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院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考试招生章程总则详情

2025-05-19
来源:万象资讯

职业技术学院报名简章_2024年高职单独招生章程_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单独考试招生政策

第一章 总 则

为了深入推进高等职业教育的招生考试改革,寻求一种适应职业教育本质与规律的招生考试评估体系,推动我院独立招生改革工作的持续稳定与进步,我们依据教育部及河南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指导,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章程适用于我院在2024年进行的全日制普通高职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工作。

第二条,单独考试招生活动严格遵循高等职业教育选拔人才的科学准则;同时,恪守信息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基本原则;并且,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确保学校承担责任、自我管理、社会监督的有效实施。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下,严格依照高等学校招生“阳光工程”的相关规定,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各个环节和操作流程进行规范化管理。

学院内部遵循“招考分离”的原则,确保责任明确到个人,对报名和报考资格进行严格审查,规范录取流程,并保持工作纪律的严肃性,同时接受纪检监察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全方位的监督。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四条 学校全称: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六条 办学类型:普通专科院校

第七条 学院国标代码:

第八条 在豫招生代码6275(普通专科)

第九条 办学地点: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

第十条 学院概况:成立于1999年,经教育部正式批准,该学院成为我国首批高等职业院校之一。同时,它还是全国教育信息化建设试点单位、河南省“双高”工程的重点建设院校、河南省的骨干高职院校、河南省优质高等职业院校以及河南省职业教育品牌示范学校。

第三章组织机构

学院特设了一个专门负责单独考试招生的领导小组,该小组由学校领导及相关部门以及各院部的负责人共同构成。该领导小组对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进行全面管理,负责制定招生政策、确定招生专业及招生规模,同时拟定单独考试招生的具体方案,并就招生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讨论与决策。

学院设立了一个领导小组,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该小组下辖办公室、考务组、录取组、纪检组、舆情监控组、技术保障组以及服务保障组等七个工作小组。这些小组的组长均由学院分管领导担任,而副组长则由相关部门的负责人出任。

学院纪检监察办公室承担对独立招生考试的全过程监督职责,确保独立招生考试的公平性、公正性和公开性,并推进高考“阳光工程”的实施。

第四章 招生对象与招生计划

第十三条 单独考试招生的范围、条件

招收那些已经成功报名参加河南省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以下简称“普通高考”)的考生。

(二)仅对那些已成功报名参加河南省2024年普通高校针对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招生考试(简称“对口招生”)的考生进行招生。

第十四条 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2024年,针对单独招生考试,共有50个专业及专业方向参与,招生名额设定为1700人,具体信息请参考附件表格。对于免试入学的考生,其招生计划将独立列出并单独执行。

学校各专业的学费和住宿费用标准如下:文科类专业的费用为3700元每生每年;计算机应用技术和信息安全技术应用专业的费用为4620元每生每年;其他理工科专业的费用为4200元每生每年;艺术类专业的费用为6000元每生每年;护理和康复治疗技术专业的费用为5280元每生每年,其他医学类专业的费用为4800元每生每年;软件学院(二年制)的费用为8000元每生每年;与俄罗斯鄂木斯克国立交通大学合作办学的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费用为元每生每年;与泰国宣素那他皇家大学合作办学的护理专业费用为元每生每年。

在单独考试招生实施阶段,如若存在未完成的招生计划,该部分计划将自动纳入我院河南省的高职批次统一招生计划中。

第十六条 考生相关待遇。通过我院独立组织的招生考试以及对于技能突出人才实施的免试入学政策录取的学生,无需参与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的统一招生考试和对口升学考试。入学后,他们将获得与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录取的学生相同的待遇。在规定的学习年限内,若学生能够顺利完成教学计划中的各项内容,并取得合格成绩,满足学校的毕业要求,他们将有资格获得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颁发的全日制专科毕业证书。未被录取的考生,仍可参加全国高校统一招生考试。

