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上海申伦律师事务所律师夏海龙表示,快手平台应对影视内容的转让和二次创作承担一定的监管责任,包括加强审核、建立举报机制、及时删除侵权内容等。内容。在履行上述责任时,如发生侵权,适用“安全港”原则,无需承担侵权责任。但如果审查中存在疏忽或不作为,则需要承担责任。
北京多克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刘跃认为,搬迁和二次创作现象泛滥更适合“红旗”原则。所谓“红旗”原则是“安全港”原则的一个例外。也就是说,如果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事实明显、危险信号飘扬,网络服务提供者不能假装没有看到,也不能以不知情为借口。责任。比如,一些特别知名、受欢迎的影视剧被擅自转载。快手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如果未对明显的转让、二次创作等行为履行合理注意和管理责任,也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责任一般包括删除侵权内容、配合维权提供创作者信息等。而如果认定存在故意纵容并确定平台责任的,平台还可能与违规创作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无论是人工审核还是机器智能审核,对于快手这样规模的企业来说,技术上应该不难实现。同时,即使快手对涉嫌侵权处理、二次创作等方式给出了相应的风险提示, “,但如果沉溺于实际行动,某种程度上可能构成不作为,这也证明平台在内容管理上存在疏漏,还有改进的空间。”刘跃表示。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快手平台上的次要内容除了传统影视剧外,还包括短剧。
二哥影视表示,短剧转化率更高,盈利能力更强。经过简单的加工和运输,就可以变成免费观赏的藏品。快手上甚至还有“攻略”和“教程”,教人们通过交通实现变现。此外,二次创作、剧情讲解也存在侵权泛滥的问题。
拥有333.6万粉丝的快手短剧博主颖儿直言:“短剧不会侵权,现在正是短剧时代。”
据悉,今年全国两会期间,有委员讨论短剧版权问题,呼吁加强相关监管,保护原创作品权益。
4月23日,在上海举办的“短剧版权保护与发展论坛”上,公布了《2023年短剧版权保护报告》。数据显示,版权监测中心2023年保护短剧331部,查出涉嫌侵权链接40.53个。万元,平均每部短剧发现侵权链接1224个。
可见,尚处于野蛮发展期的短剧版权问题也亟待认定和规范。
庞大的产业链已经形成
快手平台二次创新之所以如此猖獗,是因为平台、博主、学生之间已经形成了庞大的产业链。快手作为平台,也不时发布二次创新任务,一定程度上纵容和促进了二次创新产业链的发展。
拥有482.7万粉丝的博主孟乔影视表示,如果快手不与这些长视频平台合作,影视任务从何而来?用于电影和电视作业?该博主表示:“任务有十几二十种,每一种你都不会理解。每一种任务都不一样,流量也不一样,变现收入没有上限。”
据悉,快手平台的光合作用计划和磁星聚集是博主变现收入的重要来源。以磁星聚会为例,开启条件是粉丝数一万以上。开通后可以承担平台任务,每天的收入从几百到几千元不等。不过,平台上也有一些账号,如“磁星小队长”、“磁星开”等,表示与平台有合作,可以零粉丝付费激活变现服务。
经查,虽然快手目前仅与乐视视频达成长期合作协议,但与其他长视频平台将会有阶段性的二次合作,相关活动将在快手影视官方网站公布。
比如,快手影视主创们发布了影视二代高飞计划5.0。 4月1日00:00:00至4月14日23:59:59,创作者通过基于优酷小程序的快手平台账号上线。影视作品二次创作(包括对授权作品进行重新剪辑、整理或更改、复制部分授权作品),在快手平台推广上述小程序产品发布,发布时添加优酷小程序链接二次创作内容,其他用户可以通过这个制定的链接跳转到该内容。由创作者推广的小程序。
本活动不限制参与作者的粉丝类别和数量。活动奖金共计100万元,包括底薪+绩效激励模式。
又如快手影视主创推出的芒果第二百万流量季。 4月22日00:00:00至4月28日23:59:59,作者通过其快手平台账号上线了基于芒果TV小程序的影视作品。作品、二次创作(包括重新创作(包括重新编辑、整理或更改、复制部分授权作品)),在快手平台推广上述小程序产品发布,并添加芒果TV小程序链接发布二次创作内容时。其他用户可以通过指定的链接跳转。创作者推广的小程序。
本次活动对参与作者的粉丝类别和数量也没有限制。参与活动并符合获奖要求的作品,每件作品将获得价值1200元的流量提升。也是底薪+绩效的激励模式。
对于这些周期性的二次创作活动,快手客服表示,平台并不向作者提供版权授权,而是用户参与活动并在活动内发布影视作品。在这种情况下,不会产生版权纠纷。活动期间外发表的作品如涉及版权纠纷,平台不承担责任,后果由用户自行承担。
当问及参与活动中发布的二代作品,活动时间过后是否会被下架?快手客服回复:“不存在下架的情况,除非作品违反规则,会被系统隐藏,只要用户不删除、不隐藏,该作品就会一直公开。”
随后,快手客服向坤舆商业观察推荐了快手影视助手的企业微信,并表示具体详情可以在这里查询。快手影视助理也表示,活动期间发布的作品,如果没有投诉下架,可以保留。
对于活动结束后能否继续二次创作的问题,快手影视助理表示,如果不是活动期间,制作的视频必须在90秒以内。至于为什么要在90秒以内,快手影视助理表示,一般影视创作的第二次时间是在90秒以内,快手磁星汇聚的任务也是如此,需要版权。
