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定工作通知及申请指南

2025-01-04
来源:网络整理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启动2017年全国质量在线活动的通知

关于承认开放课程的通知

教高司函[2017]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厅(局),自治区职业教育局中央军委训练管理部,各所属院校,相关课程平台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和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3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和应用为推动我国在线开放课程共享,推动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推动高等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高等教育教学质量,我部决定开展识别2017年国家级精品在线公开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定范围和数量

2017年认可课程范围为:截至2017年7月31日,国内高校在面向普通高校和社会学习者的国家开放课程平台上完成两期及以上教学活动的全日制本科及专科层次学生大规模在线开放课程(MOOC),重点关注受众广泛的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课程、创新创业教育课程、教师教育课程等。慕课国内高校在国际知名课程平台上开设、对传播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具有积极作用的课程也纳入本次认证范围。

不具备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特征的课程,如开放视频课程、资源共享课程、仅对本校或少数学院学生开放的小型自有在线课程(SPOC)等高校、非全日制学生的在线教育课程,以及没有完整教学流程和教学活动的在线课程等,不属于认证范围。

2017年,认定的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数量约为500门。

2. 课程要求

申请参加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认证的课程必须符合《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在线开放课程建设、应用和管理的意见》(教高[2015]第三)、通过公共课程平台在线认证,并至少完成两次教学活动,课程质量高、共享范围广、应用效果好、示范性强。在教学内容与资源、教学设计与方法、教学活动与指导、团队支持与服务、教学效果与影响等方面,坚持质量第一,注重共享应用,体现集成创新。

(一)课程团队

1、课程带头人应为学校正式聘用的教师,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较高的学术造诣。课程负责人及讲师道德良好,教学能力强。

2、课程团队积极参与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的教学改革。团队结构合理,人员稳定。除课程负责人、主讲教师外,还应配备必要的辅助教师,保证线上线下教学正常有序。跑步。

3.课程团队能够按照标准化的教学计划和要求,持续为学习者提供有效的教学服务,并及时更新和完善课程内容。

(二)课程教学设计

着力探索以学生为中心的新型课程教学组织模式,构建新型教与学关系,积极开展课程内容重构。课程知识体系科学,资源配置合理,适合在线学习和混合式教学。

(三)课程内容

内容导向正确,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现代教育理念。反映了学科的最新发展成果和教学改革、教学研究的成果,具有较高的科学水平。不存在危害国家安全、涉及保密或者其他不宜在互联网上公开传播的内容,不存在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

课程资源应包括课程简介、负责人介绍、教学大纲、教学视频、演示文稿、教学课件、课程公告、测验与作业、考试等教学活动所必需的资源,以及符合学校需要的参考资料教学和学习者的自主学习。材料。

(四)教学活动及教师指导

通过课程平台,教师为学习者提供测试、作业、考试、问答、讨论等教学和组织活动,并及时进行在线指导和评估。各项教学活动完整、有效、按计划实施。学习者对在线学习反应灵敏,师生充分互动,可以有效促进师生之间、学生之间的资源共享、互动交流、自主协作学习。

(五)教学效果及影响

课程共享范围广,应用模式多样,有效选拔了大量来自高校和社会的在线学习者。线上线下应用有效结合,可以有效提高教学质量。在同类课程中具有一定影响力,正在推动大规模教育。在大型在线开放课程的普及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申请与推荐

(一)申请和推荐程序

中央各部门(单位)所属高等学校和有关军队院校(以下统称中央所属高等学校、军队院校)直接对我部负责。

地方高校向相应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报告。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一定形式的评估并提出总体建议。

(二)报告推荐组织工作要求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国家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的申报推荐工作,规范工作流程,严格按照课程要求,控制数量,确保申报或推荐质量。推荐课程。

高等学校作为在线开放课程建设的主体,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优质在线开放课程申请条件和申请表(附件2)要求,组织对学校自建或主导的在线开放课程进行选拔,并进行评估公平、客观、科学。课程,根据成绩申请。要对应用课程的网络内容和教学活动进行全面核查,确保合法、完整、有效。不能在网上展示完整内容和教学活动的课程不得推荐。

各与高校合作的课程平台单位要积极配合本次认定工作,向相关课程建设高校提供《课程数据信息表》(附件5),并确保数据真实、全面、客观。同时为认可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保证推荐课程申请过程中课程运行的顺利、安全。

(三)如何提交申请材料

本次申请采用网上申请和信函申请材料相结合的方式。

1. 在线填写表格

为保证评审工作高效、有序、公开,我部通过“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工作网(以下简称“工作网”)进行相关材料的网上申请和公开。 。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所属高校、军队院校、课程平台单位于2017年8月4日前将联系方式表(附件1)及加盖公章的word文档发送至“工作网”电子联系人. 邮箱、电子邮件主题和文件名是组织名称。

“工作网”将于2017年8月21日上线,届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中央高校、军队院校联系人可通过电子邮件获取账户信息。中央所属高校、军队院校可登录“工作网”,按照申报说明按要求完成网上申报。

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式之一组织相应地方高校向我部申请、评估和推荐:

(一)线下评价、线上推荐。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地方高校提出申请并进行一定形式的评估。确认推荐课程后,登录“求职网”,按要求在线填写申请材料,上传推荐意见。

(二)网上申请和推荐。省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地方高校通过“求职网”直接申请并提出推荐。 “工作网”可以为此提供平台支持和技术服务。有需要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于2017年8月4日前联系“工作网”。

2. 通讯

中央所属高校、军队院校完成网上申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完成推荐后,申请表将在“就业网”平台打印,与附件材料装订成每门课程一册,并与平台生成的学校申报课程表(附3)或本省推荐课程汇总表(附4)汇总,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两份,报教学条件处2017年9月20日前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邮政编码:。

4. 评估与鉴定

(一)申请材料公示及资格审查

接收申请材料截止后,我系将材料在“工作网”上公示,公开接受学校和社会的监督。

同时,我系会组织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审核课程是否符合所申请课程的要求、申请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课程相关信息是否真实等。 。

在申请材料公开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课程相关信息或数据造假,将终止该课程当前认证,并对相应学校或省份今后的申请行为进行适当限制。

(二)综合评价与鉴定

我部组织有关专家对通过素材审核的课程的学术水平、内容质量、课程应用共享效果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评审,提出了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公开名单,在教育部网站和《工作网》公布后,下发文件公布2017年“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名单。

5、获证后管理

对于认定为“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的课程,相关高校和课程平台要持续建设和完善,确保其自认定之日起向高校和社会开放并提供教学服务不少于5年,继续监察课程的运作。提供监督和管理。中央所属高校的课程必须作为“十三五”期间中央高校教育教学改革专项实施,并得到有关高校的支持。对于地方高校的课程,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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