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记者Li Bing
最近,在中国人民银行的官方网站上(以下称为“中央银行”)上已更新了“有关非银行支付机构重大事件的宣传的宣传通知”。
中央银行同意,山东·尤达( )付款有限公司(以下称为“ ”)将增加其主要股东 Co.,Ltd。(以下称为“ ”),并将其注册资本增加到1亿Yuan Yuan;它同意北京 Fuda Co.,Ltd。(以下称为“ Fuda”)的主要股东将从深圳 E- Co.,Ltd. fuda。
根据官方网站,付款于2006年成立,其原始注册资本为3000万元。 2014年,它获得了中央银行签发的付款许可,并获得批准在山东省内开展银行卡收集业务。付款业务类型重新分布后,的付款业务类型被调整为“付款交易处理I类”,业务覆盖范围是山东省。
成立于2007年,并于2012年获得了中国人民银行签发的“付款业务许可”。它被批准在北京开展预付卡发行和接受业务。随着付款业务类型的重新分割,其业务类型已更改为“存储价值帐户操作II类”。 App显示, 的现任股东是 Co.,Ltd。,其股权比率为100%。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的研究人员Lou 告诉 :“自今年年初以来,随着付款机构的监督的加强,一方面,多个付款机构增加了资本来适应监管要求并促进业务扩张和合规性的发展;另一方面,付款机构也是付款的付款和付款行业。
自2024年以来,第三方支付机构经常报告调整新闻,涉及名称更改,资本增加,合并和其他方面。例如,中央银行同意在北京数字 Co.,Ltd。的北京 Co.,Ltd。合并;并同意 Co.,Ltd。将公司名称更改为“ Co.,Ltd.”。
就付款机构的资本增加而言,近年来, Co.,Ltd。,北京DIDI Co.,Ltd。, Bao Co.,Ltd., ()Co.
实际上,一年中付款机构的重大变化与监管要求密切相关。今年5月1日,正式实施了“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和管理法规”(以下简称“法规”)。该法规清楚地指出,建立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最低注册资本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应支付货币资本。中央银行可以根据诸如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业务类型,业务领域和业务规模等因素来增加上段中规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股东应由自己的资金捐款,并且不得以托付资金,债务基金和其他非全国资金捐款。
中国银行业研究所的博士后研究员马蒂亚奥(Ma )告诉美国证券记者:“监管机构进一步加强了付款机构的监督,并具有更严格的入境入境门槛,更标准化的单位名称,更严格的资金保护,更严格的资金保护,并对违法行为的侵害和较严格的惩罚,并促进了规定的规定和增强的规定。股东结构,并为业务扩展和产品服务创新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在新的付款条例的背景下,预计随后对付款机构的调整将继续。将有付款机构取消或合并,而付款机构将进一步增加资本并增强整体实力。”卢·费彭说。
Ma 得出的结论是,付款机构的未来发展将显示三个趋势:首先,付款模式不断更新。新兴的付款方式正在不断出现,促进了付款服务的智能,方便和个性化的开发。其次,业务发展更加多样化。付款机构不仅提供付款服务,而且还积极扩大跨境支付,数字钱包,公司服务等。第三,合规性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付款机构通过调整和增加对合规风险控制系统的投资并提高合规操作水平来确保信息安全和用户隐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