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报记者 李智
今年首张第三方支付机构开出的数百万罚单已经开出。
随着反洗钱监管不断加强,又有两家支付机构被罚款。 其中,快钱支付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被罚款1004万元,两名相关负责人也被罚款。
因违反账户管理规定等原因
“快钱支付”被罚数千万元
2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微信总部网站披露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快钱支付清算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快钱支付”)因账户管理违规法规; 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中国人民银行微信支行因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四项违法行为,对该公司处以1004万元罚款,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值得注意的是,上述罚款成为今年首笔支付机构千万级罚款。
此外,快钱支付两名相关负责人也被罚款。 时任快钱支付董事、CEO、总经理党某强因公司“未按要求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负有责任,被罚款3.5万元; 时任快钱支付助理副总裁的滕某军被罚款8.5万元。
针对上述事项,快钱支付表示,“本次处罚是人民银行2024年对快钱全面检查中发现问题的处理结果,对此我们诚挚接受,感谢监管部门的指导。”以及快钱的指导。” 帮助。”
快钱支付当年第一时间成立了专项整改小组,针对各项监管要求进行全面深入的自查整改,制定了详细的整改方案,在确保各项问题及时整改的同时业务的顺利运作。 我们将以此为鉴,积极落实各项监管要求,完善公司治理,升级系统能力,优化服务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业务运营合规水平。
快钱支付是万达集团控股子公司
天眼查数据显示,快钱支付是中国领先的互联网金融平台。 快钱基于在电子支付领域十年的积累,充分整合数据信息,结合各种应用场景,为消费者和企业提供丰富的支付工具,稳定的投资理财、便捷的融资信贷、丰富的应用使能客户随时随地享受便捷、智能的互联网金融服务。
快钱支付成立于2004年,是中国最早的第三方支付机构之一。 其法人实体为付志孝,注册资本4亿元人民币。 2011年获得《支付业务许可证》。2024年5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决定,为27家非银行机构换发《支付业务许可证》。 快钱公司再次成功换牌,获得互联网支付、手机支付、全国银行卡收单业务牌照。
快钱支付官网显示,自2004年成立以来,快钱已覆盖超过4亿个人用户、超过650万商业合作伙伴,与200多家金融机构对接。 公司总部位于微信,在微信、微信、微信、微信、微信、微信、微信等30余地设有分支机构,并在微信建立了金融科技服务研发中心。
值得注意的是,2014年底,快钱与万达集团达成战略控股合作,共同打造基于实体产业的金融科技平台。 由此,万达集团战略性地控制了快钱支付。 此后,万达披露斥资3.15亿美元收购快钱68.7%股权。 2017年,关国光原股东全部退出,万达实现对快钱的完全控股。
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
德实控股被罚新台币430万元
无独有偶,2月7日,另一家支付机构也收取了罚款。 根据微信银丰字[2024]9号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德实股份因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微信支行处以罚款430万元,并责令限期改正。时限。
公开信息显示,得世有限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作为支付方与支付方之间的中介提供第三方支付服务。 其主要产品有德狮卡、德狮积分卡、德狮通行证、德狮宝、德狮钱包、发卡系统、销售管理系统。 合作伙伴包括卜蜂莲花、沃尔玛、百盛、大润发、新世界百货、星巴克、哈根达斯、棒约翰等。
天眼查数据显示,德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注册资本1.5亿元。 法定代表人为王胜江。 其于2011年8月获得支付牌照,但自2016年8月换牌后,德实股份支付牌照已于2024年8月暂停换牌。
去年8月,第二批支付牌照换证结果出炉。 德视支付牌照延期被暂停,或许是因为涉及赌博犯罪案件。 央行透露,因德视股份出现《中国人民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的情形,暂停其办理《支付业务许可证》换发申请。
股东方面,微信德实控股有限公司为德实股份的控股股东,持有其56.82%的股份。 微信茂宏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还全资控股德实控股。 最终,德实股份的实际控制人为陈亮。 。
第三方支付持续受到严格监管
近期,有关部门持续加大对支付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今年以来,已有近10家支付机构收到罚款,罚款总额超过4000万元。
除了上述数千万元的罚款外,联华电子还遭受了608万元的罚款。 银管罚[2024]10号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联电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违反外包管理规定; 支付交易信息不符合真实性、完整性、可追溯性要求; 未能有效落实特约商户管理。 该公司因未能有效检测客户异常情况而被追究责任; 交易结算管理不规范; 未按要求保留商户资料的; 未建立规范的催收服务体系等,被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罚款、没收共计608.49万元。 此外,易宝支付、汇付天下因外汇业务“踩红线”,各被罚款400万以上。
为进一步完善反洗钱监管体系,提高反洗钱工作水平,2024年1月26日,央行印发《客户尽职调查及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 《金融机构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办法》结合我国金融业发展现状,完善了金融业反洗钱义务范围,明确了各金融行业客户尽职调查的具体要求,强调基于风险的尽职调查措施和持续尽职调查措施,要求金融机构对高风险情况进行尽职调查 加强尽职调查,允许金融机构对评估的低风险企业和客户采取简化尽职调查措施,参照国际通行标准,完善受益所有人身份识别要求和行为通过代理银行、汇款、第三方、高风险国家或地区等特殊业务下的尽职调查要求。 《办法》完善了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记录保存的具体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