。同时也奉劝各位业主朋友,物业费要尽快缴纳,服务费也是需要收费的。
其实我想发这篇文章已经有一年多了,但看到网上这么多毫无根据的文章和视频,我担心一些无良博主会把我引入歧途。最后希望本文能够对广大车主朋友有所帮助。如果您有相关问题,请在评论区分享并向我们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