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没套路,消费者就不会买单”
“有能力的客户,价格就多报一点”
“成本价不便宜,利润不高,哪来的高提成”
“六七十岁老人或宝妈,在家没事做的,就忽悠她们”
顾客若对承诺的无效退款政策不满,即便不打算退货,一旦款项到账,便会立即以“你好,在吗”或“不在”的简单问候作为告别,随后将其拉入黑名单。
“在这里不能有同情心,不管客户过敏只要钱”
“做这个你就不能有良心,你当成电诈就好”
以下是某线上护肤品牌的多位销售员分享的“经验总结与销售策略”。他们隶属于长沙的丝元晨晶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丝元晨晶公司),该公司利用社交平台发布广告,专注于吸引40至60岁女性消费者,以低价策略促使其下单购买,并引导消费者进行多次回购。部分顾客在首次购买时以498元的价格成交,而后续的销售金额更是高达数万元。该公司大张旗鼓地宣称其护肤品具有祛斑效果,然而实际上并未获得特殊化妆品的批文,而且其成本仅需区区几十元。
这究竟是一家怎样的企业,其销售行为竟丧失了道德底线,竟企图通过电信诈骗来牟利?自8月19日起,潇湘晨报的记者(报料微信:)假扮求职者,成功获得该公司销售岗位的应聘机会。
卧底期间,除了掌握全套“逼单”话术外,还发现更多问题。
客户订单最高可达八万元以上,即便是六七十岁的老人或是全职妈妈,也能轻松应对,股东透露,标价三百多元的药品,其成本实际上不过区区几十元。
8月23日,一位调查记者抵达了长沙市雨花区的汇财中心,对该区域的丝元晨晶公司进行了实地探访。
陈女士,作为入职培训的负责人,向我们透露,记者将被分配至公司的二线销售岗位,该岗位主要负责针对那些已经首次购买过产品的消费者,以促成产品的再次购买。她解释道,我们与客户的交流主要采用视频形式,无论是第一通、第二通电话的沟通话术,还是第三通电话中如何开具订单,都只需进行复制粘贴即可。而客户是否能够实现复购,关键在于第三通视频电话中能否成功开具订单。
记者留意到,在今年4月的一份客户跟进记录中,同一顾客在首次交易中以498元的价格成交。而在第二次交易中,该顾客在首次购买的产品基础上,额外添加了一些修复液和冻干粉,最终成交价超过了两万元。
陈女士透露,在进行充值业务时,单个客户能够促成高达八万八千元的交易。若交易额在五万元以下,则提成是十个点;若在五万至七万元之间,提成则是十三点;一旦业绩突破九万元,提成便升至十六点。若每月业绩达到十五万元,则可享有二十的提成比例,公司还会额外奖励三千元现金。以我们团队中成交率极高的销售冠军彭女士为例,她上个月的成交率高达六十五%,每月业绩三十万元岂不是顺理成章?
资深员工向记者透露,员工内部购买产品的价格仅为原价的30%,至于“成本价”,则需要向老板咨询。若成本不低,利润不丰厚,那么员工的提成又怎能如此之高呢?
调查记者向该公司一位姓李的股东进行了咨询,得知公司主打的祛斑“药水”售价高达320元,若是内部购买,价格可打三折,也就是96元,那么这款产品的成本是否仅为十几元?该股东回应道:“反正也就是几十块钱的样子。”
陈女士补充道,我们服务的40至60岁客户群体占据了总量的三分之二,这个年龄段的消费者普遍经济条件优越,而且内心深处依然保持着对美的追求。
对此,一位身处销售一线的工作人员表示:“我刚涉足这一领域时,发现顾客群体十分多样,既有六十至七十岁的老年人,也有成为母亲的年轻女性,她们中有的有三个孩子,有的有四个孩子,即便是在家中赋闲,她们也依然会被我们巧妙地引导。”
无论顾客提出关于面部问题的任何意见,销售人员都会宣称这是产品效果显现,以此引导消费者进行再次购买。
陈女士,作为入职培训的负责人,她要求新员工们认真观看彭女士,这位部门销售冠军与客户交流时录制的视频资料。她特别强调,新员工们需要学习彭女士在视频中的第一和第二次通话技巧。同时,她明确指出,在培训开始的6天前,新员工们必须熟练地掌握这些话术。
彭女士对新入职的员工进行了指导,她阐述了这两段话术的要点,“在第一通电话中,我不会与客户闲聊家常,而是要展现出专业教师的形象,我的开场白将是:‘您好,某某女士,我是效果中心的技术指导老师。’”
彭女士表示,介绍产品时,需向客户解释,这是通过促进皮肤五大层中黑色素持续排出,直至表皮层,随后运用专业技巧将其彻底清除,实现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目的。
在初次视频交流后的第三天,销售人员将安排与客户进行第二次视频沟通,以此作为促成消费的铺垫。彭女士强调,在询问客户对产品使用感受的过程中,即便客户没有明显反馈,也要设法找到她们的使用感受,并将其与产品功效相联系,“要依据客户的反馈来引导至产品效果,促使客户认同药水的功效,认同其吸收速度之快,若有客户表示没有明显感觉,那么就需为客户寻找那些感受。”
记者在部门一台电脑中查阅到的二通话术Word文档里发现,无论客户描述的是面部何种状况,无论是红肿发热、干燥、绷紧、瘙痒还是变黑,对应的话术都声称这是产品发挥功效的表现。
彭女士在销售过程中会不断提醒客户,“请记住,你现在的排列看起来多么不美观,未来洗完之后将多么赏心悦目;你现在的皮肤多么黝黑,洗净后将会多么洁白。对比一下你的脸色和脖子,你会发现脖子的肤色明显更白,而你的脸则显得较为暗沉,不是吗?”
