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自贸港科技体制改革三年攻坚方案:科技特派员项目试点实施方案

2024-12-10
来源:网络整理

五指山市科学工业和信息化局、三亚市崖州区科学工业和信息化局、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特派员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贯彻落实《国家科技体制改革三年规划》 《海南自由贸易港(2024-2026年)》(琼办发〔2023〕43号),深入推动科技人才向基层倾斜。根据《海南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试点实施方案》,现确定你单位为试点,招募一批科技特派员,共同支持科技特派员开展科研论证和成果推广。相关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型及方向

该科技专员项目为海南省重点研发专项项目。申报必须符合行业需求导向,因地制宜培育壮大市县特色产业,支持科技专员围绕服务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开展技术创新、成果展示和推广应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研究推广应用一批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

二、相关要求

1.各试点单位可组织科技专员申报重点服务区域优势特色产业创新需求的项目。每个试点单位推荐的项目数量不超过20个,并按照需求重要性排序上报。

2、项目负责人应为现任科技专员,解决问题能力强,服务效果好。项目技术先进适用,对服务当地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增加农民就业增收具有示范带动作用,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省级财政资金。省科技特派员项目财政补助金额为每个项目30万元。

4.试点单位财政配套资金。试点单位提供不低于省财政资金50%的配套资金,并自省科技厅下达项目批准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将试点单位的财政配套资金直接拨付给项目承担单位。技术并按照省重点研发项目经费分配的有关规定执行。 。

3. 申请流程

按照通知要求,试点单位围绕海南省优势特色产业创新需求,组织项目申请单位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填写项目申请表。服务区。申请流程为:

1. 使用您的帐户登录。已在本系统注册的单位或人员可以直接使用账号登录。未注册单位需登录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点击“注册”,按照提示完成注册流程后登录。每个单位只能注册1个“单位管理员”账号(“单位管理员”)管理员”帐户不能直接应用项目)。未注册的申请人,点击管理系统中的“申报用户登录”,按照提示进行注册。注册完成后,在管理系统中再次点击“声明用户登录”即可进入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登录界面进行登录。

海南省农科院现任院长_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_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2、在线填写。项目申请人登录管理系统,选择“重点研发专项-重点研发项目(联合征集)-科技特派员(农村科技司)”端口填写申请表,并填写《海南省省科学技术特派员项目申请表》在线。

3、试点单位推荐。试点单位对项目申请单位的科研场地、设备、人员、财务状况等进行现场核查后,向项目单位出具批准推荐函和财政配套资金承诺书(见模板附件)确保项目单位具备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条件。 。项目申请人在附件“项目推荐信”栏上传“推荐同意书及财务配套资金承诺书”。确认无误后,在线提交给单位管理员审核。

4.在线评审。申请单位管理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在管理系统中提交至省科学技术厅。

5、本次申请网上提交时间为2024年5月25日至6月25日17:00,届时申请系统将自动关闭。请各单位提前做好项目申报,避免集中造成拥堵。

4、注意事项

1、项目申报实行无纸化。申请人在填写申报表前,应仔细阅读相关填写说明,并按要求认真填写。它必须完整、准确和真实。

2、申请人在管理系统中填写申请表,并扫描上传申请表封面及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承诺项目申请人申报的材料、配套经费和数据真实、合法、有效,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负责,具备基本的科研条件、科研人员实力和开展项目实施的财政基础。

3、申请人未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的,正式审核不予通过。

4、项目申请抄袭核查要求按照《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关于2024年省级研发项目抄袭核查有关要求的通知》执行(琼克函[2023]第 675 号)。

5、申报单位或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等违反科研诚信行为的,将纳入科研信用体系。

六、已立项的项目将在省科技厅门户网站上予以公示。

5.申请咨询电话

1、报关系统技术咨询:;

2、业务咨询: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

海南省农科院现任院长_海南省农业科学院_海南省农业科学院党委书记

五指山市科学和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亚市崖州区科学和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

海南省农业科学院:

附件:推荐同意书及资助经费承诺书(参考模板)

海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 年 5 月 15 日

(本文为自愿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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