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微信群里吐槽恶媳妇是否侵犯名誉权?
一名女子砸碎婆婆房间门窗的事件,被她的侄子发布到了近500名村民的微信群里。 她的名誉侵权诉讼被驳回。
潇湘晨报记者周玲茹微信报道
微信:一件涉及安化县刘莲(以下化名)一家的家庭事件,被丈夫的侄子转发到近500人的微信群,引起轩然大波。
由于与丈夫发生矛盾,刘莲一气之下砸碎了婆婆房间、卫生间、厨房的门窗。 78岁的婆婆无奈,只能住在邻居家。 刘友得知后,将此事发布到同村村民微信群中,要求大家转发,并多次要求村上处理。
刘莲见自己被贴上“恶媳妇”的标签,勃然大怒,以名誉受到侵犯为由,将丈夫的侄子刘农告上法庭。
刘农的行为是否构成侵权? 近日,微信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了此案。
我打破了婆婆的门窗,被发到了微信群
今年2月22日,刘莲与丈夫刘雯发生家庭矛盾。 当时,双方特意邀请村委会调解夫妻俩之间的矛盾。 派出所的辅警也来了。 调解离开后,他们再三要求不要扩大冲突,照顾好家里的老人和孩子。 当天,刘莲的两个弟弟也专程来看望了姐姐。
没想到,辅警离开后不久,刘莲就将婆婆居住的卧室、卫生间、厨房的门窗打碎,导致婆婆寄宿在邻居家。 当晚11时许,刘文向安化县公安局长塘派出所报警,称其妻子将其母亲所住房间的门窗打碎。 民警赶到现场处理,在刘文家中发现一扇铁门和一扇木门。 ,好几块玻璃被砸碎。 虽然家人对受损的门窗进行了简单的修复,但很快又再次受损,至今仍未修复。
对于自己的行为,刘莲解释说,她其实是针对自己的丈夫刘雯的。 “陪伴我20多年的丈夫,在我年纪大了,劳动力下降后,提出离婚。我一气之下,把房子一楼的门窗全部损坏了。我的婆婆-当时婆婆不在家。我瞄准了住在一楼的丈夫。”
她没想到,刘雯的侄子刘友知道这件“家事”后,发到微信群里,就疯了。
刘友所在的微信群有494人,微信群成员都是刘连所在村的村民。 2月26日,刘友在微信群发帖称,“因夫妻关系破裂,他将家里所有门窗全部打碎,带着两个弟弟,还用脚踢78岁的老人”。还把婆婆赶出了家门,还说了一些辱骂、伤人的话,如果群里有她的话,请帮我转发这个消息给我娘家老家的亲戚。”
当日18时10分,刘友又发了一张刘连奶奶躺在床上的照片。 18时21分,刘友发消息:“上面是78岁被赶出家门的可怜老人。” 此后,刘友在群里多次强调,是他让村上来处理的。
一位村干部在群里回复刘友:村干部工作过很多次,夫妻俩却这么固执。
小组成员也发表了自己的看法。 群里有个叫“红浪”的微信账号发了一条信息:看到那些照片,我的血压突然升高了。 其实他可能不认识我,但是看到之后,他真的很生气。
直到第二天,刘炼和刘雯的女儿们在群里发言时,刘友才再次对此事发表评论。
但刘有发在群里的时候,群里的人把他转移到了两个100多人的微信群里。
被指“恶媳妇”被诉侵犯名誉权
眼见自己被人议论,被贴上“恶媳妇”的标签,3月16日,刘莲和两个兄弟以刘友侵犯名誉权为由,向安化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刘友公开道歉。 、在多个微信群进行澄清,在村委会公告牌上发布公告、广播,消除影响,恢复声誉; 并补偿每一元的精神慰藉。
“还没等刘炼解决矛盾,刘友就在公众微信群里发信息辱骂诽谤。” 她认为,刘友让群里的人转发该消息,是为了激活该事件的舆论和网络传播。 扩大,尤其是希望通过网络传播将舆论传播到刘莲的居住地,试图通过这种诽谤行为玷污她的名誉。 “虽然有向村领导反映情况、请求解决的意图,但更多地使用了提及恶媳妇等侮辱性言语,公然污蔑刘莲的人格,拉低了她的社会评价。”
刘友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刘炼的名誉权? 一审法院认为,本案中,刘莲因夫妻矛盾,多次损坏78岁婆婆居住房屋的门窗,致婆婆由于无法在家中生活,刘莲并没有直接赶走婆婆,但实际上却让婆婆无法在家中生活。
刘友在微信群中发布的信息所反映的事实基本上是客观真实的,并不存在侮辱、诽谤。 村里建立的微信群里发布的信息,主要是刘友在群里向村领导和村民汇报刘连奶奶的情况。 对于相关情况,我们要求村领导及时处理。 刘友在微信群中发布的信息和言论确实有不当之处,但刘友并无主观过错。 虽然刘莲在当地的社会评价因刘游发布的信息而降低,但在当地造成的负面影响主要是由她自身的不当行为造成的,而刘游的行为在2020年2月26日相关信息发布后同日发布,此后没有发布其他相关信息。
刘友在微信中关于刘连两个弟弟的说法可能确实不妥。 微信群里的其他人确实对刘炼的两个弟弟有负面评价。 不过,结合刘友在微信群中发布的文字和语音消息,刘友并没有直接表明两人参与微信群。 他只说刘炼带来了他的两个弟弟。 事发当天,刘莲的两个弟弟确实在场,而且群里有两个人,当有人发表差评时,立即有人做出解释,群里其他村民也没有发表任何不利言论。其中两个是后来的。 原告的诉讼请求被驳回。
刘炼等人上诉后,微信中院二审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