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河北省教育科研“十四五”规划2023年度课题的初步通知
石油分院附属学校:
根据《河北省教育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本市教育科研实际,为提高项目申报质量,沧州市将开展《河北省教育科学技术规划项目》预申报工作。 3月《“十四五”2023年度项目》。现将石油分公司组织申报本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申请人
项目主持人应为石油分院附属学校一线教师及其他教育教学人员,热爱教育和科研,原则上要求有主持市级以上项目经历(提交电子材料时,须附立项通知书或立项结论证明电子版作为证据)。
2.选题要求
本次申报的课题类别为一般课题(小微课题)和一般资助课题。选题应聚焦教育科学发展前沿,与教育教学紧密结合,体现当代性和创新性。申请人可参考《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规划》和《河北省教育科学“十四五”2022年度立项指南》,自行设计项目名称、研究目标和内容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
3. 配额分配
每所学校最多可以提交一个经过仔细选择的主题。分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推荐2个一般项目(小微项目)和1-2个一般资助项目参加市评审。
4、文字要求
2023年项目立项申报需要提交的电子材料包括《项目申报及评审函》电子版,以及加盖各单位公章的《项目汇总表》照片及电子版单位和主持过市级以上项目的人员。项目批准函或结业证书电子版照片。
纸质材料需提交《项目申请及评审函》一式三份,项目设计论证说明书需单独装订一式三份。纸质材料应放入作品集,并在作品集封面上粘贴《项目申请评审函》封面。
请各学校严格控制报考题目。网上提交的材料如被发现抄袭,立即取消其参赛资格,五年内不得参加分会组织的专题申报。
5. 提交时间
参与省级项目申报的学校应于3月24日前将纸质版项目材料提交至分院教研室(223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地址@。逾期申请将不被接受。
六、评价程序
分会组织专家评审后,将优秀选题推荐至沧州。经沧州市初步申报审核,入围教师的课题被列为“2023年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沧州市‘种子课题’”,将于4月份进行培训。培训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将进一步修改完善选题论证,等待河北省教育科学研究“十四五”规划2023年项目申请文件下发,然后提交电子文本和论文按照有关要求提交材料,沧州市将组织复评后,择优上报省规划厅。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联系人:李元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