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专业
具体招生专业及导师详见《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附件1)。
二、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基本要求
1、申请人须符合我校博士生招生规定规定的申请条件,自愿在我校攻读博士生。
2、申请人硕士阶段学习成绩优秀,是优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于2025年9月1日前取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或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往届学生。
3、申请人申请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要求全日制学习。所有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必须在入学前转至我校。
(二)申请人的外语水平要求
申请人外语语言须符合当年学校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申请专业外语考试科目选拔要求,近五年(自2019年12月起)外语水平应满足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英语:
(1)国家大学英语六级(CET6)成绩≥425分或国家大学英语四级(CET4)成绩≥500分;
(2)通过全国大学英语专业CET-8/CET-4(TEM)考试;
(3)托福()成绩>85分;
(4)雅思()成绩>6.0;
(5)通过国家外语水平考试(WSK)英语水平考试(PETS-5)。
2.俄语:
(1)通过国家大学俄语六级考试(CRT6);
(2)通过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俄语专业大学英语八级/四级考试(ТРЯ);
(3)俄罗斯联邦对外俄语考试(ГТРКИ)获得B1级或以上。
3.日语:
(1) 通过全国大学日语考试六级(CJT6);
(2) 通过全国大学日语专业考试8/4级(NSS);
(3) 日语能力考试(JLPT)取得N2以上水平。
4.德语:
(1) 通过国家大学德语考试4/6级(CGT4/6);
(2)通过全国大学德语专业考试8级/4级(PGH/PGG);
(3)测试()获得TND4及以上;
(4)歌德学院语言水平考试取得B1及以上成绩。
5.法语:
(1)通过国立大学法语4级/6级考试(TFU4);
(2)通过全国高等学校法语专业英语八级/四级考试(TFS);
(3)法国DELF-DALF考试水平或以上。
如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成绩证明已超过5年或提供的证明不符合上述要求,或无法提供上述成绩证明的,申请人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外语考试。
(三)申请人的科研成果要求
申请人对所申请学科具有浓厚的科研兴趣,突出的科研能力,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近3年(12月)在与所申请学科相关的领域取得了突出的科研成果。 2021年起)并取得以下成果之一:
1.以第一作者(导师第一作者和学生第二作者相当于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
2、申请人文社会科学专业的申请人应以第一作者身份,在“三报一刊”上发表过一篇或多篇文章或对政务提出有效建议。
核心期刊包括:《科学引文索引(SCI)收录期刊》、《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收录期刊》、《工程索引(EI)收录期刊》、北京大学图书馆《中文核心期刊》、 《南京大学收录期刊《中国社会科学引文索引(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源期刊及扩展版源期刊》、中国科学院文献信息中心《中国中文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源期刊(核心数据库)》、中国科技情报研究所《中国科技论文统计源期刊》(又称《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中国社会科学院评价《中国人文社会科学》科技期刊被《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报》评为“中国人文社会科学期刊核心期刊(核心及以上)”。
“三报一刊”来源文章为《人民日报》、《光明日报》、《经济日报》、《求是》(含纸质版和网络客户端)发表的文章,字数超过1,000 字。行政建议是指得到副省级以上领导肯定批示或者已经采纳转化的行政建议。
(四)申请人的学业成绩要求
申请人具有优秀的硕士水平学术成绩。
3. 注册
报名分为两个必要阶段: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
(一)通过“申请-评审”方式网上报名
申请人应于2024年12月20日9:00至2024年12月27日15:00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如实填写相关信息。逾期不予提交。考试方式选择“评估申请”。
在网上报名阶段,考生可以选择招生专业进行报名,不再区分申请导师。考生在网上报名阶段可以自行修改报名信息,但不得再次报名。考生须先进行网上报名,然后进行网上确认。如果没有在线注册,则无法在线确认。
(二)“申请-评审”方式网上确认
拟于2024年12月28日9:00至2024年12月31日15:00通过“辽宁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管理系统”进行,截止时间后不再进行追加确认。具体工作安排和要求请关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申请人在线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材料的电子扫描件:
1.从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下载并打印《博士生网上报名信息表》和《辽宁大学2025年博士生报名表》。其中,《报考单位人力资源部的意见》《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出具所在单位研究生院(系、处)的意见并加盖公章。其他报考人员意见由档案所在地单位档案管理(人事管理)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2、具有同等专业技术职称(高级)的教授或专家推荐信扫描件2份。推荐人应该是您所申请学科领域的专家。推荐信封面须加盖推荐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3、硕士学位成绩单扫描件,可以是候选人硕士培养单位研究生院(系、部)出具的成绩单原件,也可以是候选人人事档案中的成绩单复印件,但复印件须加盖考生所在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4、硕士学位论文评审函全文复印件,需加盖候选人单位档案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应届硕士毕业生需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
