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的通知
石油分公司各所属单位:
现将沧州市教育局《关于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评价的通知》(沧师[2023]14号)转发给你们。请坚持“坚持标准、公开透明、保证质量、优中选优”的原则。本着“宁少勿多”的原则,建立健全学校评价机构,严格执行评价程序和条件,每所学校最多推荐1人。分局成立评审小组,向沧州市教育局推荐6名候选人。
提交材料要求如下:
1、各学校应指导考生根据考核条件准备相关材料。 《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推荐名单》(一式两份)加盖公章并附工作总结,并将文件电子版发送至基地。教育电子邮件。
2、候选人调查问卷材料如下:
(一)《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基本情况摘录表》10份;
(2)《沧州市中小学(幼儿园)骨干教师考核表》(双面打印)一式三份。不得更改表格格式。签名须手写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学历证书、普通话等级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骨干教师培训证书;
(四)各类获奖证书及证明材料(获奖证书按国家级、省、市、县从高到低装订);
(五)公开发表的论文;
(6)一小时公开课教学设计(打印2份)及课堂录音视频(请将课堂录音视频及视频播放软件复制到U盘提交)。收集材料的截止日期是11月3日。
所有材料都放入数据手册中。参与材料目录位于第一页。资料册封面上贴有包含学校、名称、学段、学科等信息的标签。数据手册被放入手提包中。
3、所有材料提交时间:11月14日17:00前,逾期提交视为放弃。
联系人:吕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