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县级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开发局,潘坦综合实验区的运输和建筑局以及所有相关部门:
为了进一步标准化省级建设专业资格人员的注册,鉴于实际条件,省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部组织了“为省级登记的实施措施做准备福建省的水平建筑专业资格资格人员”,现在已发给您,请遵守它。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乡村发展部
2025年2月10日
对福建省省建筑专业资格人员注册的实施措施的政策解释
1。制定背景
近17年以来,已发布了“福建省注册建筑工程师的注册措施”(福建建筑[2007] 28)。在此期间,有一些有关注册和实施工作的新规定(例如,承诺系统声明,电子证书等),该方法不再适合当前情况。同时,为了实施省级注册和批准事项,例如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成本工程师,我们的省无需采取相应的实施措施,并且将包括在此制定中,并将包括基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行政执照”。法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建筑师的实施规则》,《关于调查与设计注册工程师的管理法规》,《管理法规》实际上,注册建筑工程师的“注册成本工程师管理”等法规实际上是该省制定了“福建省省建筑专业资格人员注册的实施措施”。
2。主要内容
“福建省省建筑专业资格人员注册的实施措施”共有五章和二十篇文章。
(i)一般规定。阐明法律基础,申请范围,注册机构,注册类别,继续教育和其他要求。其中,申请范围扩展到二级成本工程师,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和其他部门,并全面覆盖了省级注册和批准事项。
(ii)注册申请。澄清注册声明,申请条件和非注册条件的要求。在没有申请的情况下,添加了六种类型的案例,其中注册申请受电子承诺系统声明和申请的约束。
(iii)接受和批准。澄清注册认可,注册批准,签发证书,电子证书,练习密封,取消程序以及由注册机构处理的取消条件的要求。已经添加了电子证书法规,进一步缩短了接受和批准时间限制。
(iv)监督和管理。澄清批准后验证,结果申请,工作监督和其他要求。加强对四个关键监督对象的批准后验证,例如频繁更改注册单元。
(v)附录。可以清楚地指出,实施的有效期为五年。
政策咨询方法:
解释部:省建筑实践资格注册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