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第一巡视组督察农贸市场禁用生鲜灯落实情况

2024-12-29
来源:网络整理

灯一亮,肉类、水果、蔬菜、水产品瞬间“美化”。经常去市场买菜的市民对这种“生鲜灯”会很熟悉。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销售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确自12月1日起,销售鲜活食用农产品时,亮灯明显改变食用农产品真实色泽和其他感官特性的不得使用。和其他设施。

取缔“生鲜灯”的民生问题也引起了江苏省委第一巡视组的关注。 11月29日,江苏省委第一巡视组检查农贸市场、超市“生鲜灯”禁令执行情况,督促市场监管部门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上午9点30分,南京山西路农贸市场,前来买菜的市民络绎不绝。市场内所有肉类和蔬菜摊位均已更换为白色普通照明灯具。灯罩颜色为灰色,肉的颜色看起来更自然。

“以前我们也用过‘保鲜灯’,这样肉质看起来更加红润、嫩滑。今年11月,我们更换了它。”肉摊老板陶春芳已经经营了20多年。 “市场上的商家都知道新规定了,现在大家都用普通灯。虽然肉的颜色没有以前好,但比较真实,这样就很好了。”

为什么“生鲜灯”让生鲜看起来更新鲜?据相关人士透露,这与照明灯具的显色性和色彩有关。肉类在红色光源下显得更红润,蔬菜在绿色光源下显得更绿色。

“以前在灯光下看不清肉本来的颜色。摊子上的肉和买回家的肉有两种颜色,一种是‘买家秀’,一种是‘卖家秀’。 “一位正在买肉的市民说道。李说,换成普通灯后,他看得更清楚了,不新鲜的肉立刻“显露出了原来的形状”。

走进南京香河市场,一走进大门,立刻就能看到两排卖肉的摊位,不少市民正在采购。这里,原来使用“生鲜灯”的经营户有39户。

“本来,‘生鲜灯’的主要使用者是生鲜肉、卤菜等肉类及肉制品的经营者。在看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管理措施后,我们市场方也积极响应。从10月份开始, 15日,我们动员全体商户召开行业会议,通过市场广播、大屏、微信群等方式向商户进行广泛宣传。10月17日,我们向市场全体经营户发起“生鲜”活动。统一更换了食品灯,但灯罩没有更换,光色看上去还是有点红。”金香河市场副主任孙寅说,“后来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工作指引。按照工作指引进行了第二次调整,将灯罩的红漆部分喷成了灰色油漆。目前,市场内39家经营者已全部进行了整改。 ”

除了农贸市场,超市如何落实“生鲜灯”禁令? 11月29日,在南京苏果超市江苏路店,超市肉类销售点原有的“生鲜灯”已被拆除,工作人员正在安装新的通用照明。苏果超市有限公司质量管理高级专员田海峰表示,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指导下,苏果各门店已将之前的“生鲜灯”全部拆除,换上普通照明。目前大型卖场已全部到位,部分小卖场也将于今明两天更换安装,让消费者体验到更真实、天然的新鲜产品。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出台《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后,我们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开展研究。考虑到消费者、销售者和市场各方的利益和诉求,我们提前在8月份启动了专项整治行动,给市场各方足够的过渡期进行自查、自纠、主动更换。”南京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经营处副处长朱学金表示,这段时间,全市各区以宣传为主,市局组织了6个小组进行分段检查。 ,进一步进行对一些未整改或整改缓慢的经营户进行宣传指导,督促其限期整改。

在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了一些新问题。 “一些商家存在‘磨边’行为,变相使用‘生鲜灯’,比如在灯内部使用红色灯罩进行散射,在灯内部涂上红色油漆,或者将照明设施用红色塑料袋包裹,造成实际效果不达标。”朱学金表示,针对此类情况,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已向各区印发了《关于加强全市食用农产品质量管理的意见》。 《“保鲜灯”整治工作指引》明确禁止五种具体行为。其中,明确禁止使用内红色或外红色的灯罩引起光的实际反射改变食用农产品的感官特性;严禁使用普通灯具在灯泡上套上红色塑料袋、在灯泡表面涂抹红色物质等,造成实际照明效果不合格。 12月1日后,本市将按照管理办法要求加强监管,对拒不整改的商户将依法严格监管和处罚。

目前,江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已通知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大型超市等单位,要求各经营主体尽快行动,按时将“生鲜灯”更换为普通照明灯具。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新修订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自12月1日起,商户违规使用“生鲜灯”,拒收责令改正的,可以接受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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