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和《山东省社区矫正实施细则》,1月16日,滕州市司法局在会议室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对象集中教育活动六楼。枣庄市强制隔离戒毒部门教育惩戒科科长、四级高级警长孙光灿应邀出席活动。滕州市司法局副局长谭宏伟出席活动并讲话。枣庄市全员强制隔离戒毒,滕州司法局社区矫正工作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教育活动中,社区矫正对象集体宣读《矫正》,观看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宣传视频。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副队长刘辉详细讲解了新入社区矫正对象的相关法律规定,认为相关法律法规的法律后果应当社区矫正接受过程中违反监管规定的。枣庄市戒毒所教育矫正科副科长黄兴哲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了生动的研讨知识宣讲。教育引导他们远离毒品,珍惜生命,珍惜社区矫正机会,积极服从监督管理。
谭宏伟在讲话中指出,社区矫正对象要强化纪律意识,严格遵守社区矫正规章制度,遵守社区矫正规定,确保春节期间安全稳定。要提高法制意识,加强自我行为约束,牢记法律红线,不得参与任何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活动。我们要端正社会的矫正态度,强化犯罪意识、身份意识,认清法律,改变未来,展望未来。
开展矫正集中教育是做好升入一级的重要举措。通过教育活动,社区矫正对象进一步明确身份定位,明确法律红线,为加强社区矫正矫正、提高教育质量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思想基础。
新矫正的130名社区矫正对象参加集中教育活动。
(人气记者李子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