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企业:
受深圳市科创委委托,对辖区内2023年通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企业安排领取证书。各企业应按照以下要求领取证书:
1. 证明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领证人身份证复印件(需核验原件),身份证复印件上签名及手机号码(加盖公章);
(三)非法人代领的,需提交法人委托书原件(模板见附件2)、法人签名或盖章、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必需的。法人领取证书时无需提供;
(4)公司名称发生变更且与证件上名称不一致的,须同时提交公司名称变更证明文件【即深圳市工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市市场监管局];
注:所有材料必须加盖公司公章。请自行按顺序排列装订,并在封面右上方附件中写明公司编号。
2.证书领取地点
坪山大道5006号深圳农村商业银行坪山支行(原六联宾馆对面)
3. 证书领取时间
序列号
领取证书时间
1-70
2024年1月25日 9:30-12:00
71-150
2024年1月25日 14:10-17:00
151-220
2024年1月26日 9:30-12:00
221-297
2024年1月26日 14:10-17:00
*请务必按照领取证书时间对应的序列号领取证书。
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名单编号可通过在线客服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