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成本网站改版上线》演讲(1分钟语音):
1、为什么要做互联网造价咨询服务商?
全国首家互联网造价咨询服务商,e造价网(网址:)已经筹备数月,今天与您见面,期待您的光临。我们没有往河里扔石头,引起波浪和涟漪。虽然我们闹出了一点声响,但很快又恢复了平静。我们乘着互联网生生不息的春风,希望掀起更大、更持久的浪潮。我们的信仰是永恒的。
“e成本网”核心团队由懂成本、懂互联网的专业人士组成。
我们的激情依然如昨日理想,但我们却“焦躁不安”;我们居安思危,挣脱体制的牢笼,敢于突破,敢于创新,唤醒人们的梦想,回首过去,面向未来。
尽管“互联网+”已深入人心并成为国家战略,但国内造价行业的商业模式和思维方式并没有发生太大变化。一切都保持不变。整个行业还缺乏互联网思维。它安于现状,墨守成规,不敢出格。 。
这是一个快速变革的时代。唯一不变的是变化。没有什么可以保持不变。
互联网改变世界,一切因互联网而改变。
2、互联网+成本发生了哪些变化?
“互联网+”是互联网发展起来的新业态。 “互联网+成本”不是简单的相加,而是充分发挥互联网在社会资源配置中的优化整合作用,共享资源、连接万物,打造新的行业生态。
互联网是工具,“成本创造”仍然是公司的核心业务。
互联网+成本核算建立了一个开放、互动、参与、融合的新型服务平台,其资源理论上是无限的。用最短的时间、最短的距离、最少的环节连接人和企业。无论供给还是需求,交易都能快速完成,保持供需的动态平衡。进行标准化、模块化、流水线、装配作业。 要以量取胜,质量必须过硬。
成本核算行业正在泥潭中挣扎。机构行业问题一直困扰着从业者,但几乎没有解决方案。因此,我们必须突破,找到突破口和切入点。成本行业是一个小众行业,拥有约百万员工,但涉及的目标却是天文数字,在万亿级别。几乎所有的工程建设项目都需要招标和编制存货、概算、概算、预算、结算、签证、审价等工作。这是企业关注的重点和重点。然而,我们传统的成本活动和工作方式局限于固有模式,透明度低、准确性差、效率低,导致整个社会的交易成本较高。既不能增加个人收入,也不能为公司提高效率,更不能为业主创造最大价值。改变的时候到了。
3、e成本网解决行业痛点
让企业找到最合适的人,让人才找到最合适的企业。互联网时代的“共享经济”改变了传统的商业模式和工作方式,使供给和需求成为共享资源,并通过互联网转化为实际商业价值。
e造价网整合了全国造价建设供需双方的资源,拥有庞大的客户资源和用户资源。 e造价网精选全国造价咨询公司的特色和优质服务,汇聚全国各专业的优秀造价专业人士。让企业与人连接,让成本人与人彼此连接。
可以接受建设单位、建设单位、造价咨询单位和个人的一切造价咨询服务乃至一切工程咨询委托,并提供及时、高效、优质、低价的服务和综合解决方案。它比传统模式有更多的选择和更多的选择。节省更多成本。受托业务不分大小,包罗万象,包括合同审查、标准化清单编制、装配式结构咨询、工程造价评估与索赔处理、钢筋样品复核与审查以及其他造价咨询业务。
它还为用户提供业务资源。 “e成本网”可以为成本从业者提供额外的执业渠道,获得咨询服务,发挥各自在细分领域的专业知识,增加个人品牌背书。你可以亲自从上班族转型为自由职业者,也可以利用业余时间“施展才华”,通过互联网“共享经济”将你的专业知识和劳动货币化。
费用事项繁多、复杂、繁琐、困难、麻烦。有时候,工程开工时,谁来为建设单位做很多与造价相关的工作?
咨询公司的业务量突然猛增。苦于人手不足,业主又着急。我应该怎么办?
并非所有咨询公司都配备齐全的专业工程师。如果有一些冷门专业无人能做怎么办?
建筑公司中标的情况并不常见,而且项目往往周期短且频繁。招人不划算,不招人也不可能。有好的解决办法吗?
4. 电子成本网络使成本因素取得成功
引进实力雄厚的大型造价咨询公司与国内领先造价咨询公司合作,打造“互联网+造价”新业态,旨在推动互联网造价咨询发展。
估算员手头的任务并不总是饱和的,而且经常闲置。如果他们想“施展才华”却没有办法,怎么办?
这些行业的痛点和迫切需求都是信息不对称造成的,而解决您的需求,想您的需求,满足您的需求。
需要委托紧急业务、重要业务或繁重业务的客户可以联系本网站,我们将尽快在网站上发布业务信息。所有造价人员均可在网站注册成为会员,网站对所有会员进行审核、面试、考核、评分、评级,了解会员状况,控制人员素质。 采用自有算法模型筛选和区分会员,精准匹配业务形态和专业能力,最大化工作效率,保证成本结果质量。无论你是谁,你都不必再担心是否有无人能做的工作和无事可做的人。
来吧,估价师,这里会让你彻底安心,也是你实现梦想的舞台!
请查看“e成本网”往期微信文章,直接点击以下链接:
第一类:“营改增”专题
第一条:
第二条:
第三条:
第四条:
第五条:
第六条:
第七条:
第八条:
第九条:
第十条:
第 2 类:成本工作
第十一条:
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
第十五条:
第十六条:
第十七条:
第三类:成本人员
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
第二十一条: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