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工程企业专家资格的评论意见的公开宣布
建筑办公室接受信[2025]第4号
所有省和自治地区,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管理)市政当局,北京计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新疆住房和城市发展局的各个省和自治地区,住房和农村发展(管理)委员会部门的部门
根据《行政许可法》和《建筑工程企业的相关资格管理条例》,我们的部门组织了有关最新建筑工程企业申请的申请材料的专家评论。现在,专家审查意见将在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部()的网站上公布,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有关企业申请材料中人员和代表性工程绩效的详细信息,您可以通过单击“住房和城乡农村发展部门门户网站→建筑工程企业资格管理行政批准栏→公共资格申请信息”来检查它。
未同意的专家审查意见的企业可以通过“住房和城乡发展部门网站网站→政府服务企业行政批准→申请进度查询(证书发行信息查询)”。公告时间是:从2025年2月21日至2025年3月3日(7个工作日,可以从2025年1月23日开始检查具体意见)。如果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它可以通过建筑工程企业资格申请软件(下载地址::)在公开公告期间提交声明申请。在包含声明申请表的陈述材料的电子数据包(需要法律代表的签名并用单位印章盖章)通过省级住房和城市农村建筑部报告,我们部门的行政批准集中式接受办公室可以接受。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应遵守省住房和城乡发展局报告的日期。
任何反对企业申请状态的相关单位或个人都可以向建筑市场监督部门或我们部门的总部报告情况。报告情况时必须盖章官方印章。个人必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如果您没有任何清晰或不了解公告,请直接咨询我们部的建筑市场监督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