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
2018年9月16日下午,由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研究所主办、腾讯金融协办的“第三方支付中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研讨会”研究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科研楼会议室召开。来自中国消费者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北京市财政局的专家,中国政法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的学者,来自腾讯、百度、联通支付的实践专家参与了本次研究。
【演讲】
腾讯金融法律合规部总经理、腾讯金融研究中心主任冯明杰在大会致辞中指出,移动支付已经成为影响人们生活和消费行为的非常重要的渠道和工具。作为第三方支付领域的核心企业,腾讯深知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重要性。在商户准入、交易检测、投诉处理等方面制定了具体规则,力争形成较为完善的金融消费者权益体系。保护规则。
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李元光表示,互联网技术的不断发展给消费者权益保护带来了机遇和挑战。一方面,第三方支付技术提高了消费者日常消费的便利性和及时性。另一方面,与传统支付方式相比,第三方支付涉及的环节更为复杂。如果不采取相应的技术防范措施,消费者安全将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法律与维权部主任陈凌针对企业过度收集信息、侵犯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普及消费者金融知识等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并强化风险意识。
【主题报告财付通公司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实践】
在主题报告环节,腾讯金融研究中心副主任刘健结合财付通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的实践,从顶层系统设计、产品流程理念、客户服务、新形势四个方面进行了阐述。和新的挑战。向在场嘉宾做了相关汇报。
【议题一:第三方支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存在的问题】
百度金融政策研究院副院长刘帆首先通过两个金融消费者维权案例揭示了当前金融领域维权的困境。进一步指出,当前互联网金融领域维权困难主要是缺乏法律依据、交易链条长、主体多、数据资产确权困难、第三方支付匿名等问题。 。
中国联通支付副总裁尹凌波以中国联通支付的业务情况补充了刘凡院长的讲话,并从互联网支付流程的角度介绍了第三方支付的定位。
中国政法大学互联网金融法研究院院长李爱军教授对上述讲话进行了总结和补充。互联网支付的复杂性导致其在本科教育中的缺失。最具威慑力和指导性的刑法却缺乏针对互联网支付行业的相关规定,导致司法判决没有依据。同时,李教授还指出,除了立法监管外,数据资产产权问题还需要企业积极行动。
【议题二:第三方支付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实践经验与对策】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教授孙颖首先肯定了消费者在我国互联网企业快速发展中的重要作用。然后,结合《电子商务法》,对企业责任、个人信息保护、投诉渠道等问题进行了分析。
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员部(教育培训部)副主任庞金峰结合工作经验,就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个人信息收集与保护、金融消费者教育,提出要更加重视互联网的使用。严厉打击非法贸易活动。
北京市金融局风险管理处副处长车宁探讨了虚拟账户支付的复杂性及其法律关系、金融消费者的界定等问题。
腾讯金融政策研究中心主任兼首席研究员吴永强提出,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方面,支付链上各主体应权责明确、相互配合。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支付结算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赵耀通过与欧美国家对比分析了我国零售支付的优势。同时指出,我国应在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与刺激支付企业发展之间取得平衡,实现双赢。
中国支付清算协会法律与维权部主任陈凌对研讨会进行了总结,并指出应完善法律体系,适应不断变化的行业实践,实现安全与效率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