5、硕士学位/学历及学位材料:
(1)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硕士级《教育部学籍在线核查报告》和学生证;
(二)获得硕士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的考生须提交硕士级《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 一份;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三)仅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位网上核查报告》或《中国高等教育学位认证报告》;
(四)在国外获得研究生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国留学服务中心颁发的《境外(海外)学位证书》;
6、本科学位材料:
本科层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复印件,无本科学习经历的考生提交专科层次《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登记备案表》;
无法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报名表》的考生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在国外获得学士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外国(境外)学历学位证明》;
7、居民身份证复印件1份(含双面信息);
八、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表。应届毕业生的意见由所在学院党委或者总支出具并盖章。失业候选人的意见由档案所在单位出具并盖章。对于录用的候选人,其意见应当由本人盖章。档案或者所在单位人事、政治部门出具意见并盖章;
9、外语水平证书或成绩单扫描件;
10、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扫描件、在“三报”上发表的文章或者有效的政策建议和批复的扫描件以及能够反映申请人学术、科研情况的相关材料水平和能力。
网上确认时,无法提供已发表成果的核心期刊的申请人,可提交CNKI优先刊物的版权页或期刊编辑部出具的《稿件使用证明》进行临时确认。同时,申请人须做出书面承诺,在2025年3月20日前提交相应的正式出版期刊,供学校审核,确认申请人的资格。否则,取消申请人的申请或拟录取资格。
报名者报名前须仔细检查自己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提交的所有个人信息必须准确、详细;所提供的学籍、学历和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必须真实有效。
考生因提供虚假或不正确的信息或材料而造成取消报名资格、初审资格、(拟)录取资格或学籍等后果的,由考生自行承担。
4、资格审查
网上确认期间,申请人应提供相关申请材料、获奖证书和已发表的学术成果。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培养单位特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硕士课程成绩、硕士论文(含评价信、应届硕士毕业生硕士论文提案报告)、专家推荐信、申请人的科研情况等进行评审。招生纪律和培训需求。对博士研究生的奖励和研究计划进行实质性审查,作出评价结论,确定进入综合评价程序的人选。成功完成网上报名、网上确认并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即可进入综合评审。资格审查不合格的申请人不能进入综合考核。各培训单位负责将资格审查结果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在硕士学位期间与导师共同发表的科研成果,应当经申请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应届毕业生工作单位)研究生院(系、系)确认,符合以下条件的:导师和申请人被指定为第一作者和第二作者。两者建立师生关系后,申请人即可视为第一作者。
五、考试与评估
(一)外语考试
外语考试由学校组织,定于2025年1月5日举行,考试形式为线下现场闭卷笔试。相关工作安排请关注辽宁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笔试满分为100分,60分(含60分)以上为合格。不合格者,不得参加综合考核。
(二)综合评价
1、申请者必须参加各学科组织的综合考核。综合评估结果是录取的主要依据。综合考核内容分为专业外语测试、专业知识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三部分。每个部分满分为100分,总分为300分。综合考核任一部分得分低于60分的,视为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
2、专业知识考核主要考察申请人对学科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的掌握程度,以及对前沿知识和最新研究动态的了解。专业知识考核一般应通过笔试、实验操作等方式进行。
3、综合能力评估主要通过对申请人科研成果的评价、硕士论文研究状况报告、现场答疑等方式考察申请人的综合素质和科研能力,考察申请人运用科研成果的能力。所学到的知识是否能够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有培养博士生的潜力。
4.各招生学科(按二级学科)建立由不少于5名具有副教授(含)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其中不少于5名)专家组成的“申报-评审”制度3博士生导师)招生评估导师组(以下简称导师组)在单位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指导下,具体负责对申请者进行评估并对评估结果负责。导师组由组长一名、秘书一名组成。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遵守法律法规、诚实守信等。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的同时,对申请人的能力进行综合评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入场
考核结束后,按照综合考核各部分成绩相加后的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教师和学生将根据可用的招生计划相互选拔。这将决定导师招生计划的使用并建立师生关系。关系。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工作组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将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由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批准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