第五章 报名与考试

第十七条 报名方式及准考证领取

(一)报名方式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的考生需在2024年3月19日的上午9点至3月21日的下午6点之间,通过“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进行网络志愿的提交,且在报名过程中只能选择我院的一所院校进行报名。

(二)领取准考证

在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完成志愿填报的考生,自4月8日9:00起,可登录学院招生网自行打印准考证。考前若准考证不慎遗失,考生可前往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六号楼一楼招生就业办公室进行打印。请各位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一旦考试结束后遗失,将不再予以补办。

第十八条 考试

考试活动在省教育厅及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引导与监管下有序展开。高中毕业生及对口生接受不同的评估,高中学生(包括社会考生)需参加文化素养测试及职业适应性测评,而对口生则需参与文化素养测试及职业技能测评。

考核地点: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崤山西路42号。

考试时间:4月10日(以准考证考试时间为准)。

(一)普通高中毕业生(含社会生)考试办法

1.文化知识考试

语文和数学是文化知识考试的两个科目,每个科目满分为100分,合计总分达到200分。

(2)文化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对于语文和数学成绩均达到B级或以上(包括B级)的普通高中毕业生,其文化知识考试可予以免除。所有选择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并满足文化知识免考条件的考生,其成绩将按A级标准折算为90分,B级标准折算为80分,并纳入总成绩计算。考生无需亲自申请文化知识考试的免考资格,我院将依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所提供的学业成绩数据库进行审核。对于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学院将在招生信息网上进行公布,敬请考生留意查阅相关信息。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通过笔试形式进行,而对于艺术类考生,则需进行笔试与特长测试相结合,总分设定为300分。测试主要聚焦于评估考生的专业知识水平、科学文化素养、职业发展潜力以及职业兴趣倾向等方面。

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独立举办或联合举办的省级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或三等奖的选手,以及荣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参赛者,持有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申请人,以及具备与报考专业相对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例如:导游资格证书、护士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的考生,均有资格申请免试。

报考我院单独招生考试并满足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资格的考生,若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二等奖或三等奖,其证书将分别转换成270分和240分;若获得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一等奖,其证书将转换成240分;同时,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将转换成240分,而职业资格证书则按270分计入总分。[]

申请免于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相应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明,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2024年单独招生考试相关正式文件正式通知发布之前获得。具体日期为2024年2月26日。

申请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免考的考生,必须在3月25日之前(以邮局收件时间为准)将身份证的复印件、证书的正本以及副本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到学院的招生办公室,以完成免考手续的办理(现场递交不予接受),若资料不齐全,将不予认可;经过我院的审核,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所有提交免考申请的资料必须通过邮政EMS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方式将不予接收。[]

(二)中职生考试办法

1.文化知识考试

该考试涵盖语文和数学两门科目,每门科目满分为100分,总计200分。依据《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程教学标准》制定,考试着重评估考生的文化素养水平。

(2)文化知识考试采用闭卷形式。

2.职业技能测试办法

职业技能测试按照专业类别划分,通过笔试的方式进行评估,艺术类考生还需额外进行特长测试,总分设定为300分。该测试的依据是《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简介(2022年修订)》,主要评估考生的综合素质、岗位所需技能以及通用技术等方面的能力。

(2)获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职业技能大赛二、三等奖的考生,获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考生,获得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具有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如:导游资格证、护士资格证、教师资格证等)的考生可申请免考。

报考我们学院单独招生考试,并且满足职业技能测试免考要求的考生,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二、三等奖者,其证书可分别转换成270分和240分;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得一等奖者,其证书可转换成240分;此外,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放的高级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转换成240分,而职业资格证书则按270分计入总分。符合免考条件的证书折合分数不重复计算,以最高分计入总成绩。

申请免考职业技能测试的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须在河南省教育厅发布的2024年单独考试招生正式文件通知发放之前获得。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6日。

