爷爷‘先用后付’购买54件商品引热议:新型支付方式的利与弊探讨

2025-02-10
来源:网络整理

“当我醒来时,我的祖父购买了54件商品'首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如果我寻求帮助,可以退款吗?”网民在社交平台上发布了一条信息,以吸引了很多关注。最近,诸如“为什么无缘无故地打开”之类的主题已在热门搜索列表中在热门搜索列表中易于开放,稍后再付款”。一些支持者专注于“首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的新付款方式,认为这是促进消费便利并可以有效改善用户体验的重要创新;一些反对者担心它可能会加重冲动消费并具有财务管理能力。较弱的组可能构成潜在的消费陷阱。

“首先使用,稍后再付款”很容易取消,并且困难

在去年的“ 11”促销活动中,“首先使用并付款”成为在电子商务平台上播放的一种新方式。所谓的“先使用并稍后付款”是指符合条件的用户可以在购物时先订单0元,在收到产品时尝试一下,然后在单击确认收据按钮后付款。目前,我国家的许多电子商务平台已连续推出了这项服务。

关于为什么使用“先使用并稍后付款”功能,许多消费者报告说,他们没有积极选择“首先使用并以后付款”,而是根据付款页面的默认建议或意外单击而被激活。一些平台甚至更改默认付款方式,削弱或隐藏在某些产品页面上添加购物车的选项,从而导致最初想要收集或投入购物车直接放置的产品。

“一开始,平台向我推荐了它,所以我想尝试它。使用它非常方便,因此没有取消它。”江西的刘女士说,她没有被迫激活它,因为她在激活时被授权,并且习惯了使用它。付款后使用”。

随着这种新的付款模式在这个电子商务平台上的普及,争议也引起了争议。一些消费者认为,它鼓励先进的消费,并且容易冲动不必要的商品,这对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尤其不利。

除了不熟悉在线购物的老年人,他们通过“先使用并稍后付款”下订单54个项目外,许多消费者也报告了类似的激活而又不知道情况。 Sun Bo是一名80岁的上海男子,他报告说他只登录了购物软件并浏览了产品网页,但收到了尚未放置的衣服。他问商人,他得知自己的帐户使“首先使用并稍后付款”功能。在向购物软件投诉后,平台客户服务声称必须亲自承担货运费。经过多次谈判,该平台将补贴货运费,老年人将退还货物。

此外,很容易启用“首先使用并稍后付款”,但是要取消此功能需要一些努力,这比打开它要复杂得多。 “法律日常”的记者发现,取消此功能需要输入多个页面,这些页面很麻烦,通常需要4到7个步骤才能完成。甚至还有一些社交平台上的帖子“如何关闭'首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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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多消费者抱怨说,如果尚未收到订单,则该功能将无法取消。该系统促使“履行合同中存在的顺序暂时不能关闭”。您需要等待完成订单,并且在关闭之前没有下达新订单。

隐藏的选择隐含风险

在“黑猫”投诉平台上,您可以看到有10,000多个投诉信息使用“首先使用并以后付款”作为关键字。其中,默认激活,回报困难,下订单后的价格随机变化以及诱导分期付款的付款已成为投诉的“严重影响的地区”。除了取消“首先使用并以后付款”功能的繁琐过程外,网民还使用“完整折扣”优惠券在“ 11”期间收集订单,以收集订单。失败。一些消费者表示不满意:“我不明白平台为何启用了此功能,所以为什么不认为它与沉积物红色信封的冲突。”

一些网民质疑“首先使用并稍后付款”功能是否会与平台形成贷款关系,一些消费者担心“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然后错过付款时间而不知道它会影响个人信用。

一些行业内部人士分析了“以后的使用优先付款”服务具有与信用卡等金融产品相似的信用特征,但两者在法律上基本不同。 “首先使用并付款”功能本质上是销售合同关系,而信用卡等金融产品是贷款合同关系。但是,尽管“首先使用并付款”不是传统的贷款行为,但使用此功能时,消费者仍然需要警惕可能的信用风险。北京公民侯先生错误地触摸了浏览产品时的“首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按钮。直接在平台上下订单时,他没有注意扣除表格。后来,他负责过期偿还的损坏,因为他没有注意还款信息。

工业和信息技术部信息和通信经济专家委员会的成员潘·海林(Pan )认为,“首先使用并以后使用”实际上是一种消费者财务模型。它旨在促销。有信用付款需求的消费者可能会喜欢此工具,但是它需要基于用户希望激活和使用它。关于这些非自愿的“失败激活行为,潘·海林(Pan )说,“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并不是每个人都愿意使用的东西,尤其是某些消费者担心这些记录会输入信用报告。平台应应充分告知消费者他们应该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以及“首先使用并以后付款”中的相关风险。

提防技术意味着侵犯消费者权利

“新的消费模型和新的消费格式本身都有问题,例如不完整的法律和法规以及不规则的业务行为。”中国法律协会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研究协会副秘书长陈·辛吉安格(Chen )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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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家的消费者权利保护法已经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独立选择和购买的权利,并且运营商不得干预。 《消费者权利保护法》的实施法规将从2024年7月1日实施,还着重于完善运营商在线交易,消费者权利保护等方面的义务。

在讨论“首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的利弊时,是否可以在将来继续前进,并真正实现其积极价值,因为付款创新仍需要按时间和市场进行测试。

专注于当前时刻,无论哪种付款方式是,它都应该恢复到服务的本质,并且不应成为“常规”消费者的工具。关于“首先使用并稍后再付款”的投诉和不满,很容易取消且难以开放,记者发现,上海,,,和其他地方的消费者权利保护委员会或消费者协会作出了回应。其中,基本上是一种共识,“让消费者选择是否先使用'首先使用它并稍后再付款'并“先使用它”,然后稍后再付款“必须能够激活它“一键式”或“”一键关闭它”。

在消费提示中,提醒消费者要小心,不要在使用“首先使用并稍后付款”功能时逾期,否则它将很容易影响他们的个人信用记录。如果您不想使用此付款方式,则可以关闭平台付款设置中的付款设置。功能;如果找不到关闭方法,则可以联系平台客户服务以协助处理。

“电子商务平台不应使用技术手段来替代消费者思考和做出决策。他们应告知消费者开放的风险和不利因素。”在Chen 的角度来看,该平台不应默认情况下误导消费者或其他手段来误导消费者开放。 ,您可以使用弹出窗口或大胆的红色来提示他们交出权利向消费者打开选项,并提供方便的关闭模式,以便消费者可以在不知道的情况下独立选择。

为了进一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并防止潜在风险,潘·海林(Pan 支付消费者的知情权。对于“首先使用并以后付款”的配额相对较高,必须将其包括在信用监督中。 (记者Wang Y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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