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这里过得很好,民政局阿姨说每个月都会给我补贴。” 10月11日,河南省辉县市某村未成年被害人王某告诉来访的检察官,自己已经很久没有见到他了。微笑。不久前,辉县市检察院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被害人王某的父亲因车祸身亡,其母亲改嫁离家。她平时和爷爷奶奶住在一起,生活很困难。医院依靠“巡查+民政”协作机制,将线索转至辉县民政局,民政局认定王某为事实上的孤儿,并为其发放了补助金。这是新乡市检察院加强综合履职,凝聚社会力量,促进特定群体权益保护的生动例证。
今年以来,新乡市检察院以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特定群体权益保护为重点,强化一体化履职,综合运用帮扶等办案模式。检察、专项监管、协同联动,盘活社会资源,凝聚社会合力,强化法治,提升民生“温度”。 “只有准确对接民所想、检察官所为,才能把民生实事深入人心。我们将紧紧抓住最影响群众获得感的具体事项和问题,新乡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聂涛说:“精准监督、集中整治、同步推进,让人民群众更直接、更真实地感受到幸福感。”
“四个+”振兴支持起诉
老吴和另外四名农民工此前在河南省卫辉市的一个建筑工地打工。工程竣工后,工地负责人再三辩解,拒绝支付老吴等人的劳务费。检察官接到线索后,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优先受理、优先立案、优先审查。如果对拖欠工资的事实没有异议,他们与双方多次联系和沟通,最终双方签署了和解协议。 。工地负责人向老吴等人支付了一次性劳务费4万多元。老吴收到血汗钱后难掩兴奋之情:“没想到短短4天,检察院就帮我们领到了工资!”
面临工资维权的农民工面临找人难、取证难、诉讼主张难澄清等困难。为此,新乡市检察院将监督口岸前移,打造“四个+”民事支持起诉办案模式,即“公示通报+绿色通道、履职监督+支持起诉、诉前调解” + 促政、司法联动 + “司法救助”建立了集法制宣传、案件受理、调查取证、和解推进、司法救助于一体的多角度、全方位保护特定群体合法权益的体系。这一办案模式在新乡市推广后,各基层检察院结合当地实际,形成了一系列具体措施。
——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以“履职监督”为重点,推动社保部门成立专门小组制定《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障细则》,规范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制度。
——以“司法联动”为重点,长垣市检察院与长垣市司法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妇联等9家单位建立民支检察协作机制。
——辉县市检察院以“诉前调解”为重点,综合运用公开听证等方式引导当事人自愿和解,督促当事人有效履行调解协议,最大程度节约诉讼成本。
这样,新乡市两级检察机关形成了纵向领导有力、横向协调良好的联动新局面,共同解答同一问题。于是,农民工烦恼的“工资”问题越来越少。今年以来,新乡市检察院共办理农民工拖欠工资起诉案件93起,涉案金额420万余元。
“小特别工程”守护在她身边
“无证从业人员被开除,10多家无证机构被取缔,14家机构被现场整顿……”在长垣市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院对产后妇女开展的督查整顿情况从今年3月份开始。打击护理康复机构非法经营专项行动成果。
产后康复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产妇恢复到怀孕前的身心状态,这不仅关系到产妇的身心健康,也关系到新生儿的健康成长。产后康复机构作为新兴经济产业,经营项目涉及医疗、保健等。谁应该监督他们?针对这一问题,长垣市检察院组织公开听证会,由人民监督员、资深律师担任听证员,并邀请长垣市妇联代表参加听证会。听证审查员评论称,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部门对产后康复机构负有监管责任。会后,长垣市检察院分别向市场监管、卫生部门提出检察建议,并持续跟进整改情况。
“检察机关开展的专项行动,为产后妈妈享受可靠、安全、优质的服务提供了法律保障。”长垣市妇联代表杜瑞娟说。
现实生活中,女性在就业中常常遭遇有形或无形的歧视。今年2月,新乡市检察院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辖区17家企业的招聘信息中含有“只招男性”、“要求结婚生子”等限制性招聘条件,侵犯了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经调查,新乡市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对上述问题依法查处,并加强监督力度,全面查处限制妇女劳动就业相关问题。规范新乡市就业服务和就业管理工作。根据检察建议,相关职能部门成立工作组开展集中整改行动,检查企业1103家,督促整改相关问题52项。
