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恋爱结婚后感情破裂,王雪委托律师提起离婚诉讼

2024-12-18
来源:网络整理

案件概要

王雪和李光于2015年5月相识,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三个月后,他们相爱了,并很快领了结婚证。结婚一年后,他们有了一个女儿,名叫李茜。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感情基础本来就薄弱的两个人,在婚后却因为性格不合、价值观不同,经常会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两人也长期分居两地。王雪带着女儿独自生活,李光却对此视而不见。他的行为彻底打破了两人之间本已存在裂痕的关系。

王雪知道他们的关系已经无法挽回,于是她主动向李光提出离婚。但两人在财产分割、孩子由谁抚养等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每次谈判总是不欢而散。王雪不想再浪费时间,于是委托婚姻家庭团队的王媛律师作为她的诉讼代理人,提起诉讼。在了解了委托人的诉求以及夫妻俩的纠纷焦点后,考虑到女儿已经6岁多了,已经有情感意识,王律师认为,尽可能的调解更有利于维护孩子的身心健康。王雪听从了 我接受了王律师的建议。

由于李光在调解过程中表现出了强烈的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意愿,王律师与李光进行了深入交流,向他讲述了分居期间王雪抚养女儿的辛苦,以及与李光的关系。女儿和王雪之间。关系更加深厚,彼此密不可分。如果强行让孩子过来,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李光得知这一情况,明白女儿非常依赖王雪,于是他表示愿意放弃争夺抚养权,赡养费每年都会支付。但王雪不想以后再和李光发生争执,坚持要求赡养费必须一次性支付。王律师考虑委托人的角度,基于两人关系已经彻底破裂,且调查显示李光确实有能力一次性支付赡养费,于是再次沟通调解,李光最终同意一口气支付赡养费。 。

最终,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两人自愿离婚;

2、李茜,嫡女,由王雪抚养。李光在女儿18岁之前一次性支付了22万元的子女抚养费(包括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

3、登记在王雪、李光名下的财产归对方所有。各自名下的房屋抵押贷款各自负责偿还,双方所欠的其他债务各自负责偿还;

4、王雪主动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办案经验

王源律师:“法律规定,夫妻离婚时,不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向另一方支付子女抚养费。子女抚养费的多少可以根据孩子的实际需要、双方的承受能力来确定。”父母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应该定期给付,已经有这种情况,夫妻双方都想抚养孩子,在我们的调解下,男方放弃了,同意放弃抚养权,愿意给孩子付费。客户还表示,每年都会提供支持。她以后不想再跟男方交往了,希望赡养费一次性付清,作为代理人,我们会尽力为客户争取更多的利益。经过一番努力,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双方成功解除婚姻关系,获得了孩子的监护权以及18岁之前的所有抚养费,财产和债务也顺利分割,实现了所有诉求。 ”

案件律师

王源

婚姻家庭事务组专职律师

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

专业领域: 婚姻家庭事务

同行评价:王律师善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始终坚持持续改进。平时注重扎实学习,办理多起婚姻家庭事务、合同纠纷案件。尤其在婚姻家庭事务领域,办理抚养权纠纷、婚姻债务分割、婚姻财产分割、婚前财产纠纷、结婚赠与等案件类型有广泛的研究,参与处理过许多复杂案件。帮助当事人摆脱婚姻痛苦,争取更多的婚姻财产分割。

注:文章中所有姓名均为化名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