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惕!借出银行卡可能成为诈骗帮凶,屯昌警方成功打掉跑分团伙

2024-12-29
来源:网络整理

提供您的银行卡

借给别人

能轻松从中赚取“人情费”吗?

如果你真的这样做

可能成为诈骗犯的“帮凶”

案例回顾

近日,屯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电子诈骗打击大队成功消灭一个“跑分”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民警在工作中发现,屯城居民李某明通过黄某介绍“跑分”转账,向林某提供了自己的银行卡。

经过缜密侦查,电子诈骗专案组民警终于找到了李某明,并于3月4日将其成功抓获。此后,警方继续深入侦查,顺藤摸瓜,于3月13日将黄某某抓获。林某等团伙成员涉嫌“跑分”、提取现金。至此,“跑分”团伙成员已全部落网。成功为受害人吴先生挽回经济损失1万元。目前,李某明、黄某、林某等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谢谢警察同志,帮我追回了这笔钱!” 3月18日,市民吴先生向屯昌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电子诈骗打击大队寄来锦旗,感谢警方全力追回经济损失。

科普报告厅

“跑分”是犯罪分子使用的俚语

“分”其实就是钱的意思

“跑分”就是让钱跑起来

意思是“洗钱”

犯罪分子利用“跑分”

允许被盗资金在多个银行账户之间持续转移

人为的追击障碍

试图逃避警方的镇压

“卡商” “卡商”

《编码员》《大炮》

“骑士”

他们是谁?

“跑分”的常见方法

做聚合支付平台_聚合支付兼职_聚合支付招聘

最常见的方式就是通过出租或出售手机卡、银行卡来“跑分”。以银行卡出租和销售为例。上游不法分子会以招聘兼职为名发布信息,利用赚快钱的噱头来吸引不明真相的人。一旦有人上钩,上游不法分子就会收集上钩者的银行卡、交易密码、手机、手机银行登录密码等,并进行转账操作。同时,出租或出售银行卡的人也会被要求提供面部识别等验证操作,以便顺利接收和转移受害人的赃款。

也是通过“跑分”平台进行的。所谓“跑分”平台,就是互联网上的兼职,聚合了一些合法的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等服务商的接口,借出、收取支付码,形成第四方。支付平台帮助上游犯罪分子收集并转移赃款的情况。

根据“跑分”不同阶段

以及上游犯罪的差异

“跑分”或涉嫌不同犯罪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涉嫌隐匿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 犯罪所得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故意隐匿、转移、收受、代销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匿犯罪所得或者收益的,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涉嫌洗钱

根据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的规定,以包庇、包庇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扰乱金融管理秩序犯罪为目的,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上述犯罪所得及其所得,并根据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本账户;

做聚合支付平台_聚合支付兼职_聚合支付招聘

(2) 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工具或者有价证券;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

(四)资产跨境转移;

(五)以其他方式掩盖、隐匿犯罪所得及其来源、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涉嫌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

根据我国刑法第287条之2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促销的、支付结算 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涉嫌窝藏、转移、隐匿

毒品、毒品和赃物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九条的规定,包庇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犯罪分子,或者为犯罪分子窝藏、转移、隐匿毒品或者犯罪所得财物的,处以有期徒刑。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诈骗等上游犯罪的常见犯罪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如果“跑分”人员事前与上游犯罪分子共谋,事后实施“跑分”等转移赃款行为,则可能与上游犯罪分子构成诈骗等共同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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