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含义
货物运输保险是指承保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损失的保险。 按货物运输方式可分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陆路货物运输保险、航空运输货物保险、邮政包裹保险和联运保险。 货物运输保险的期限通常按一次航次或一次装运计算。 任何对货物运输有保险利益的人都可以投保,如货主、发货人、托运人、承运人等。货物运输保险承保的危险事故包括雷电、海啸、地震等自然灾害; 船舶搁浅、搁浅、沉没、失踪、碰撞等事故; 火灾、盗窃、短缺、破损以及船长和船员的恶意行为等外部危险。 保险事故造成的损失按性质分为单独海损和共同海损,按程度分为全损和部分损失。 不同的保险种类有不同的承保损失范围。 有些保险类型不承保单一平均损失,有些保险类型不承保部分损失。 投保人必须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保险类型。 此外,保险人除了承担被保险人事故的损失外,还承担被保险人在事故发生后的抢救和救援费用。 在我国,货物运输保险按适用范围可分为涉外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和国内货物运输保险两大类。 货物运输保险除基本保险外,还包括附加险、特殊附加险、特殊附加险等。
2. 概述
货物运输保险是以运输途中的货物为保险标的,保险人对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损失承担责任的保险。 分类 1.海上货物运输保险 2.陆上货物运输保险 3.航空货物运输保险 货物保险 进出口货物保险CIC术语根据被保险责任的大小可分为几种不同的保险类型。 具体分类如下: ⒈海运条款:平安保险(FPA)、水灾保险(WPA)、一切险(ALL) ⒉ 陆运条款:陆运保险(ON) 陆运一切险(ALL) ⒊空运⒋ 包裹条款: 航空运输保险(AIR) 空运一切险(AIR ALL) ⒋ 包裹条款: 邮政包裹保险(POST) 邮政包裹一切险(POST ALL) ⒌ 海运冷藏条款: 海运冷藏保险(FOR) 海运冷藏一切险(ALL) FOR) 陆路运输冷藏货物、海上运输散装桐油和活畜、家禽保险条款没有风险等级划分。
3、责任(1)平安保险
保险人主要负责承保货物因下列保险事故而造成的灭失、责任和费用: ⒈ 因恶劣天气、雷击、海啸、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造成的整批货物的全部损失; ⒉ 因运输车辆搁浅、触礁、沉没、相互碰撞、与流冰或其他物体碰撞造成的货物损失、火灾、爆炸事故; ⒊ 运输车辆发生事故、货物前后海上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 ⒋ 装卸过程中、转运过程中一件或多件整件货物落入海中造成的损失; ⒌ 被保险人为采取措施抢救、防止或减少保险责任范围内的处于危险中的货物损坏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⒍运输设备遭遇海难后,在避难港卸货造成的损失以及中途港、避难港卸货、仓储、运输货物所产生的特殊费用; ⒎ 共同海损牺牲、分摊和救助费用; ⒏ 运输合同中规定了“船舶碰撞责任”条款,根据该条款,货主应向船东赔偿损失。
(2)水灾保险
平安保险除承担上述所列各项责任外,还对部分因自然灾害给被保货物造成的损失承担责任。
(3)一切险
除了以上列出的平安保险和水灾保险的各项责任外,还对被保险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因外来原因造成的损失负责。 它包括以下11条:
⒈ 无盗窃、交付货物保险条款; 2、淡水雨水保险条款;
⒊小额保险条款;
⒋ 混合和污染保险条款;
⒌漏电保险条款;
⒍碰撞、破损保险条款;
⒎错误保险条款;
⒏湿热保险条款;
⒐ 钩损保险条款;
⒑包装破裂保险条款;
11. 锈损保险条款。
4.平均损失
海上运输货物灭失又称平均损坏(平均损坏),是指海上运输过程中因海上风险而造成的货物损失。 平均损失还包括陆路运输和与海上运输相连的内河运输期间的货物损失。 海上损失按损失程度可分为全损和部分损失。
(1) 全损
全损又称全损,是指被保险货物遭受的全部损失,可分为实际全损和推定全损。 实际全损是指货物完全丢失或完全变质,不再具有任何商业价值。 推定全损是指货物在面临风险后发生损坏。 虽然未达到实际全损,但实际全损是不可避免的,或者是为避免实际全损而付出的费用以及继续将货物运输至目的地的费用。 并超过保险价值。 推定全损必须经保险公司核实后确定。
(2) 部分损失
不属于实际全损或推定全损的损失为部分损失。 根据损失的原因,可分为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 在海上运输过程中,船舶、货物或其他财产会遇到常见的危险。 为了解除共同危险,故意采取合理救助措施直接造成的特殊牺牲和特殊费用,称为共同海损。 船舶遭受共同海损后,所有属于共同海损范围内的牺牲和费用均可通过共同海损进行结算,并按照救助价值按比例分摊相关被救助受益人(即船舶、货物和运费收入方) ,然后向您各自的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共同海损分摊涉及的因素比较复杂,一般由专门的海损理算机构()进行调整。 不具有共同海损性质、未达到全损水平的损失,称为单独海损。 这种损失仅涉及船舶或货物所有人的单方面利益损失。 根据货物保险规定,无论投保何种货物保险,由海上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和共同海损均由保险公司承保。 在推定全损的情况下,由于货物并未完全丢失,被保险人可以选择按全损或部分损失索赔。 若按全损处理,被保险人应向保险公司提交《委托通知书》。 剩余标的物的所有权交付保险公司并被保险公司接受后,被保险人即可按全损获得赔偿。
5. 费用
海上风险也会产生费用,主要包括救援费用和打捞费用。 所谓救援费用,是指保险货物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灾害时,被保险人或者其代理人或者保单受让人为避免或者减少损失而采取各种措施而发生的费用。 。 所谓救助费用,是指保险人或者被保险人以外的第三人采取有效救助措施后,被救助人支付的报酬。 保险人负责赔偿上述费用,但总额不超过货物保险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