号称“纯植物”的减肥胶囊实则“被禁”。从原材料引进到产品销售整个过程没有可追溯性。购买散装胶囊后,销售商自己编码生产日期。仅一个网店就能销售数百万元,销售遍布全国。多个省份...
“双11”刚刚结束。随着人们对网络购物的依赖,越来越多的产品在网上销售,这给人们带来便利的同时也蕴藏着一定的风险。记者从司法机关获悉,近年来,一些有毒有害食品、假药通过各种方式在网络上“隐形”销售,添加违禁化学成分甚至可能危及消费者的生命安全。消费者在网上购物时需要更加小心。有关部门也应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
网络上的“隐形”销售,
“纯中药胶囊”竟含有非法西药
杜莹从一个生完孩子后有点胖、自己在网上购买减肥药的年轻妈妈,逐渐成为了一家包装假药的中医养生馆网店老板。最终她因生产、销售假药罪被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240万元。通过避开敏感关键词等手段,杜英的“中药减肥胶囊”销售额总计超过100万元。
“我卖过两种减肥药,网上的产品名称分别是‘加强版老客特惠’和‘特效老客特惠198’,网上没有发布产品照片,也没有直接说明是减肥药,因为我知道这种药是三无产品,电商平台不允许使用。用“中药”等词语来形容该产品。”杜莹说,她通过一位购买减肥药的商人认识了同城的代理商薇薇。随后,她又陆续向薇薇购买了散装减肥药,并用空药瓶和网上购买的标签进行包装。然后通过微信朋友圈进行推广,为网店“引流”。
该案的证人郭女士曾两次从杜英的网店购买减肥胶囊。郭女士说:“我看到店家介绍说它含有纯中药成分,服用安全,在网上买家中口碑很好,所以就买了。服用后确实减肥了,但没有效果。”再次服用后就不再起作用了。”
据鉴定机构检测报告显示,杜莹店内的“中药减肥胶囊(特效型)”和“纯中药减肥胶囊(加强升级版)”含有西布曲明、酚酞等违禁化学物质。禁止在国内添加到保健食品中。元素。
成分不明、无追溯性?
揭露个人网上非法销售保健食品产业链
杜莹的案件并非孤例。记者从北京市检察院获悉,近年来,查处多起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微信朋友圈、网上商城等生产、销售假药、有毒有害食品的案件。犯罪分子可以用手机、电脑在家中开设店铺,让来历不明的保健食品通过网络平台“隐形”销售。
——“隐形”销售,圈层营销。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官吕永浩表示:“有的店主通过微信促销引导顾客到电商平台下单,为躲避平台审查,使用‘特效’等化名。”胶囊”、“老顾客专属照片”等,让圈内顾客一看就明白,一些“主播”宣扬“纯中药减肥”。 “亏胶囊”通过网络直播平台,购买价格为100元的产品转嫁给消费者后,以1900元的价格出售给消费者,辐射了大批人群。 ”。
——日期是自己打的,出处难查。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被判刑的罗建平供述:“胶囊板是我们自己包装的,装在盒子里卖,卖的时候贴上年份和月份,实际产量我不知道。”有顾客反映吃完感觉不舒服,口干,不想吃东西,我就问供应商,他说他们有问题。已经请别人制作了。”
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孙兵表示,一些不法商贩通过网络沟通,通过快递方式发货,产品来源难以追查。据执法人员查询,罗建平店内多件产品上印的批准文号在相关管理部门网站上“查不到”。
——禁用化学成分危害很大。记者发现,一些不法保健品热衷于打着“纯中药”、“纯植物”幌子,在产品名称中添加“水果配方”、“苦瓜提取”等字样,有的还结合违禁成分“核心原料”与当归粉等原料混合,增加“中药香味”。添加到非法减肥产品中的西布曲明会增加患心血管疾病的风险。酚酞是一种处方药。过度使用会导致电解质失衡、心律失常等严重后果。记者了解到,在实际案例中,部分消费者食用后出现头晕、厌食、腹泻等不良反应。严重时出现呼吸困难,被送往医院抢救。
隐蔽性强,危害范围广,
如何严密食品药品安全网?
业内人士介绍,不法生产者只需一两个人在家即可手动填充胶囊,而且销售也全程在线上进行,无需与消费者见面。即使有公众举报,执法部门仅依靠电话、网站地址等线索也很难找到此人。 ,隐蔽性强,查处难度大。
据了解,阿里巴巴等网络平台近年来与一些地方公安、食药监、工商等部门合作,利用大数据等手段发现并及时移交假冒伪劣商品线索。执法机构。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近年来成立了互联网监管大队,加强对网络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目前,一些网店开设门槛较低,建议进一步完善保健食品网络销售流通方面的相关规定。”孙兵表示,公众还应该了解“保健品不能代替药品”等基本原则,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丰台法院对罗建平夫妇因通过网络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作出刑事判决后,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提起了北京首例消费领域民事公益诉讼。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
“在本案中受到侵权损害的消费者可以根据民事公益诉讼的判决,直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以减轻举证负担和私益诉讼中的维权成本。”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四分院民事检察部主任刘晨霞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