申请参加职业技能测试免考的考生,须在3月25日之前(以邮局收件时间为准)将身份证的复印件、证书的正本及副本通过邮寄方式发送到学院的招生办公室,以便办理免考手续(现场递交不予接受),若资料不齐全,将不予认可;经过我院审核,符合免考条件的考生名单将在学院的招生网站上公布,所有申请免考的文件必须通过邮政EMS快递邮寄,其他快递服务将不予接收。邮寄地址位于河南省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具体是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的招生就业办公室,若需联系,请拨打联系电话。

(三)退役士兵考生

退役士兵的考生有资格申请免除文化素质考试,他们可以选择参与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那些希望免除文化素质考试的退役士兵考生,需要依照《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豫考院〔2023〕40号)的规定,提交相应的“资格条件申报”。未完成“资格条件申报”程序的退伍军人考生,请在2024年3月6日至3月7日期间,前往报名所在地的县级(市、区)招生考试机构,办理补充申报手续,并完成资格审核流程。审核合格者将免除文化素质考试,其成绩将按照学业水平考试B级的折算分数进行认定。

第十九条免试入学

具备教育部或其联合举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荣誉,或者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及持有高级工或技师职称、荣获县级劳动模范或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生,均有资格免试直接被高校专科层次录取。

具备技能突出人才免试入学资格的个人,需完成高考报名程序,提交入学申请,由就读学校进行核实,我院进行审核并公示,最终由省教育厅对资格进行确认,方可免试直接加入我院进行学习。符合条件者必须在3月25日早上8点30分至11点30分之间,随身携带身份证的正本和副本、获奖证书的正本和副本、高考报名的考生编号,以及《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2024年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申请表》,前往三门峡职业技术学院(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西路42号)六号楼一楼招生就业办公室,提交必要的免试录取所需材料。

第二十条 命题、考试与评卷

省教育厅与省教育考试院对命题、考试及评卷进行指导与监督,我院负责具体执行。我院将严格遵循“阳光工程”的宗旨与标准,细致开展独立考试招生中的命题、考试和评卷等环节,严格执行保密规定,并坚持“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一)命题由学院组织专家命题。

(二)依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的规定进行考试。必须对考试过程进行严格管理,保持考风考纪的严肃性,规范各项操作流程。对于在考试中被判定为违规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将依据《普通高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学院负责组织专家依据《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评卷。在制定评判标准时,注重科学性和合理性,同时增强信息公开和结果公示的力度,以保障考试评判过程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

第六章 录 取

第二十一条 录取工作在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下进行,具体由学院负责组织。一旦考生被本学院录取,他们将享有与通过普通高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新生相同的待遇。

(一)录取中对考生身体条件的要求

考生须确保身体状况良好,无任何传染性病症,并满足《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的相关规定。对于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高考体检的考生,将不予进行录取手续的办理。

(二)录取原则

文化知识考试总成绩未达到80分的考生,文化知识考试中语文或数学科目成绩为零的考生,以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即职业技能测试)成绩未超过120分的考生,均不具备录取资格。

对于通过文化课及职业适应性测试(即职业技能测试)而无需参加考试的考生,将优先进行录取;而对于剩余的招生名额,则将考虑录取其他符合条件的考生。

若某专业的免考人数超过了该专业的招生名额,那么免考考生将不再享有优先录取的资格,录取顺序将依据折算后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列,并从中挑选出最优秀者进行录取。

(三)录取办法

依据教育部颁布的专业分类目录,我们学院开设的单独考试招生专业涵盖了农林牧渔、能源动力与材料、土木建筑、装备制造、生物与化工、食品药品与粮食、交通运输、电子与信息、医药卫生、财经商贸、旅游、文化艺术、资源环境与安全等共计13个专业类别。在招生录取环节,针对每个专业类别设定了不同的最低录取分数线,且各专业类别之间不进行相互调剂录取。

考生一旦越过了分数线,他们的录取将依据单招考试的总成绩,并结合他们报考的第一志愿专业所属的类别,按照“专业优先”的规则进行。若出现成绩相同的情况,则需依据职业适应性测试(即职业技能测试)的得分、文化知识考试的总成绩、语文成绩以及数学成绩来决定先后顺序。

