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条件
1、按时足额缴纳住房公积金一年以上;
2、所在单位未缴纳拖欠的住房公积金;
3、除在押人员外,住房公积金账户应处于正常缴存状态。
提取材料
1、个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2. 申请表摘录
3、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需要出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原件将被核实,复印件将被保留):
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
1、职工向所在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时,由所在单位核实并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表》上加盖单位印章。
2、员工持支取申请表及相关手续到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中心自受理之日起二日内作出是否批准退出的决定。
3、中心批准提取的,经中心批准后,职工提取的住房公积金将转入提取人所在单位或提取人在商业银行开立的存款账户;不予撤回的,中心应当告知申请人不予撤回。原因。
4、转入集中封存账户的员工,应按照本办法有关规定的提款规定,持相关材料直接到中心办理提款手续。
提款金额
全额提款:
全额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部分提取:
1.职工购买、建造、装修、大修自己的住房,可以提取自己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本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余额,但总金额不得超过购买、建造、装修、大修自住住宅的费用;
2、为偿还住房贷款本息,在贷款还清前,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同时提取配偶、父母、子女的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储存余额,但总金额不得超过贷款当期本息偿还金额;
3、租金超过家庭工资收入规定比例的,职工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余额。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可以同时提取配偶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但提取总额不得超过规定。比例租金成本,即:缴纳租金金额=(每月房屋租金-家庭月收入×15%)×缴纳租金月数;
萃取时间
符合一项或多项提取条件的职工可以多次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时间应当间隔一年以上(自申请提取之日起向前计算,下同)。住房公积金账户注销和管理中心不得另行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