随后,昆宇商业观察询问了芒果TV客服。客服表示,如果在活动时间内进行操作,未经许可使用芒果TV独家作品创作新作品并发布到互联网平台,则属于侵犯芒果TV版权的行为。芒果TV将追究法律责任。
优酷客服还表示,除与快手合作期间外,其余时间不得擅自移动或重新创作优酷作品。腾讯视频和爱奇艺的客服人员均表示,目前与抖音有二次合作,与快手没有授权合作。
至于快手将如何处理超过90秒的内容,昆鱼商业观察上传了120秒的爱奇艺独播《宁安如梦》。仅更改了框架和背景。剩下的内容就抄得差不多了,速度还是很快的。上传成功。在此期间,快手平台没有任何监管提醒。
无论如何,有了平台发布的任务,快手博主至少可以发布作品、公开授课。
据昆羽商业观察,博主学徒教学课程的费用在99元至2000元不等。以博主明哥自媒体(学徒)为例。为期3天的特色短剧训练营售价99元,象棋短剧故事课售价1280元。号称全程一对一,招收100名学生。随后,恢复原价2980元。
一些拥有数百万粉丝的博主通过批量出售编辑教程并收取学费,每月收入可以超过百万。例如,博主“玩儿说电影”,拥有440.4万粉丝,2022年10月至今总收入近338万元。以此计算,每月收入约为18万元。
拥有482.9万粉丝的博主梦桥影视,日收入1000元至3000元,月观看收入3万至9万元。
博主阿星影视拥有170.6万粉丝,月收入约3万-5万元。
通过与几位学生的交流,我们了解到,完成课程后,学生的月收入从几十、几百到上万元不等,具体取决于视频观看次数、安装链接的点击率以及广告货币化。
一位名叫龙哥阿杜什的快手博主透露,他报名的学徒课程靠谱,有可变现的利润。他说,“如果学生努力的话,几万块钱不是问题,几十万也有。”
可见,在庞大的产业链中,博主和学生都是有利可图的。但问题在于,除了正式任务之外,许多未经授权的内容转让和二次创作也十分猖獗。快手的审查和监管在哪里?
快手自律值得质疑
事实上,快手等短视频平台的搬迁二次创作现象并不新鲜,也曾多次遭到长视频平台的声讨和起诉。
早在2018年9月,抖音、快手、哔哩哔哩等15家视频内容平台就因版权问题被国家版权局约谈,要求其加强版权管理,禁止直接复制或传播他人的影视、音乐、等未经授权的行为。用户不得以滥用“安全港”原则为名上传作品。
2021年4月9日,50余家影视公司、五大长视频平台、影视行业协会发布联合声明,共同呼吁短视频平台尊重原创、保护版权、不得转载。擅自对相关影视作品进行剪辑、剪裁或者剪辑。运输、传播等侵权行为。
同月,70余家影视公司、芒果TV、腾讯视频、优酷、爱奇艺等长视频平台以及500余位艺人发表联合声明和联合倡议,共同呼吁保护影视版权,反对短视频平台侵权行为。
2021年11月,北京互联网法院对优酷诉快手短视频《冰糖炖雪梨》侵权案作出一审判决。优酷胜诉,获得赔偿46万元。
2021年下半年以来,腾讯、抖音牵涉多起版权诉讼,既有《斗罗大陆》《王者荣耀》等动漫、游戏内容,也有《横扫犯罪风暴》等热门播剧。电视剧《云南虫谷》。公开信息中,两起诉讼的一审判决已出炉,抖音两起案件都获得了赔偿。 2021年8月,腾讯诉抖音侵犯《王者荣耀》游戏著作权及不正当竞争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抖音构成共同侵权,判赔60万元。 2022年10月26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腾讯视频诉抖音侵犯《云南虫谷》侵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并认定抖音构成共同侵权,判处赔偿3200万元以上。
面对长视频平台的不断批评,短视频平台此后试图通过自省以及与长视频平台的合作来解决问题。
2022年4月和2022年7月,快手平台针对营销账号维护及相关学徒教学活动开展了两期管理行动。两次管理的重点包括:学徒式教学,传授用户移植、编辑、稿件清理等灰色技能;以及通过移植、编辑等活动来增加账号、增加粉丝等获取流量的行为。据快手客服微博公告,两次管理行动共处理违规账号2109个。快手平台也将继续加强对此类非法账户的监控和管理。
2022年3月至2023年12月,抖音先后与搜狐视频、爱奇艺、腾讯视频、芒果TV达成合作,并获得这些长视频平台自制影视作品的相关二次版权,逐步对其进行“洗白”。
2022年6月,快手宣布与乐视视频独家自制内容达成第二次创作相关授权合作。
但到目前为止,快手尚未与其他长视频平台达成长期版权合作,只是时不时与个别长视频平台进行短期内容创作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2021年12月15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发布《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2021年)》(以下简称《细则》),其中明确规定:允许未经授权的内容。自行剪辑、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影视剧等各种视听节目和片段。
快手是协会会员单位(副会长单位)。
需要指出的是,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是社会组织,不是国家相关部门。其颁布的《细则》尚不具备国家法律法规的震慑作用,但对协会会员乃至行业应具有一定的约束力,至少协会会员应自愿遵守。
但从目前来看,快手的自律值得商榷。毕竟,作为副会长单位,相关规定、权利和义务应该比非会员和普通会员单位更加明确,从某种意义上说,应该带头遵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