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淀检察院破获1.8亿元非法经营案,虚假余额宝和Q币交易成电诈网赌资金转移新手段

2025-01-17
来源:网络整理

在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中,重要组成部分就是“转移赃款”。近日,海淀检察院办理了一起非法经营案件。不法分子利用假“余额宝”,通过假“Q币”交易进行“跑分”。事实上,他们帮助跨境电子诈骗和网络赌博提供支付结算资金。短短两个月时间,该团伙涉案金额就达到1.8亿元。

电话诈骗电话引出“神秘”团伙

“遭遇电信诈骗,承诺的‘提现’根本无法实现!”接到刘某某的报警后,警方调查发现,受害人下载某软件后,按照客服指示多次充值购买大件小件商品,但实际上只是手机屏幕上的数字在变化,并且实际资金已经转移。

民警跟踪赃款流向,发现其中一笔1万多元被转入名为周某某的银行卡上。通过技术手段,警方在北京的一处公寓内定位到了周某某的位置。当警察进入公寓时,10多人正忙着操作手机和电脑。警方查获涉案手机、电脑30余部,银行卡60余张。警方初步认定这是一个犯罪团伙。然而令人惊讶的是,现场起获的手机和电脑并未含有电信诈骗、网络赌博等软件——该团伙并没有参与相关犯罪活动。他们在做什么?

“前夫哥”在全国搭建“打分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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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审讯,发现该犯罪团伙的头目正是田某。田解释说,他的前妻在菲律宾的“闪电支付平台”工作。该平台要求使用境内银行卡帮助转移网络赌博和网络诈骗的非法资金,并承诺每笔交易都有一定的分成。

我国一直严厉打击网络赌博、电子诈骗等上下游犯罪行为。田想利用“分数对标平台”来帮助结算资金支付。说白了,这就是“洗钱”。

田某坦言,这种犯罪模式只需要一张银行卡和两部手机即可完成。于是,他找到马云等人负责管理,招募“操作员”。

该团伙中的主要“操作员”高某详细讲述了犯罪过程。 “我们每个人至少有两部手机,一部用来下载‘快乐钻石’软件,一部用来登录‘余额宝’。”高先生表示,所谓的“快乐钻石”软件相当于资金到账提醒。该软件与手机号码绑定。规定,每当有赃款转入涉案银行卡时,都会有短信提醒;另外,每个人的手机上都必须安装一款名为“TG”的海外加密聊天软件。这个软件分为很多工作组,工作组也会有资金流入。

随后,操作员在手机浏览器上输入田某提到的某个网址后,就会出现“余额宝”页面。这个“余额宝”与普通的“余额宝”没有任何关系。输入假“余额宝”后,会出现“购买Q币”的选项。按照提示,将银行卡内的赃款全部用于购买“Q币”。购买、转账成功后,将转账成功界面截图上传至假冒“悦宝”上,该订单就完成了。高承认“Q币”根本不存在。所谓“购买Q币”,就是将赃款转移到另一个账户。该账户被电子诈骗、网络赌博等犯罪团伙控制,与他们无关。

操作员完成以上操作后,田就可以“跑分”了。所谓“跑分”,就是利用微信、支付宝支付码、银行卡为他人收款,并从中赚取佣金。根据协议,田某每处理1万元营业额,可获取50元利润。

检察官指控非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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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仔细核对每一笔转账交易,最终确认,从2021年底到2022年2月案发,田某犯罪团伙仅用了两个多月的时间,银行卡交易金额已达1.8亿元。

对于田某等人的犯罪定性,公诉人表示,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单纯提供银行卡帮助收缴、转移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违法资金,或者通过ATM机提取现金的现象屡见不鲜。 、计数器等,可能违反助人法则。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掩饰、隐匿犯罪所得罪、犯罪所得罪等。本案中,田某等人利用境外“粤宝”软件,以下列形式买卖“Q币”:的虚假交易。事实上,他们通过“基准平台”绑定了大量收购的国内银行卡,为跨境网络赌博提供便利。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所得“分赃”应认定为利用受理终端或者网上支付接口等方式,以虚构交易方式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构成非法经营罪。

最终,检察官对田某等10人提起公诉。近日,海淀法院支持检方指控,判处田某等人有期徒刑七年至一年零十一个月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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