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长江云新闻记者从武汉市房管局获悉,2021年版《武汉市商品房销售合同(预售)(示范文本)》和《武汉市商品房销售合同(现售)》部分条款(示范文本)》已经修订,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3年12月22日)
新版商品房买卖合同与旧版有何区别?这几点值得关注!
01
开发商若不及时解除抵押,将支付违约金
房贷放开对于保护购房者权益、防范交易风险非常重要。因此,在合同正文中增加抵押解除时间和违约责任的规定:
出卖人承诺在商品房【年、月、日】【房产首次登记】前解除抵押。卖方未按照上述协议解除抵押的,按照逾期期限另行处理。
02
全装修商品房不再单独列出粗略价格和装修价格。
删除合同文本第六条第一款“毛坯件价格为(货币)元(大写元);装修价格为(货币)元(大写元)”的内容。调整为“本套商品住房(【精装修商品住房】【毛坯商品住房】)总价为(币)元(大写元)”。修订说明是这样解释的:新版合同示范文本已于2020年5月推出。最终,虽然解决了原双重合同带来的“捆绑装修”问题,但通过实践,毛坯价和装修价分开标明示范文字中的全装修商品房很容易被误解为既卖毛坯房又卖装修。 。 (注:本合同正文【】中所选内容、空白处填写的内容及其他需要删除或增加的内容,应如实填写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协商确定)法律)
03
首付可商定分期付款
修订说明对此的解释是:实践中,部分商品房首付比例较高,购房者很难一次性全额支付。他们经常与开发公司协商分期付款。本次合同修订增加了可约定分期付款的定金内容。进一步优化合同付款方式条款,满足合同当事人多元化的付款方式需求。
04
公共摊位的面积和位置须列于附件中,由双方具体约定。
本次合同修订在附件中列出了商品房共用的电梯井、管井、楼梯间、变压器房等公共区域,提醒合同当事人可就商品房共用的共用区域作出具体约定,避免因协议不明确而产生纠纷。 。
05
需要列出学校、停车位、垃圾场和其他设施的位置
此次合同修订增加了物业服务楼宇、学校、医疗机构等相关设施的选址协议清单。此外,在盖房子时,发现楼下建有社区垃圾场,也让人“不安”。此次修改还要求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说明此类设施的选址和建筑面积。
06
装修及装饰件交货标准可详细商定
实践中,购房者反映,开发公司交付的商品房装修和装修与样板间存在诸多不符之处。本次合同修改要求开发商对装修及室内设施设备(电器、智能设备等)的交付标准有具体约定。
07
“雷雨”后需明确开发商质保责任
合同中需要增加一项: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当在商品房销售合同中明确承担公司注销时的质量保证责任。
(长江云报记者 刘瑞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