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通知》(建人[2018]67号)和《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减少或取消部分初级职业资格的通知》按照《关于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保发[2022]8号),现将2023年福建省造价工程师二级职业资格考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科目
考试定于7月8日至9日举行,采用机考模式。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考试由基础科目《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基础知识》(客观题)和专业科目《建设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主客观题)组成。其中,《建筑工程计量与造价实务》分为土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工程、水利工程、安装工程四个专业。申请人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其中之一。
二、申请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素质和道德操守,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考试:
1、具有工程造价专业大专(或高职)学历,从事工程造价、工程管理业务1年以上;
具有土木工程、水利、装备制造、交通运输、电子信息、金融、商业等专业大专(或高职)学历,从事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业务2年以上。
2、工程造价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
具有工程、管理、经济等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业务1年以上。
3、具有相应学历或其他专业学位者,工程造价、项目管理业务工作经验相应增加一年。
(二)符合上述报考条件第(一)项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免修基础科目:
1、取得国家建设工程造价师资格证书;
2、取得公路工程造价人员资格证书(乙级);
3、经专业教育评估(认证),具有工程管理、工程造价专业学士学位的大学毕业生。根据相关规定,毕业日期在评价有效期内的,方可视为通过职业教育评价。详情请参见附录1。
(三)已取得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科目中相应专业,报名参加“二级造价工程师附加专业考试”。
(四)按照原人事部《关于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2005〕 9号)和《关于对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通知》《关于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人力资源部)社保发[2007]78号)规定,凡符合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
(五)申请人的学历必须是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正式学历(学位)。其中,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应该可以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如果在学信网无法查询学历,考生应在考试后登录学信网申请自己的学历认证,以便现场核查。
(六)工程造价与工程管理业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工作的总时间,按整周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31日未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学生,毕业前的工作经历不计入相关专业年限。
三、报名程序及方法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3年5月12日10:00至2023年5月24日24:00开放。本次考试报名对报名认证事宜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者点击“福建省建筑业职业资格考试报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福建正通”账号登录考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根据个人相应的注册条件,按照系统引导填写信息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件;联系电话默认为注册民政通绑定的电话号码。若填报的邮寄地址或联系电话不正确,且本人未实际收到考试机构发送的短信、电话或文件的,将发送相关短信。日期或文件退回日期应视为送达日期。
申请人应自行核对申请条件,并根据报名系统提示提交申请材料并签署承诺书。同时还应核对自己提交的申请信息【如工作单位(不允许填写:无、失业、非实际工作单位的人数等)、专业工作年限等。信息等]及电子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准确性负责。额外专业的二级造价工程师考生在报名考试时一定要认真核对所报考的专业,防止重复报名已经通过的专业。
(2)网上支付
网上支付平台开放时间为2023年5月12日10:00至2023年5月24日24:00。申请人须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支付。确认报名费缴纳成功后,方可完成报名手续。一旦付款成功,注册信息不可更改,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逾期未报名并缴纳费用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付款及领取发票注意事项:
1、使用通交云公共支付平台进行支付。如果您遇到支付技术问题,可以关注“通交云”微信公众号,查看“客户服务中心”或“服务大厅”的“常见问题解答”。
2、申请人网上缴费成功后,公共网上缴费系统将显示本次缴费的电子账单信息。考生网上缴纳的费用直接接入财政电子票据管理系统,款项直接打入福建省非税未缴账户,实现电子票据信息化管理。付款人可以直接在线查询具有防伪功能的电子账单,并支持下载。
3、如考生缴费后未点击生成收据,可关注“通付云”公众号查询并找回。
(3)打印准考证
2023年7月3日起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完成付款后,考生可在指定时间登录考试报名平台打印。考生必须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并按照相关要求参加考试。
4. 考试相关要求
(一)本次考试在九个区市设立考场,全省统一分配考位。申请人必须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就近报名。只有在福建省工作、生活的人员才能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
(2)本次考试已在计算机系统中配备了计算器。考生仅可携带黑色墨水笔或签字笔参加考试。 “建筑工程测量与估价实务”科目将发给空白草稿,考试结束后收回。
(3)报考人员必须仔细阅读《考场规则》和《操作指南》,并按照考试系统的提示进行操作;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法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等,根据相关规定,严禁携带手机、各种手表、电子手环、电子存储记忆录音、播放设备或者具有发送(接收)功能的设备以及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进入考场座位。
5、其他事项
(一)考试成绩管理
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分数原则上按各科目总成绩的60%确定。考试成绩以2年为一个周期滚动管理。参加两门科目全部考试者,须连续两年考试全部科目均合格;免试基础科目和申请附加专业的学生,必须通过当年的考试科目。 。
(二)审后现场检查
考试合格颁发资格证书的名单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相关网站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公示后无异议的,上述人员应当积极配合审查机构的核查,并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者逾期未按照考试机构要求进行审核的,视为放弃考试合格人员资格,按照现行规定执行。 。年度考试成绩将作废。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事后现场核查工作;各区、市住房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地区的考后资格核定工作。届时,您可登录“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址:)——行业管理——执业注册——资格考试”栏目进行查询,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失信处理
1、考生必须诚信参加考试。如发现申请人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报名无效,已缴纳的费用不予退还;如果得出测试结果,则所有受试者的测试结果均无效;经技术手段鉴定试卷相同的,考试结果无效;取得的资格 颁发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的,资格证书或成果证书无效。
2.申请人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相应资格证书、成果证书的,按照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包括但不限于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等)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用于处理。
3、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施工资质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应当酌情向社会公开,并告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中记录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四)收费标准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关于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函》(民发改价格函[2022]300号),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60元/科目·人。 《建筑工程计量与造价实务》75元/科目·人。支付技术支持:通交云客服热线。
(五)考试大纲
考试大纲采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制定的《国家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2019年版)。涉及法律、法规、标准等相关内容均以近期发布和新修订的版本为准。允许。
省级考试机构:福建省建造业资质登记中心
联系地址:福州市仓山区金山街道汀州路6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金山办公区综合楼217室
办公电话:(0591)分机。 2、注册系统支持(海云电公司):(0755)分机。 3.
各区、市考试承办机构地址及报名事项咨询电话见附件2。
附录:
1、项目管理及工程造价专业评估通过学校及有效期统计表
2、各区市报名事项查询电话(工作日)
福建省二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 年 5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