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30日表示,近期支付结算业务执法检查中,发现“卡友”、“福临门”两家支付公司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和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 各企业共被罚款3474万余元。 同时,为防范金融风险,央行要求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年内有序退出违规严重地区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央行分别对卡友支付服务有限公司、福临门支付有限公司支付结算业务进行执法检查。
经核实,卡友公司存在违反收购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收购外包业务规定、违反备付金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 检查还发现,卡友公司未按要求保存完整交易记录,严重违反商户实名管理规定等违规行为,且还消极配合检查监管。
福林门公司存在违反商户实名制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交易信息管理规定、违反资金结算相关规定、违反准备金管理规定等行为。
央行决定给予持卡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92.42万元,并处罚款2490.09万元,罚款总额2582.5万元; 央行对林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47.33万元,并处罚款744.95万元。 罚款总额892.28万元。
央行还要求两家非银行支付机构一年内有序退出违规严重地区的银行卡收单业务。 卡友公司退出贵州、海南、甘肃、河北、辽宁、黑龙江、浙江、湖南、微信、宁夏、重庆、安徽、广东(不含微信)、广西、微信、江西、陕西、江苏、内蒙古、山西、湖北、新疆、福建、河南、西藏等25个省(区、市); 福临门公司已退出四川省银行卡收单业务。
中国人民银行表示,下一步,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继续加强支付结算市场监管,严厉查处违反支付结算法律法规的行为。 (维熙)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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