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调整国谈药双通道管理及单独支付政策通知

2024-12-17
来源:网络整理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调整部分国家讨论药品

关于“双通道”管理和分开缴费的通知

各区市医疗保障局:

根据江苏省医疗保障局江苏省卫健委《关于建立健全全民医保与全民药品“双通道”管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苏医保发[2021]40号)江苏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双渠道”管理机制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根据《目录》(苏医报发[2022]25号),现对部分国家管制药品的管理办法进行如下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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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曲妥珠单抗注射液、贝伐单抗注射液、阿达木单抗注射液、雷替曲塞注射液、厄洛替尼口服缓释剂型、地拉罗司口服缓释剂型等6种药品,调出单独支付目录,继续保留双渠道管理。

2、国家医保协商药品目录中的艾曲波帕乙醇胺片转入“双渠道”管理、单独付费目录。

3、国家医保协商药品目录中的盐酸埃克替尼片由“双渠道”管理转为“双渠道”管理、单独缴费清单。

4.调整药品范围包括医保目录中相同通用名称、相同剂型的仿制药和生物类似药。

五、省级医保经办机构要及时更新我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药品目录数据库中的相关信息。各地要按照国药实施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政策和办理服务。管理连接。

本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江苏省医疗保障局

2022 年 4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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