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技术下跨境金融服务增多,聚焦跨境交付模式

2025-02-03
来源:网络整理

近年来,使用数字技术的跨境金融服务的数量增加了,这在一个国家被证明是金融执照。通过数字平台,它为其他国家 /地区的个人和企业提供金融服务,即“跨境交付”模型的跨境金融服务。根据“服务与贸易的一般协议”(GATS),跨境金融服务包括四个模型:“商业存在”模型,“跨境交付”模型,“海外消费”模型和“自然人类流量”模型。下面的主要讨论是数字环境跨境金融服务中的“跨境交付”模型。

使跨境金融服务更方便

8个非法财务活动也活跃

在最近的阶段中,在我国“业务存在”模型下的跨境金融服务的开放性不断增加。例如,放松或取消外国资本持有限制,取消外国资助的机构进入我国家相关的金融部门限制,放松外国机构的市场的条件,扩大外国金融机构的业务范围以及重点的重点遵守一致的国内外资本原则。

值得注意的是,数字技术的开发为“跨订单交付”模型的跨境金融服务提供了技术基础。近年来,它还基于互联网进行了跨境非法财务活动。例如,我的国家禁止外汇保证金交易,但在某些发达国家是合法的。实际上,有互联网“外汇交易平台”,跨境为我国的居民提供了外汇保证金交易。

这些“外汇交易平台”主要声称拥有海外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例如由英国,澳大利亚,新西兰,塞浦路斯和其他金融监管部门及其监督的金融监管机构颁发的许可证)。甚至成千上万。

外汇局的相关部门严重破坏了非法外汇交易平台。截至目前,已经有将近一千个非法外汇利润率网站。其中,926个已关闭,29纠正和撤退(删除网站的内容相关的外汇交易),访谈6(承诺纠正,删除相关的外汇交易),将其转移到公共安全机器人到公共安全机器人4 。

实际上,海外机构非法向我所在国家的居民提供8个跨境金融服务:外汇保证金交易服务,跨境股票,期货和贵金属服务,跨境金融服务,跨境比特币,ICO交易,ICO交易,和海外付款机构跨境跨境 - 向我国的外贸企业提供付款服务,通过跨境海外银行向我国的个人提供帐户服务,在海外保险机构的跨境销售保险产品以及非法交叉 - 跨订单非法跨境数字平台,用于跨境购买房屋和跨境赌博。财务活动。

根据我国加入WTO服务贸易特许权的具体承诺,我所在国家承诺开放的金融部门主要反映在“商业存在”模型中,但是“跨境交付”模型的金融服务是有限的。只承诺,可以通过“跨订单交付”模型提供某些保险服务,证券服务和财务信息数据服务。没有其他金融服务可以通过“跨境交付”提供。

如何打开下一步?应要求外国资本通过建立“业务存在”来提供金融服务。在现有的GATS框架下的“跨订单交付”模型中,保持跨境金融服务的开放性,并且不会全面开放。暂时尚未完全开放“跨境交付”模型的跨境金融服务,主要是基于当前的法律制度,市场不成熟,监督能力较弱,协同机制不是声音,投资者和消费者的投资经验有限,识别识别,识别风险能力较弱和其他原因。

从中间和长期开始,我的国家需要逐渐提高金融服务市场的开放水平,并在“跨境交付”模型中提高跨境金融服务的开放性。在完整的司法和有效的监督的前提下,可能不需要提供“商业存在”以提供“商业存在”方法。金融服务:在早期阶段,应采用“前面列表”以打开跨境金融服务以打开“跨订单交付”模型。将来,随着监管系统的改进和功能的提高,可以逐渐承诺打开“负面列表”方法,以打开“跨境交叉 - ”跨订单“跨订单”方法。 “交付”模型的跨境金融服务。

财务许可必须具有国家边界

更多的开放金融市场需要更有效的财务监督。 “跨境交付”模型的跨境金融服务必须具有有效的访问监督标准,审慎监督系统,行为监督系统和国际监管合作机制。

从访问的角度来看,金融许可必须具有国家边界,并且必须在“跨订单交付”模型中获得跨境金融服务。首先,任何组织都以任何方式向中国提供金融服务,并且必须持有许可。跨境金融服务不能“未经许可驾驶”;

其次,“跨境交付”模式下的跨境金融服务机构应接受我国家的监督,并向我国的监管机构报告数据;同样,持牌运营是对中国金融消费者有效保护的重要先决条件。我国的监管机构应严格打击非法跨境金融服务,并有效地保护中国消费者和投资者,并责备。

在国际上,财务比没有监督更开放。成熟的发达经济体通常强调必须获得财务许可。以美国为例。只要美国要求对美国人(无论是否在美国)提供金融服务,就应在美国获得许可;如果美国不允许这样做,将被视为欺诈,将受到惩罚。

例如,一些国家的清算机构需要为美国金融机构提供集中清算服务,并获得CFTC发出的临时非行动信。他们可以根据信件向美国机构提供清算服务,但他们还需要向CFTC提交相关交易数据。

2018年7月,爱沙尼亚的一家外汇经纪人因在CFTC提供外汇业务提供外汇业务而被罚款高达6亿美元,并被禁止永久性地向美国居民提供外汇业务。此外,消费者已经支付了超过1000万美元的薪酬。 2018年11月,美国的一家公司实际上从事贵金属交易,欺诈性招聘客户,至少非法盗用1780万美元的资金,虚假报告利润,隐瞒欺诈等。 。美元罚款。

此外,美国CFTC还要求未在美国注册且未向美国人提供服务的外汇经纪人也必须明确提醒“不要为美国人提供相关的金融服务”。

国际上的观点,由于服务提供商和接收者而导致的“跨境交付”模型中的跨境金融服务,需要加强国际监管合作。

实际上,我的国家在与澳大利亚证券投资委员会(ASIC)和香港证券监管委员会(SFC)等海外监管机构(如海外监管机构)方面取得了初步进展。例如,澳大利亚监管当局在其网站上发布了风险提示,并要求获得许可的外汇经纪人:立即停止在中国开发新客户;尽快解决现有的中国客户;品牌外汇经纪人采取执法行动的下一步。

将来,我们必须加强双边和多边级别的国际监督与合作。探索世界上最好的监管标准,探索和进行各种形式的国际监管合作与相关用户记录,例如共享审计信息,提供强制性证词,冻结资金或资产,共享的电信网络等。交叉委托金融服务拥有使非法跨境金融服务无处可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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