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13日讯 今日,中国人民银行发文显示,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印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简称《通知》),《通知》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
对于《通知》出台的背景,中国人民银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支付受理终端涉及支付指令的读取、收取和生成,其安全合规至关重要,对于确保支付信息和金融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人民银行高度重视支付受理终端相关风险防范,先后发布了银行卡收单业务、受理终端安全、条码支付业务等一系列制度,为维护支付受理终端秩序发挥了积极作用。获取市场并保护公共信息和金融安全。
与此同时,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也面临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 例如,一些市场主体不断创新篡改交易方式,通过擅自更改终端交易路由、商户代码、商户名称、交易地址等方式隐藏非法交易,导致交易信息难以还原真实消费场景。这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引发投诉和纠纷,也为不法分子转移违法犯罪资金创造了可乘之机。 还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支付条码转移赌博资金,为跨境赌博活动提供支付渠道。 为切实提高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风险管理水平,有效切断跨境赌博等犯罪“资金链”,保护社会公众利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通知》是在深入研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的。 。
《通知》重点对银行卡受理终端进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要求收单机构建立终端序列号和收单机构代码、特约商户代码、特约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特约商户收单结算账户、银行卡受理终端分布将地理位置等五个要素之间的关联性和对应性放在一起,保证整个支付过程中关联性的一致性和不可篡改。 围绕上述要求,根据支付市场主体的不同职责,建立多层次的规范机制,形成各方各司其职、实现多方治理的管理体系。
《通知》遵循同类业务同等标准的原则,结合条码支付受理终端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的异同,对特约商户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实行分类管理。 对于与传统银行卡受理终端类似、可采集主要支付信息并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受理终端,如卡码复合智能终端等,与银行卡受理终端监管要求相同终端。 对于仅具有读取或显示条码功能、不参与发起支付指令的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如扫码枪或扫码盒、显码设备、静态码板等,考虑条码的普惠性支付方面,要求商户建立对应获取订单的核心要素,强化监控手段,强化风险防控。 此外,对于不具备定位功能的条码支付辅助受理终端,需要通过付款人交易位置或其他推断移动终端实际位置的方式对终端交易位置进行监控,防范终端滥用风险。 考虑到上述监测的实施需要收单方和账户方机构之间的合作和对接,因此要求清算机构与收单方和账户方成员机构共同制定终端所在地的联合监测标准和规则,并采取加密、去标识化等必要的安全技术措施。 在保证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共同确定验证频率、标准、模式等操作路径。
为在防范风险的同时更好发挥支付条码的普惠性、便捷性,《通知》提出以下针对性要求。 一是对业务特征明显的个人支付条码用户参照特殊商户进行管理,为此类个人用户提供商户支付条码,提高个人经营者收单服务质量。 二是要求原则上禁止使用个人静态支付条码进行远程非面对面支付收款。 确实有必要实行白名单管理,防止个人静态支付条码被出售、出租、出借,搭建赌博活动的网上充值通道。 。 三是参照通过截图、下载等方式保存的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的相关要求,防止不法分子利用个人动态支付条码规避政策要求。 四是认真确定个人静态支付条码白名单准入条件、规模、个人静态支付条码有效期、使用次数和交易限额,防范白名单滥用风险。
为确保个人支付条码相关要求有效落实和业务顺利过渡,《通知》设置过渡期,要求支付服务主体全面、充分评估客户正常支付需求,制定配套服务方案,做好客户指导和服务工作。 确保服务成本不增加、质量不下降。
《通知》总体上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一方面,《通知》从多主体、多维度进一步规范支付受理终端和特约商户的管理,有利于防止不法分子通过改装支付受理终端、申请支付宝等方式窃取消费者个人信息,甚至挪用账户资金。虚假商家等; 另一方面,《通知》要求清算机构完善支付业务报文规则,支持其成员机构满足客户必要、合理的交易信息查询需求,帮助提升银行和支付机构的报表等服务质量。以及交易信息查询。 充分保障消费者知情权,减少相关纠纷和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