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科技讯 5月17日上午,海淀法院发布案件通报称,认为,在腾讯运营的“微信”客户端上,微信公众号“快微客”发表文章捏造其视频来源,抖音短视频以名誉侵权纠纷为由将腾讯告上法庭,要求其立即停止侵权,提供微信公众号“快微客”的注册信息和身份信息,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和合理维权费用合计100万元。 近日,海淀法院受理了此案。
原告抖音短视频声称,2018年4月2日,微信公众号“快微客”在腾讯运营的“微信”客户端上发布了一篇文章《抖音,请放开孩子》,文章内容为援引用户拍摄的大量儿童视频,以及家长与孩子互动的视频,经鉴定为带有“微信时间”、“秒拍”、“腾讯视频”水印的视频,来源为抖音短视频。 。 该部分视频包含危险动作,并伴有“孩子一直在挣扎、哭泣”、“惊心动魄”、“严重创伤”、“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拿孩子的生命开玩笑”等词语。等引起读者恐惧的文字。
抖音短视频认为,微信公众号“快微客”在微信平台发布的文章内容捏造事实,故意混淆视听,并将部分非来自抖音短视频的视频认定为来自抖音短视频。 并以此为证据证明抖音短视频正在伤害儿童,对儿童有害,误导广大网友认为抖音短视频不利于儿童成长,引发广大网友对抖音短视频的负面评价。运营抖音短视频产品,指导广大网友卸载抖音短视频。 涉事文章发表后,大量微信用户被误导转发、评论。 短时间内,包括搜狐网、百度百家号、一点网等媒体在内的大量媒体转载了该文章,造成了极其恶劣的影响,导致抖音短视频的声誉被贬低。,社会评价降低,抖音短视频名誉权受到侵害。 腾讯作为微信平台的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对网络用户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内容承担必要的关注和审查义务。 然而,腾讯允许网络用户在其平台上进行操作,而无需验证或审查。 在平台上散布虚假言论,侵犯抖音短视频的合法权益。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