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发布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3月1日施行,强化监管促行业健康发展

2025-04-16
来源:网络整理

文字/新手金融意见负责人专栏作家Mo

为了加强对客户储备基金的监督并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利和利益,中国人民银行最近发布了“衡量非银行付款机构客户储备金的储备措施”(以下称为“措施”),将从3月1日的2021年量身定期实施“衡量标准”,并将其量的量子付款。同时。

从措施的相关内容来判断,它有效地调节了在集中存入储备金后的集中存款和客户储备金的基础存款和支配,进一步完善了有关储备金的存款,使用和转让的规定非银行支付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规定将从实施中设置6个月的过渡期。在过渡期间,非银行支付机构,商业银行和其他行业实体将严格遵守法规,以完成业务流程和系统转型,为客户储备基金信息等建立验证和验证机制,等等,这可以有效地提高非银行付款机构的合规能力和水平,并确保客户储备基金的安全以及有效地促进欧洲权利和利益的利益。显然,这些措施是发行并即将实施的,这将重塑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的存款和监护权,并重新调整客户客户的利益模式。最重要的是,它有效地弥补了原始的“付款机构客户措施”中的缺点和漏洞,增强了大坝以防止财务风险,并为我国的财务安全建立了新的安全障碍。

一方面,对客户储备安全的监督得到了进一步的增强,为保护公共利益增添了“安全锁”,可以从来源抑制财务风险。随着网络技术信息技术的普及以及我国家数字经济的加速加速的持续增长,人们参与各种在线经济活动的能力已经不断增强,与生活紧密相关的各种活动也通过互联网进行,例如购物,旅行预订,票务和票务等等。如今,大多数人的在线购物支出和其他活动都要求非银行付款机构充当公平的中介机构,并成为商人和客户之间基金支付的主管和执行者。因此,客户需要将某些储备金存入非银行支付机构,与非银行支付机构形成大量临时余额资金,并在金融机构中形成大量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临时存款。对于押金的这一部分,尽管中央银行于2013年发行的“付款机构的客户储备基金措施”以监督客户储备资金,但由于金融机构采用的各种不公平的竞争方法来竞争存款。他们经常使用大量的储备金来供客户威胁商业银行,以实现自己获得高存款权益的目标。同时,许多商业银行不得不为短期利益放弃其监管原则,并视而不见,对违反非银行支付机构的某些违规行为,即使是银行支付机构的付款业务也经历了各种混乱,例如伪造交易材料,误解了交易材料,误解了客户资金,与货币相关,并为客户带来了严重的安全增强客户和商人的范围。

为了应对这些问题,中央银行在2017年采取了措施,并发布了“与付款机构的客户储备金有关的事务的通知”,要求每月从2018年7月9日起,付款机构的客户储备资金的集中存款比率逐渐增加。到2019年1月14日,将获得100%的集中存款。一天结束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客户储备资金将存入中央银行开设的客户储备金的集中存款帐户中,从而实现了从商业银行的存款过渡到整个存款到中国人民银行的过渡。法规和法规的颁布将于2021年3月1日生效,但仅补充和具体。

可以看出,滞留在非支付机构帐户中的所有客户储备基金都存入中央银行的中央银行。中央银行不是盈利机构,也没有与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利息纠纷。它不会受到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任何不利影响的影响。它可以严格,认真地从财务安全,财务稳定以及公平性以及保护客户的消费者权利的公平和正义的角度来严格地实施客户存款储备金资金的有效监督。可以看出,在非银行付款机构的储备金以集中式存放在中国人民银行以及其他支持的监管系统(例如使用,转移和清算储备金)等方案之后,不仅可以遏制任何可能存在的风险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利润想法,并消除了因客户储备基金的转移和挪用而可能引起的风险。

另一方面,它可以有效地促进非银行支付机构,以改变其业务理念,注入动力和活力为转型和升级,并从市场运营的角度遏制财务风险。众所周知,在非银行支付机构的付款业务运营期间,滞留在其帐户上的大多数储备金都以非银行付款机构的名义存入商业银行帐户,然后再支付给中央银行。尽管非银行付款机构没有资金所有权,但其实际控制权通常被非银行支付机构操纵,并且客户缺乏主动控制其控制权的权利。非银行支付机构将这一部分的储备金存入商业银行,并获得巨额存款利息收入。特别是,一些非银行付款机构将这个庞大的储备基金视为他们自己的强大“资本”作为讨价还价的筹码,这不仅允许商业银行互相提高存款利率,以便从非银行支付机构中获得庞大的储备基金存款,而且对正常存款市场产生了不利影响。此外,竞争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存款的结果直接允许商业银行支付更高的利息,以银行间协议存款的形式存入。尽管非银行支付机构赚取了“超额”的利息收入,但它大大增加了商业银行组织的存款成本,使商业银行难以降低实际企业的贷款利率。最后,他们都将利息负担转移给了真实的企业,这使得解决企业高融资问题变得更加困难。

显然,这些措施规定,在以集中式的方式存入非银行支付机构的客户储备资金之后,中央银行不必向他们支付利息。这不仅消除了商业银行提高整个组织资金成本以争夺储备金以提高存款利率的现象,而且有效地阻止了非银行支付机构通过将客户储备金存入商业银行享受储备金利息的方式。该系统的实施反映了中央银行严格监督的双重功能以及促进非银行支付机构以加强自己的服务。它可以从根本上消除非银行付款机构关于“坐着”储备金利息的任何幻想,迫使非银行付款机构通过不断优化服务手段,增强服务功能,扩大服务手段等来加速业务转型的步伐,提高服务能力,扩大服务手段等,不断地扩大自己的收入渠道,不断地启动其稳定的启动稳定性,并最终竞争了竞争性,并竞争了企业和市场的竞争性,并竞争了企业和市场的竞争,并进行了企业和市场的竞争,并进行了稳定的范围。

另一方面,已经实现了“宽大与严格”,为非银行和付款机构之间的资金相互转移提供了有效的渠道,并且可以从机构的角度遏制财务风险。对于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资金关系,这些措施并未以“万能的方式”方式禁止;特别是为了应对当前在管理机制中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分裂的术语状况,从而导致转移困难和高成本影响商人资金的正常流量。此外,由于需要将来不断扩大在线付款并为数字经济发展创造一个有利的环境,因此这些措施专门调节了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合规合作产生的储备金的转移,并规定基于储备金基于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储备金的转让,可以通过一家清算机构进行处理。非银行支付机构只要提供交易流,收款人信息等,就可以转让资金。表明交易的实际发生的材料。同时,为了提高交易透明度并防止资金风险,可以规定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应直接开放付款业务界面,不得向彼此开放付款帐户并转移客户储备资金。显然,这些措施已经为系统中非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基金交流开辟了一个有效的渠道,并客观地为用户和商人提供了基础,以方便地转移资金,以低成本的价格在不同的付款机构之间以较低的成本转移。随着措施的实施,将清除客户与商人之间的资金共同转让的障碍,而不同银行支付机构之间的资金将被清除,这将有助于加速整个储备基金的周转效率。客观上,它创造了减少客户与商人之间资本占用的条件,并为尽可能刺激国内需求和经济增长提供了有利的条件。

简而言之,发行和实施这些措施不仅会给客户和商人带来便利,而且还可以确保客户储备基金的绝对安全,并激活市场活力,从而从根本上防止财务风险并为社会和经济发展创造有利的条件。

(本文作者的简介:著名的财务评论员和独立经济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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