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就是“多”,少就是“精”。
——范范
因为公司要审查一份大合同,为了保证合同内容准确,我安排下属去咨询他以前经常提到的一位所谓的大律师朋友。 结果我的下属接到这个任务后,站在我面前,显得很尴尬。 最后我才发现,他之前一直炫耀的律师朋友其实是一个普通熟人。 我只有他的电话号码,但从未见过他。
为了尽快审查该合同,我开始思考我的朋友中是否有大型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很快,我就想起了一个在微信上认识的朋友。 她是一名律师。 我们在圆桌会议上交换了意见,一起发言,还互相加了微信。 今年我们也经常互相喜欢。 在联系她之前,我查了行业内律师的咨询收费标准,也准备了一些对她的经济收入有用、以后可以合作的信息。 我绝不会要求对方为我做事而没有回报,所以我自然会考虑到这一点。
“吴律师您好,您现在忙吗?” 我只是礼貌地打了个招呼。
“不接受免费咨询”这句话出现在微信界面中。
我又看了看手机。 当我确认自己没看错的时候,我淡淡一笑,然后指尖一划,果断删除了那个我一直以为是朋友的微信好友。
有些人一直存在于你的微信好友中。 你一直以为他们是你的朋友,但其实他们只是泡泡世界里的陌生人。
如果有些人急功近利,连打招呼、寒暄都忘记了,那么这些人就不值得深交。 随着时间的推移,微信好友越来越多,但“假好友”也越来越多。
为了解决需要咨询专业律师的问题,我想到了前几天认识的另一个人,他也在我的微信好友交流中。 因为我们认识的时间很短,所以我不认为对方是我的“朋友”。 我礼貌地给对方发了一条微信,询问对方是否方便接听电话,并告诉对方自己因工作需要有法律问题需要咨询。 对方反应很快,热情地跟我交谈,给了我专业的风险规避方案。
结束通话前,我告诉对方,我会按照行业标准支付对方的咨询费。 对方拒绝付款,说我们都是朋友。
对于同一件事,你认为是“朋友”的人很冷漠,而你认为不是“朋友”的人却很热情。 这就是这个时代的怪圈。
那么什么样的人才是所谓的朋友呢? 如果你们加入微信并且认识很久了,你们是朋友吗? 经常喜欢你的人是朋友吗? 事实并非一定如此,当然也不能一概而论。
腾讯张小龙日前在演讲中表示:一个很有趣的现象是,自从朋友圈发布以来,每个用户的朋友越来越多。 理论上大家都会觉得朋友多了,发布的内容也多了。 现在,我会花越来越多的时间在朋友圈里。 但腾讯后台数据显示,用户平均花在朋友圈的时间没有变化。
这说明了一个现象:虽然人们的微信好友越来越多,但微信好友之间的“强联系”却并没有越来越多。
写到这里,我想起了朋友微信朋友圈里看到的一张照片:
记得看了朋友发的帖子后,我很佩服那个女孩的大胆和真性情。 但对于这张图我始终保持着一半同意一半不同意的态度。
在这个高速发展、微信好友数量爆炸的时代,每个人确实应该定期清理自己的微信好友。 但你不可能“一棍子打死他们”。 与他们零交流的人并不意味着他们不是你真正的朋友。
零沟通的人分三类,我认为不应该被淘汰。 他们是:
第一类:你们根本不认识,只是加对方为好友,只是为了以后发生关系。
如果没有主动联系对方,对方也没有每天发问候、微信、点赞,即使确实有零交集,也不建议删除。 这种零沟通是不以沟通为基础的结果,所以不是对方不把你当朋友,而是你还没有把对方当朋友。 你们之间少了两个字,那就是“主动”。 该类型的微信好友仍然可以存在于微信好友通讯录中。
第二类:你们已经认识了,但因为忙于日常生活,没有互动。
这些微信好友大多是以前的同学、以前的朋友、以前的同事,他们共同见证了成长。 在这个快节奏的生活中,我们不会为了聊天而聊天,也不会为了喜欢而喜欢。 同学、朋友、同事都在那里。 该类型的微信好友仍然可以存在于您的微信好友通讯录中。
第三类:你们已经很熟悉了,但不交往,以免互相关心。
也许零互动是刻意的零互动,但并不代表与你零互动的人就不会时时刻刻关注你、关心你。 该类型的微信好友仍然可以存在于您的微信好友通讯录中。
那么哪些类型的人不再需要存在于你的微信好友通讯录中呢?
如果你们素不相识,之前只是加了对方好友,但主动联系对方却忽略了对方,或者对方急功近利,没有表现出“态度”。 “作为朋友,你可以果断删除这种人。
少就是“多”,少就是“精”。
微信好友少了,真正的朋友之间有意义的交流多了。 微信好友较少,但真正朋友之间的交流却少有而精致。
文字:原创(如需商业使用,请联系作者授权。)
图片:幼儿园老师拍摄。 (借这张图,希望大家都像孩子们的世界一样丰富多彩、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