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kong “江西农村信贷合作社的国民大会代表主席”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融资的蓬勃发展,各种形式的移动支付也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其中,通过汇总付款工具(例如多个第三方支付平台,合作银行和其他服务提供商界面,开发)提供全面支付服务的第四党付款。特别快。
根据不完整的统计数据,在全国范围内,有100多个第四方支付机构从事总支付服务,用户规模近3亿,交易规模超过300万亿元。用户数量和交易量的数量都在迅速增加。客观地说,四方支付机构提供的汇总支付服务在提高付款效率,提高用户体验和促进经济发展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根据相关的国家法规,第四方支付机构不持有基金清算许可证,也不应以任何形式处理特殊商家和解资金,而是从事或参与伪装的特别商业基金和解。但是,在巨大的利益的诱惑下,仍然有许多第四方支付机构依靠正式的第三方支付平台通过大量注册商人,个人帐户和其他方式来建立付款渠道,非法从事基金和解业务。并非法犯下了一些黑色和灰色行业。为犯罪的资金提供的资金引发了一系列欺诈,洗钱和其他案件的案件,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严重破坏了经济和金融秩序,并造成了巨大的社会伤害。
为此,作者提出以下建议:
首先,根据业务的本质改进监管框架,加快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法规制定,并消除监管真空和套利;
第二个是提高集合支付行业的入境门槛,加速行业优化和集成,尽快改变混合第四方支付机构的当前状况,并提高市场集中度和标准化;
第三个是发出司法解释,清楚地表明,“非法参与基金和解业务的行为”将被定罪非法业务运营,并将完善构成因素和惩罚措施,以增加通过以下费用。非法的第四党;
第四,敦促正式许可的第三方付款机构加强风险控制,及时有效地确定异常的支付帐户,并避免成为非法第四方支付机构的渠道,以从事非法基金和解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