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宋瑶)近日,河北新闻网网友通过“阳光政政”平台举报“河北邯郸市复兴区迪四邑大厦开发商未开具发票”。国家税务总局邯郸市复兴区税务局通过“阳光政政”平台回应称,经协调,邯郸加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已于近日为网友开具了房产销售发票。对未开具发票的公司处以100元罚款。
网友通过“阳光政政”平台反映的问题:
2018年5月,我于2019年1月购买了邯郸加得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开发的多斯一号公馆,由于我在国外工作,所以没有开过房屋发票。自2022年1月起,我一直找索要发票。公司办公室已被锁,电话无人接听。
邯郸市复兴区税务局通过“阳光政政”平台作出的回复:
经联系两方进行沟通,税务分局已开具发票,邯郸加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近日也为网友开具了房产销售发票。此外,根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邯郸市嘉得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开具发票的,处以1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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