据了解,2023年以来,新乡市检察院在全面梳理近年来妇女权益保障诉求线索后,根据涉及领域和问题表现进行分类整合,坚决督促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和整顿妇女产后护理工作。开展打击康复机构违规经营、督促完善母婴设施建设、强化医美行业专项监管等4个“小专项工程”。全市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立案40件,提出检察建议28件,整改相关问题136件。上升。
用心、用情帮助年轻人重新开启人生
日前,在河南省长垣市检察院,一名未经检查的检察官亮出了一条微信:“我刚刚找到工作,你看,这就是我工作的地方,还不错。你放心,我会努力工作的”实现人生更大的梦想。”检察官的微信好友小杜(化名)是一位走过弯路的年轻人。
2023年底,17岁的小杜因贪婪而犯下错误,一度让他的未来陷入危险。当时,小杜在一所职业学校读书。由于他身体不适,他的母亲李某将他送往医院。走出医院的时候,两人在门口拿起了一部智能手机。小杜从手机保护壳里塞的一张纸条猜出了手机微信账号的支付密码,并用手机微信账号支付了3100元购买了一部新手机自用。受害人发现后报警,今年3月,公安机关以涉嫌盗窃罪将小杜父子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能还钱吗?如果判刑了,我这辈子就完了!” “我太后悔了,我不应该贪一时,让我儿子用这些钱!”面对悔恨的母子,办案检察官陷入了沉思:如果案件简单曝光,对家庭来说将是难以挽回的伤害。
办案检察官经过缜密审查和社会调查,认为该案系母子俩因贪婪拾取遗失物品,处理不当而引发的盗窃犯罪。涉案金额较小,且已获得受害人谅解,案件可以依法不起诉。 7月5日,经过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长垣市检察院举行了不公开审理。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情,并根据母子俩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主动赔偿等情况,全面阐述了检察院相对不起诉母子俩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受害者的损失。经审理,审理人员一致同意检察机关对本案不起诉的意见。
“面对违法行为,李某不但没有制止反而纵容,并带着儿子走上了犯罪道路。作为监护人,处罚可以免除,但行政处罚不能免除。”长垣市检察院依法向公安机关提交检察意见,公安机关依法判处李某行政拘留14日。
案件结案后,检察官依托“小河”青少年维权中心综合保障平台,成立家庭教育指导小组,为小杜母子制定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同时下发《家庭教育指导方案》。对小杜宗法制度的监督和看管令。针对本案暴露的家庭教育问题,长垣市检察院会同妇联、民政等单位联合下发了《关于全市设立“小河”家庭教育指导室的意见》,决定成立建立家庭教育问题报告制度,处理严重案件。对不履行或者懒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的家长,责令接受义务家庭教育指导,共同构建检察监督有力、职能部门积极履职、家长负责任参与的家庭教育环境。
11名老人的工资被救了
“感谢检察官,现在我们可以安心回家了。” 9月25日,新乡市凤泉区检察院迎来了一批特殊的探访人员。其中年龄最小的65岁,最大的79岁。他们的脸上写满了沧桑。脸上露出喜悦的笑容。
事情还要从6年前说起。 2018年3月,凤泉区某村的马某等人听说村里一家幼儿园正在招工人,就去应聘。没想到,2021年,该幼儿园所属公司因经营不善申请破产,马某等11名员工损失工资近3万元。无奈之下,马某等人向凤泉区检察院申请支持起诉。
办案检察官经初步审查获悉,马某等人年龄均在60岁以上,文化程度普遍较低。除了一张手写的工资单和工头的手机号码外,其他情况他们一无所知,甚至一无所知。我不知道哪家公司录用了我,也没有签正式合同。幸运的是,公司给他们每人发了一张银行卡,里面有以前的工资支付记录。
针对案件的特殊情况,凤泉区检察院组织检察官联席会议分析案件情况,研究方案,决定从马某等人的工资卡入手,调取相关银行记录进行调查。
在市场监管部门协助下,检察院顺藤摸瓜,找到了一家实际经营并雇佣马某等农民工的苗木公司。但新的问题又出现了。公司已进入破产清算程序。原管理人员已离职多年,无人能证明马云等人工资单上的金额是否准确。此外,该公司已经资不抵债。如果马云等人作为普通债权人参与破产财产分配,其工资可能得不到保障。
看着老人们期待的眼神,办案检察官决定加倍努力。他们分兵寻找突破口。一方面,他们多方打听,找到了涉事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和原本负责苗圃运营的工作人员。他们收集了有关人员和拖欠工资金额的证据,为成功索赔奠定了证据基础;另一方面,应认真研究《企业破产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案例库中具有参考价值的案例,确认农民工工资与一般债权不同并可参照职工工资优先支付。
