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制
为加强幼儿园对食堂的管理,不断提高食堂为教育教学、教师和幼儿服务的质量和水平,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幼儿园食堂实行食品安全责任制。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
队长:
副组长:
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任:
幼儿园食品安全经理:
成员:
2、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
1、幼儿园园长***是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副园长为直接责任人。校长要把食品安全工作摆上幼儿园的重要议事日程,定期召开会议。开展食品卫生安全工作专题研究并做好会议记录,研究重大隐患整改措施,下达隐患整改任务并跟踪落实情况,建立健全各级管理责任和问责制度。
2、食堂负责人员在幼儿园的领导下,全面落实幼儿园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要求。食堂负责人必须及时指导或者配合幼儿园相关部门对市场监管部门、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幼儿园提出的食品安全整改意见进行全面整改。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具体负责对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和相关政策、措施、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检查职责。
3、幼儿园食品安全管理员在幼儿园的领导下,认真执行《食品安全法》和《消防安全法》,确保食堂环境卫生良好,食品安全。负责检查食堂的采购环节、储存加工环节、样品保留环节、灭菌环节、食品样品留样环节、员工健康环节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监督其实施。就位。严格控制食品卫生安全,坚决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经常与教师和幼儿沟通,了解最新的服务需求信息,以便幼儿园食堂更好地为教师和幼儿提供优质服务。监督食堂伙食质量和价格,做好膳食营养工作,维护儿童权益。协助卫生监督机构调查处理儿童健康投诉、举报以及学校食物中毒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四、幼儿园要对食堂等食品安全事故易发场所加强食品安全防护,严格禁止非相关人员进入食堂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原料储藏室,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杜绝中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儿童膳食安全。 。
五、幼儿园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幼儿不购买街头无证、无证摊贩出售的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品,增强幼儿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方可经营。校内餐饮人员必须经过培训、体检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幼儿园应当定期对相关人员进行食品卫生法规培训。
六、建立幼儿园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委托人责任:
1、食堂发生严重食物中毒事故,造成后果和人员伤亡的;
(二)无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无专职、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
(三)未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或者管理制度不执行的;
4、食堂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5、幼儿园发生其他食品安全事故,造成重大影响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追究副校长、食堂主管责任:
(一)不主动对食堂食品安全进行管理、检查和自查的;
2.食堂食品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予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
3、不积极配合上级机关检查、玩忽职守的;
(四)未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政策和工作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未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的;
6、未及时换领《食品经营许可证》的;
7、员工上岗时未持有有效健康证明;
(八)未对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检查和考核的;
9、食堂食品安全问题或安全事故未及时向上级报告的;
10、其他未履行职责和勤勉义务,造成后果的。
(3)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买家承担责任:
(一)未按规定取得供应商证明或者采购无有效许可证食品的;
2、采购积压食品、过期食品、三免食品进入食堂;
3、采购腐烂、不合格的产品进入食堂;
4、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食堂管理人员责任:
1、食品验收不合格造成不良后果的;
2、未检查库存食品,导致食品积压或过期、变质;
(三)允许食堂使用过期、变质的不合格食品的;
4、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追究食堂从业人员责任:
(一)使用、加工、销售腐烂、变质、过期食品的;
2、未报告食品原料问题,造成不良后果的;
3、食堂发生食物中毒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无健康证明从事工作的;
5、其他相关违法行为。
因工作不负责任而违反上述责任,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按幼儿园规章制度处理;一旦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幼儿园将组织相关负责人进行调查,并撰写事故调查报告,由相关部门向上级报告,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