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度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公布,北京环球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传播盗版电子出版物案上榜

2025-01-22
来源:网络整理

2018年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出炉

有些案件性质恶劣并涉及刑事犯罪

□本报记者 郄建荣

为纪念知识产权日,4月26日,国家版权局和国家扫黄打非办公室联合发布了2018年全国打击侵权盗版十大案件,双方对案件进行了逐一审查。

从两部门公开通报的十大案件来看,部分案件造成了社会不良影响。其中,北京市查获近年来价值最高、社会影响最严重的销售侵权盗版图书案件。因此,判处赵某某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

排名前十的案例分别是:

一、北京环球天下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传播盗版电子出版物案

2018年8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立案侦查北京环球世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案。经调查发现,2017年6月至2018年8月,该公司提供了未经权利人剑桥大学出版社许可,通过其网站公开对《剑桥雅思全套真题》等9种出版物进行PDF格式下载和阅读。服务。 2018年8月,该公司被处罚款22.5万元行政处罚。

2、上海“3D波波VR”APP传播3D盗版影视作品

2018年7月,上海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立案侦查“3D波波VR”App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案。经查,上海乐欢软件有限公司自2015年12月起运营“3D波波VR”App,未经许可,向公众提供《环太平洋2:雷霆再起》、《黑豹》等25部电影作品。权利持有人。观看服务。 2018年10月,该公司被处以罚款25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江苏无锡通过“紫薯影院”微信公众号传播盗版影视作品案

2018年6月,江苏省无锡市版权局立案调查“紫树影院”微信公众号侵犯电影作品著作权案。经查,无锡家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通过其微信公众号及其运营的相关网站向社会公众提供侵权影视作品的网络播放服务,并通过诱导购物、与第三方合作运营游戏等方式吸引用户。各方、新颖等商业模式赚取利润。 2018年7月,该公司被处以罚款12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天津百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销售盗版培训教材案

2018年6月,天津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联合各区执法队查处天津百联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侵犯文学作品著作权案,权利人查明31个国家169部图书类别被侵权和盗版。该公司被处以没收侵权图书的行政处罚,并罚款10.36万余元。

5、北京“8·08”销售盗版童书案

2016年4月,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会同北京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西城公安分局、通州公安局治安管理总队成立专案组,立案侦查该案。赵某某等人销售盗版儿童读物,共查获盗版儿童读物360万余册,涉案代码金额达9100万元。 2018年1月,通州区人民法院判处赵某有期徒刑六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150万元;赵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十万元;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处三年零三个月至二年零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六、广东龙某某等人经营网络游戏私服案

2017年6月,广东省广州市公安局黄埔分局立案侦查龙某某等人侵犯网络游戏著作权案。经查,龙某某等人未经权利人许可,前往泰国使用电脑和远程控制软件搭建、运营私服游戏《歪歪神武》。 2017年9月起,机械牛网络科技(苏州)有限公司明知运营商运营维护私服游戏,但仍通过“拍爱支付”平台连接私服网站,为玩家提供充值渠道及支付结算服务,并全额支付结算。玩家充值超过362.6万元,按比例收取手续费。 2018年12月,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龙某、李某有期徒刑二年和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并判处机械牛网络犯协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科技(苏州)有限公司被罚款3万元,法定代表人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七、江苏淮安“BT乐园”网站传播盗版影视作品案

2016年7月,淮安市公安局、淮安市版权局、江苏省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成立专案组,查处“BT”侵犯影视作品著作权案件天堂”网站。经查,2015年以来,袁某某以营利为目的,通过互联网购买“BT乐园”网站域名、服务器和虚拟主机,并在网站上发布大量影视作品的种子文件链接,未经许可。权利人的许可。供网友点击下载赚取广告收入。 2015年5月至2016年7月,该网站发布多部影视作品资源,非法获利140万余元。 2018年12月,江苏省淮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袁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80万元。

八、四川成都吴某某等人生产、销售盗版教具案

2017年11月,四川省成都市公安局天府新区分局立案侦查吴某某等人生产、销售盗版教具案。经查,2015年8月以来,吴某某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盗版《生物化学基础》等盗版教具共计余册。 2018年11月,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分别判处吴某有期徒刑四个月、六个月,并处罚金40万元。四年内不得从事图书、期刊销售和经营活动;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万元;江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五万元;其他被告人均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并处罚金。

九、浙江嘉兴段某某等人制售盗版图书案

2017年3月,嘉兴市公安局、浙江省版权局会同海盐县公安局、版权局立案侦查段某某等人制售盗版图书案。专案组奔赴北京、山东、河南等地。在当地公安、版权部门的配合下,出动200余名警力,抓获以段某某等人为首的制售盗版图书团伙16人。两个犯罪窝点和一台印刷机被摧毁。某工厂涉案,查获各类盗版图书50万余册,涉案金额逾200万元。 2018年8月,海盐县人民法院以侵犯著作权罪判处段某、孙某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5万元;其余14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罚金。

10、江西省永新市陈某某等人销售盗版教具案

2016年9月,江西省永新县版权行政执法部门发现多家书店涉嫌大量销售盗版教具,立即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侦查。共抓获犯罪分子9名,捣毁销售窝点6个。捣毁一个生产基地,查获盗版图书10万余册。涉案盗版图书价值逾千万元,成功追回涉案财物逾200万元。 2018年7月,永新县人民法院因侵犯著作权罪,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八十万余元;赵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零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3万余元; 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缓刑、拘役,并处罚金50万元以上7.8万元以下;两名被告被判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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