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上线新版建筑工人实名管理服务平台的通知
清建工[2023]228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经济开发区建设主管部门,各工资银行,各设备服务商,各建设单位、施工企业、监理公司:
为加强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名管理,充分发挥实名管理在杜绝拖欠工资、规范市场行为中的推广应用作用,做好数据录入并推送至省农民工工资支付预警平台后,我司对省建筑工人实名管理服务信息平台(以下简称新版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现将新版本平台上线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新版平台涵盖实名考勤、系统预警、工资存款监管、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信用行为管理、工程状况申报、分包单位管理、房建云展示等功能、统计分析及数据共享和推送。计划于2023年8月21日正式上线。原平台系统将于2023年9月30日停止运行。2023年10月1日起,所有在建项目均纳入新版平台监管。
平台网址::5030/#/web/home。
2、2023年8月5日后取得施工许可证的项目将采用新版平台进行管理。新版本系统增强了项目信息和人员信息管理功能。各项目经理、项目劳务经理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操作手册(附件)签订项目总合同、分包合同、人事合同、总合同付款协议、工程付款保证、工资保证金、农民工等。工资账户开户单、资金托管协议、工程款收据等信息,若其中一项缺失或人员信息不一致(关键岗位人员、技术工人、主管人员信息将与人员信息进行比对匹配)青海省工程云系统),将发出黄灯警告。 5天内无法完成整改的,将移交青海省工程云系统。提供红灯预警,并与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联网。
3、旧版本系统中的在建项目、参与单位、员工、设备等信息将自动导入升级后的系统。各项目经理、项目劳务经理必须确保9月份补充本通知。第二条所需的所有信息录入工作,请及时联系原平台服务单位或设备供应商,完成历史数据的交接、迁移和保存。
4、项目状态变更由企业在新版平台项目方提交,并上传《停止监理函》、竣工验收或项目备案等材料。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的项目状态审核人员应当如实审核“在建、竣工、停产”等状态。确保全区所有符合全省实名制信息管理的在建建设项目纳入实名制管理。
五、新旧系统对接互动期间,各建设项目部门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现场实名制管理。 10月起,新版系统将严格按照自动扣分规则执行学分扣减。对于存在弄虚作假、擅自改变项目状态逃避监管、不认真落实实名管理等要求的建设项目和企业,一经查实,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将严格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规定》和《青海省建筑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对企业进行处罚并扣除相应信用积分。
6、新版本系统严格实行设备直连的方式将数据实时传输到省级平台。为保证数据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及时性,各项目应联系实名考勤设备供应商,将硬件与考勤设备直接连接,完成硬件对接和数据上传。具体业务工作请联系省实名制平台技术支持服务部门,做好设备升级对接工作。
7、各发薪银行必须按月及时将建筑工人工资信息推送或导入到新版平台,并与新版系统的项目信息进行匹配,避免出现数据丢失的情况。工资银行数据推送不及时,造成企业误认。扣除学分。
八、逐步实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施工现场智能显示终端”(简称“住建云显”)。房建云显系统与新版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和联动,实现工程考勤数据实时展示、政策信息自动发布展示、天气预警、安全提醒等功能。 “房屋建设云显”建设将作为《青海省建筑安全生产标准化考核评价实施方案》中实名信息采集考勤系统的组成部分。
附件:青海省新版实名制操作手册(项目方).pdf
操作手册(请到住房城乡建设厅官网或青海省工程建设监管信用管理平台帮助中心下载)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3 年 8 月 1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