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云是一位商人,经常通过微信走遍各大专业批发市场。 工作中,他发现国外顾客去批发市场购物时需要用人民币支付。 然而,一些顾客没有携带足够的人民币现金,前往银行兑换。 这也是费时费力的。
马云嗅到了“商机”,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在批发市场开设了“地下银行”,招募需要兑换外币的人员。 采购商和供应商都成为了它的“客户”。
当商户要求外国顾客用人民币付款,而外国顾客没有携带足够的人民币支付时,市场上的商户就会把顾客介绍到马云的“地下钱庄”,顾客在那里将外币兑换成人民币付款后人民币,支付给商户。
此外,当一些国外客户来到批发市场采购时,一些商家直接收取外币,找到马的“地下银行”兑换人民币。
2024年9月,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扩大侦查范围,发现马某名下银行账户内存在大量资金交易。 资金进出频繁、进出快,所以他们调查了相关情况。
迫于压力,在公安机关掌握其犯罪事实之前,马某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2024年3月,公诉机关指控马某非法经营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过程中,马某撤回违法所得10万元。
微信城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某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非法进行人民币外汇结算活动,违反国家规定,扰乱正常秩序。金融市场秩序。 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非法经营罪。
马某作案后主动向警方自首,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 他投案自首,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并主动撤回违法所得。 依法可以减轻处罚、从宽处理。 随后,法院判决马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
该判决现已生效。
微信城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李国文表示,开设“地下钱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非法外汇交易,是非法经营犯罪的表现形式之一。
本案中,被告人马某违反国家规定,在未取得相关业务资格的情况下非法买卖外汇,扰乱金融市场秩序。 情节特别严重,已构成非法经营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