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深化放管服改革:全国首创零余额账户电子缴税费系统上线

2024-12-24
来源:网络整理

湖南深化“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放权”改革有新动作放权、放权、放权、监管、优化服务。”

自2020年5月1日起,湖南省同级行政事业单位零余额账户税(费)征收业务(以下简称“零余额账户税(费)征收业务”)正式上线推出电子支付税(费),在全国尚属首例。截至目前,共有149家预算单位顺利缴纳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险费277项,其中个人所得税689.72万元,社会保险费1130.68万元。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要求,自2019年9月1日起,税务管理系统升级至云端。原来通过开具纸质税务发票再转让的方式缴纳税款(费)的方式无法实行。付款只能通过三方协议扣除。 、到银行查询并在POS机上刷卡缴纳税(费)。为支持预算单位平稳、便捷缴纳税(费),解决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不能通过三方协议代扣税(费)问题,湖南省财政厅会同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联合发布2019年联合声明。7月份开始探索推行零余额账户税(费)征收业务,并获得长沙市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技术支持总部14家省级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代办银行。期间,经过业务模式研究、系统开发和试点运营,零余额账户税(费)征收业务于2020年5月1日正式实施。

零余额账户税(费)征收业务全程网上办理,单位财务人员足不出户即可代缴个人所得税和社保费,标志着省级财政资金电子支付最终完成湖南省。一个短板打通了无纸化的“最后一公里”。单位申请缴纳征收凭证仅需几分钟即可完成税(费)入库,大大提高了税(费)征入库效率。尤其是在疫情期间推出,受到了广大财务人员的充分肯定和普遍好评。他们均表示,零余额账户税(费)代收业务不仅极大方便了财务人员,更重要的是解决了公务卡支付的税费限额。解决了账户过小、零余额无法缴税(费)的问题,消除了公务卡缴税缴费潜在的金融安全风险和理财政策风险。我们渴望尽快扩大收款业务范围。

下一步,湖南省财政厅将进一步推广和完善零余额账户税(费)征收业务,扩大征收业务范围。根据金融业务一体化系统实施方案,零余额账户税(费)征收业务将逐步向市县延伸,将残疾人保障基金等适合征收的支付业务纳入征收范围。

业务流程

第一步:签订三方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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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录湖南省电子税务局,与税务机关、开国库集中的代理银行(以下简称“代理银行”)在线签订《税银三方(委托)转让协议》单位零余额账户的支付业务。 》(以下简称“三方协议”),或到主管税务局现场签署三方协议。

第二步:单位申报税(费)

单位通过自然人纳税管理系统扣缴客户端和第三期金税单位社会保险费管理客户端(以下简称“扣缴客户端”)向税务机关申报单位经营状况、电子税务局、税务服务大厅等渠道。当期应缴纳税金(费)。

第三步:单位申请缴费

单位登录财务一体化系统,选择收款业务菜单,根据申报缴纳的税(费)金额进入收款业务申请,生成并签署国库集中支付收款凭证(以下简称“收款凭证”)托收凭证”)发送至代理银行。

第四步:单位确认转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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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登录扣缴客户端,进入支付模块发起电子税(费)划转指令,或通过电子税务局、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发起电子支付指令。

第五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处理

第六步:代理银行办理代扣代缴

第七步:代理银行与中国人民银行办理资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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