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矿产资源规划编制(2021-2025年)的通知》(自然资源发[2020]43号)要求和自然资源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为加快推进和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2021-2025年)(以下简称规划库)更新建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尽快推进规划数据库建设
各地要把规划数据库建设作为本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步完成省级规划数据库建设并报送审查。指导市县两级规划数据库建设,及时汇总省、市、县三级规划要素,形成全省(区、市)统一规划数据库,作为重要的规划数据库。规划各级管理工作的依据。 2022年上半年建成全省(区、市)统一规划数据库。
有效提高规划数据库建设质量
(1)依据《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标准》(DZ/T 0226-2020)、《矿产资源规划图解图例》(DZ/T 0350-2020)以及修订完善的《矿产资源规划数据库建设指南》 《规划》(2021年2016年版)(详见附件1),开展规划数据数据库建设工作。
(2)按照《矿产资源规划数据质量检查与收敛规范》(2021年版)完成质量检查和报送(详见附件2)。
(三)做好规划数据库与矿业权出让项目数据库的衔接。地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将辖区内采矿权出让项目纳入规划库,部委拟出让的项目同时纳入规划库。
(四)各地可根据实际需要从部门网站下载使用《矿产资源规划及数据库建设软件》,提高规划和数据数据库建设效率。
各地要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切实推进规划资料建设、验收和收集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数据库建设规划过程中如遇问题,请及时向部反映,部将及时组织技术交流培训。
联系人及电话:
矿业与保险部:戴晓阳
部信息中心:吴孔仪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2021 年 1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