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全日制本科生学业指导制度(试行)
校教字[2012]23号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全面提高高等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精神,为建设“一流本科教育”提供保障服务,全面提高大学生学习质量和效率,为促进学生成长,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工作目标
(一)研究大学生学习发展的客观规律,为大学生学习发展提供专业指导、咨询和支持服务。
(2)帮助学生了解自我、了解专业,适应大学学习生活,深入了解学习资源,确立学习目标,提高学习效率,高质量实现大学生活理想。
(三)帮助学业困难学生克服困难,顺利完成本科学业。
(四)带领学业优秀学生不断攀登学术高峰,培养拔尖创新人才。
二、工作机构
湖北大学本科学术指导委员会成立。学校分管教学的领导担任委员会主任。其成员为教务处、学生工作处(部)、招生就业处、校团委、财务处、图书馆等职能部门的负责人以及部分专家。和教学管理人员。湖北大学本科生学术指导中心(以下简称“学术指导中心”)隶属于教务处。在本科生学术指导委员会的领导下,负责制定科学有效的管理措施,协调全校的学术指导工作。各学院设立了相应的本科生学术指导分中心。学院分管教学的副院长兼任学术指导分中心主任。其成员包括分管学生工作的副书记、教学书记、团委书记、专业教师、辅导员、班主任、学生会等。由学习主任、班级学习委员会等组成,具体负责学院学术指导工作的组织实施。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建设学术指导网站
高度重视湖北大学本科生学术指导网站建设。网站设有新闻公告、学生风采、咨询指导、培养计划、人才发展天地、辅导手册、问题解答等版块。网站由教务处建设和管理,学院参与建设。
(二)开展专业学习和规划指导
1. 准备学习指南
编写出版《湖北大学本科学习指南》,主要包括通识教育通识课程指南和专业学习指南。通识教育和通识课程指南主要包括通识教育目标、通识教育体系、通识课程简介等内容。专业学习指南涵盖专业历史特点、课程体系与课程学习方法、基础参考书目、专业实践与论文写作、专业学习资源利用、就业前景等内容,为学生提供学习适应性指导,帮助学生了解专业并完成他们的专业。专业确认。
2.开设专业学习及规划指导课程
大学一年级开设专业学习与规划指导课程,课程设置6-8学分。本课程结合专业学习指南和学业规划进行授课,帮助学生加深对专业学习的理解并制定学业计划。
3.制定学术计划
学院负责组织学生制定学业计划一式三份(每个学生、学院、学校学业指导中心各保留一份),帮助学生进行客观的自我评价,制定科学的学业计划,确立发展目标。学业计划包括:人生目标、本科总体学习目标、年度学习目标、为实现目标所采取的行动、实现目标所需的帮助等。学院必须审核学生的学业计划,并提供动态的后续指导。
(三)帮助学业有困难的学生
1.学术警告
班级学习委员会要组织同学相互沟通课程学习情况,填写《课程教学状况表》,反映班级出勤率、教师教学进度、学生学习困惑等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在课程学习中。学业预警帮助教师调整教学策略,识别学习困难学生,及时对学习困难学生发起帮助。
2.学术警告
学院每学期都会检查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学分。对学习成绩不及格、未达到培养计划规定学分、有学习困难的学生,经教务处批准后,立即启动学业警告。
3.学业辅导
学院制定有针对性的咨询策略来警告学生。根据学生情况,可以采取一对一辅导、小班辅导等方式。辅导人员应与学生保持密切联系,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状况。学术指导人员须填写《学术指导情况表》。
(四)带领品学兼优的学生
1.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资格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评选为优秀学生:
①在各类专业比赛中获得国家级奖项或省级二等奖以上者;
②每门必修课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总成绩在专业类别或专业中名列前茅,具有较大的学习潜力;
③在某一学科或课外学术活动、科技活动、社会实践活动、生产专业实习中取得特别突出成绩者。
2.推荐、评估和审查程序
选拔是按照比例进行的。各部门负责推荐、考核。学业指导中心审核并报主管校长批准。
3.培育机制
基于导师制的灵活培训机制。
4.建立学业优秀学生档案
学校应当对品学兼优的学生建立档案,跟踪检查培养计划的实施情况。
5、学业优秀学生淘汰机制
实行优秀学生淘汰机制。
(五)学业指导日常管理
一、规范学术指导和管理
学术指导中心负责制定相关学术指导文件、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
2.建立学生学业发展档案
学院根据学生每学期的学业计划和成绩,跟踪学生的学业发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3、开展教育指导
教务指导中心制定了《本科生教务指南》,帮助学生熟悉相关教务管理流程,了解学校各项学术规章制度,合理安排学业、完成学业。主要包括学籍管理规定、学分、选课、重修、教学评价、学科竞赛、教务系统的使用等。
4. 沟通教学信息
学业指导中心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了解学生评价信息,组织问卷调查和学生讨论,了解学生的学习状况,及时向学院和教师反馈,增强师生互动,鼓励教师投入时间提供学生的个性化学习和发展。文化引导。
5.开展全校性学术指导活动
学术指导中心举办“学习指导日”活动,举办各类高水平学术和人才讲座、报告会、交流会等,在全校范围内培育浓厚的学习氛围;组织学业指导专家和学业辅导员编写学习手册和学习资料免费发放给学生;对学校和学院各级学生会学习部长和班级学习委员会成员进行培训。
6. 加强与学生社团的联系
学术指导中心积极帮助学生组建学习兴趣小组或学习俱乐部,同时加强与校内其他俱乐部的联系,通过不同俱乐部指导和帮助学生学习。
4.建立学术指导小组
学业指导中心从全校选拔学业指导专家和学业辅导员组成学校学业指导团队。各学院根据专业设置组建相应的学术指导小组。
(一)学术顾问的资格
学术指导专家由国家级、省级、校级教学名师、学科专业核心课教师、学科优秀教师组成。学术辅导员由教学管理人员、辅导员、班主任、青年教师、优秀研究生、优秀本科生组成。
(二)学术顾问的遴选
学术指导专家和学术辅导员由各学院推荐,报名表由申请人填写并经学术指导中心审核。学术咨询中心将为学术咨询专家和学术顾问建立工作档案。
(三)工作形式
学术指导专家和学术辅导员以讲座、工作室咨询、在线问答或小组辅导等形式提供学术指导。
(4)工作量
学术指导专家应当开展学习指导讲座。学业辅导员须轮流参与湖北大学本科生学业指导网站在线答疑工作。学术指导专家和学术辅导员要定期到工作室接待学生,解答问题。学业指导专家每周提供一次指导,学业辅导员每周至少为学生提供两次指导,或者为有学业警告的学生提供辅导班。学业指导专家、学业辅导员工作需填写《学业指导情况表》或《学业咨询情况表》。学业指导专家和学业辅导员的工作量按实际工作时间计算。
(五)工作考核
学术指导中心负责学术指导专家和学术辅导员的考核。
5、学术指导研究
认真学习国内外学业指导理论和先进经验,调查学生学习状况,跟踪学业指导进程,结合学校工作实践,积极开展学业指导研究,推动学校学业指导工作迈上更高水平,形成湖北大学特色学术指导体系的典范。
六、学术指导条件保障
(一)资金来源
学校拨专款用于学术指导。学术指导中心根据实际情况,会同学校人力资源、财务等职能部门,为开展各项学术指导工作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并颁布相关规定,规范学术指导工作的报酬和工作量。指导人员。
(三)系统
学业指导中心负责制定相关规章制度,管理全校的学业指导活动,建立规范有序的学业指导体系。
本工作制度由学校教务指导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湖北大学
2012 年 9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