至此,案件已经真相大白。今年8月12日,凤泉区检察院向河南省封丘县法院送达民事支持起诉书,该法院受理涉案公司破产案。随后,办案检察官通过封丘县法院联系涉案公司破产管理人,详细解释了马某及其他11名农民工的工资优先获得赔偿的观点。经过多次沟通,涉案公司破产管理人认可了检察院的意见,将马某等人的工资确定为唯一优先债权,并表示,根据涉案公司的财产状况,这些工资可以全额支付。
认识错误后,他成为一名普法者
“切勿将银行卡、电话卡出租、借用或出售给他人,否则后患无穷。”近日,河南省原阳县检察院组织的执法行动中,包庇、隐匿犯罪所得。涉案当事人小陈成为法制宣传队的一员。
2023年初,小陈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李某。李问小陈是否想赚点外快,手头拮据的小陈当即答应了。李拿来了别人的银行卡:“你只要从这张卡上提取一万元现金,存入我给你的另一个银行卡号里就可以了。”怀着侥幸心理的小陈催促李某按上述方法完成存款任务,获得500元奖金。
2023年4月,李某因购买他人银行卡进行洗钱罪被捕并被起诉。小陈也因涉嫌包庇、隐匿犯罪所得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原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考虑到案发时小陈未成年,仅参与一次犯罪,且具有取得被害人谅解、退还赃款及违法所得等从轻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愿意接受帮助教育后,原阳县检察院于今年6月责令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并设定六个月侦查期。
随后,原阳县检察院依托“小河无查云平台”和“小河”工作室,为小陈量身定制“小河1号”,包括法制教育、心理咨询、公益活动、家庭教育指导等。 +N”精准帮扶和教学计划。检察机关向小陈父母发出居家监护令,检察官定期询问其学习、生活情况;司法社工为小陈进行法律意识培训、行为矫正和公益活动指导;原阳县妇联为小陈及其父母进行了“一对一”的家庭教育指导。接受以检察院为核心的“1+N”精准指导后,小陈的思想认识发生了很大变化,他主动要求加入检察院法制宣传队伍,成为一名法制宣传员。
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发现银行等金融机构缺乏有效手段审查持卡人办卡真实意图,未成年人银行账户风险监控和防范存在漏洞。为此,6月5日,原阳县检察院与原阳县金融监管部门召开座谈,建议其充分履行行业监管职责,将未成年人列为风险防控重点群体,落实“两个卡”违法犯罪风险预警系统。原阳县金融监管部门立即督促各金融机构加强场外支付业务管理,开展未成年人专项回访和风险监测活动。截至目前,已处置异常个人账户396个。
督导整顿让“新妈妈”安心
“这里的餐具、被褥都会经过严格消毒,服务人员都是持证上岗的,住在这里非常舒服、安全。” 10月8日,河南省获嘉县检察院检察官对此前存在问题的月子制度进行调查。一位住在月子中心的“新妈妈”告诉检察官,该中心的整顿工作“回头看”。
今年年初,获嘉县检察院接到多起举报和线索,称个别月子中心卫生条件差,服务人员没有健康证明。医院立即展开调查。检察官多次走访后发现,辖区部分月子中心厨房卫生状况较差。食品在操作间现场存放,生熟饭菜混合,餐饮人员健康证明已过期,厨房没有防尘防鼠设施。一旦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将严重威胁产后妇女的健康,甚至影响哺乳婴儿。
为切实保护妇女权益,保障母婴健康安全,获嘉县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对现场走访发现的问题一一分析,通过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召开座谈会等方式,明确职能部门职责分工。 3月3日、3月7日,分别向市场监管部门、卫生健康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对存在问题的月子中心进行监督检查并责令整改,同时对辖区各相关经营机构进行全面排查。
接到检察建议后,职能部门立即组织开展专项检查,3次开展妇婴保健机构专项排查监管行动,对存在问题的机构下达整改通知书,共消除隐患11项。为推动形成产后母婴护理健康的行业生态,在检察院推动下,相关职能部门建立长效机制,决定通过定期抽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行业监管。不定期暗访,从源头加强审批和准入。从业人员培训管理。
如今,改造后的月子中心等场所焕然一新。食品样品柜、消毒柜、餐食等摆放整齐,营业执照、卫生证、护理证一应俱全。 “在检察院和主管部门的帮助下,我们的工作更加规范,服务水平也提高了,客流量也无形中增加了。”一位月子中心经营者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