对于报考第一志愿专业且该专业计划录取名额已满的考生,若其第二至五志愿专业属于与第一志愿专业相同的大类,则将在该专业志愿大类内进行调剂录取;若第二至五志愿专业与第一志愿专业属于不同大类,则将依据第一志愿专业大类进行调剂录取。然而,当考生第一志愿大类下的所有专业均无法满足录取条件时,将不予录取。

4.文化艺术大类各专业单独录取,专业间不互相调剂。

仅对具有明确专业意向的考生开放录取,对于中外合作办学项目、软件学院等收费较高的专业,均不例外。

(三)成绩及录取

考生们请注意,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将公布考试成绩的查询时间、查询方法以及录取的最低分数线,请密切关注并及时查阅相关信息。

学院依照既定的录取标准筛选出拟录取学生名单,随后在我校招生信息平台上予以公布,同时将名单提交至河南省教育考试院,以便完成后续的录取手续办理。

我院已单独录取的考生,无需参与河南省2024年的普通高考选拔。

对于未被我校独立招生考试录取的考生,他们仍有资格继续参与河南省2024年的普通高考或者相应的对口升学考试。

第七章 其 他

第二十二条 新生报到和新生复查

(一)新生须持录取通知书、身份证、准考证报到。

新生入学后,将依照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安排对新生进行复核。对于在报名及考核阶段存在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以及身体条件不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规定的考生,将剥夺其入学资格。

第二十三条 监督机制

为确保单独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公平性、公正性和透明度,实施阳光招生原则,纪检监察机构承担对单独考试招生全过程的监督、质询与审查职责,确保招生活动的严肃性及考生合法权益,对考试和录取环节中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追责。参与单独考试招生的工作人员需自律,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于在单独考试招生环节中采取欺诈手段的考生,将剥夺其获得单独考试招生录取资格的权力。如有举报,请拨打监督电话。

第二十四条 信息发布

我院所有涉及单独招生考试的相关信息,均已通过学院招生信息平台公开发布,无需额外通知,考生们请随时留意并查阅该平台内容。

第二十五条,我院秉持“确保每位学生不会因家庭经济原因辍学”的宗旨,全面执行学生资助的各项政策,强化资助工作的监管和创新管理措施,逐步构建了包括奖学金、助学金、助学贷款、勤工俭学、减免学费和补助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家庭经济条件极为困难的新生,若在开学注册时未能及时凑齐学费与住宿费,可利用学院设立的“绿色通道”先行完成入学手续。入学后,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依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困难评估,并实施相应的资助措施。

国家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每年8000元,旨在表彰那些特别出色的二年级及以上在籍的全日制学生。学生需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程序,成功后,将获得由国家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金额为每人每年5000元,旨在表彰那些不仅学习成绩优异,而且家庭经济状况较为困难,且已满二年级(包括二年级)及以上的在校全日制学生。这些学生需经过严格的审核和批准程序,最终将获得由河南省教育厅统一印制的荣誉证书。

国家助学金的发放标准为每人每年3300元,旨在资助那些家庭经济条件较为困难的全日制在校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我校就读的帮扶对象,包括脱贫享受政策家庭的学生以及风险尚未完全消除的监测对象,他们每人每年可享受4000元的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贷款政策面向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开放,他们可以申请此类贷款以支付学费和住宿费。该贷款的年度最高额度设定为一定金额,且在学生就读期间,贷款利息由承担。贷款的期限和利率将依照国家制定的相关规定执行。国家助学贷款涵盖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与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两种类型,对于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他们可以向所在学院的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并办理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亦或向自己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并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六)针对服兵役的高等院校学生,国家实施教育资助政策:对于应征入伍履行兵役义务或直接被招收为士官的学生,国家将提供学费补偿或代偿国家助学贷款。此外,退役后的士兵学生,依照规定可享受学费减免优惠,并且能够获得退役士兵国家助学金。

学生不仅能够享受到国家提供的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资助措施,而且学院内部还设有校内奖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勤工助学以及学费减免等多种资助方式,旨在助力家庭经济条件不佳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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