彭女士表示,在第二场视频通话结束后的三天内,她将再次与客户进行第三场视频通话。记者查阅了第三场视频通话的内容,发现其中明确指出消费者手中的产品数量不足。然而,若要彻底清除脸上的黑色素,则需额外增加产品,“若暂停使用一天,效果将倒退十天。”最终,这段话旨在促使消费者进行再次购买。
彭女士在教学中提到,销售人员在与客户交流时表示:“您的(产品)已经用完,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还需继续使用,若未完全清除,若想达到理想效果,则需要额外付费。”
该产品将回购选项细分为三个等级,基础版价格介于三千至五千元之间,中档版则在七千至八千元区间,而顶级版的价格则从九千至一万元不等。
在卧底调查期间,记者向该公司的一名股东同时也是销售人员的李先生提问,询问为何每个销售人员的复购方案定价各不相同,李先生回应道:“价格并不固定,根据情况而定,可以是几千几千,只要客户能够接受即可。”
一线销售所做出的承诺常常被二线销售所否定,若消费者选择不再购买,则会被告知需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彭女士在讲解话术时提到,若客户询问一线销售承诺的无二次消费问题,她会这样回应:“每个人的面部吸收状况各不相同,比如十七八岁的年轻女孩,可能只需一个疗程就能见效;而五六十岁的人,脸上的斑已经存在很长时间了,单靠一个疗程的药水是远远不够的。”
吕先生所提供的新客户话术中,记者发现,他承诺若客户配合使用产品,可以达到“完全治愈且不复发”的效果。但在培训过程中,一位新员工提问,若消费者停止购买产品,他们的皮肤状况会怎样,培训负责人陈女士回答说,“如果她用完药水后不再继续使用,皮肤就会恢复到原来的状态。”
吕先生表示,一线销售的成交金额上限不会越过600元,通常成交价在三百至四百多元之间,“这种情况是可以变通的,如果顾客觉得这个价格难以接受,你可以询问她能接受的价位是多少,总之,只要能成交即可。”
吕先生向记者透露,若在抖音平台上搜索“悦颜讲护肤”,并观看该账号的直播,按照直播中的提示点击页面下方的“小风车”图标,便能够被引导至多个丝元晨晶分公司的前线销售部门。
记者在采访中引入了广州丝元晨晶公司的一名前线销售人员,该销售人员不仅保证产品使用周期为一个月,而且还表示,“使用后,若效果达到60%至70%,顾客便可停止使用。”这一说法与先前培训负责人陈女士的说法存在差异,陈女士称,“初次购买的一瓶药水仅能使用7至10天。”
调查记者追问,“接下来会不会让我花费数千甚至上万?”销售人员保证不会,并且提到如果产品无效可以退款。
在卧底调查期间,记者向长沙丝元晨晶一线的销售人员胡先生提问,询问他会对客户作出何种承诺。胡先生回应道:“对于任何不满意的情况,我都承诺可以无条件退款。即便客户不想继续购买,我也不会要求他们退货。客户只需告知一声,我便会立即退还款项。一旦收到款项,我会立即消失,不再回复任何信息,甚至将客户拉入黑名单。”
若客户执意要求退货,那么一线销售人员会将顾客引荐给售后服务负责人陈女士,陈女士则会明确告知,商品一经拆封便无法进行退款处理。
调查记者观察到,在多位二线销售与客户进行第三次视频通话的过程中,一旦客户表示不再购买,销售人员便会迅速转变态度,催促消费者签订一份《结案协议》。该协议中明确指出,“一旦结案,若皮肤出现红肿、过敏、敏感、色素回流或反黑等问题,X老师办公室将不承担任何责任。”销售人员还会反复强调,若不进行复购,任何面部问题消费者需自行承担。
胡先生如此说道:“你既然留在此地,便无需怀有同情心,无论你是对何物过敏,我概不关心。我只需金钱。从事这项工作,你便不能秉持良心,你只需将其视作一场电信诈骗。”
公司大肆宣传相关护肤品有祛斑功效,实则没有特殊化妆品批文
《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明确了化妆品的分类,将之区分为特殊与普通两大类。我国对特殊化妆品实施注册制度,而对普通化妆品则采取备案方式。那些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以及防脱发的产品,以及那些声称具有新功效的化妆品,均被归类为特殊化妆品。除特殊化妆品之外的其他产品,则被认定为普通化妆品。特殊化妆品的生产和进口必须经过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注册批准。在丝元晨晶公司产品宣传资料中,宣称国家特证,权威保障。
记者在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的“国产特殊化妆品注册信息查询”界面,通过输入图片上的批准文号“国妆特字”进行检索,结果显示该批文针对的是一款名为“美白祛斑面膜”的产品,而非他们主打的产品——祛斑药水“透雪颜人参赋活精华水(I型)”。
根据公司展示的产品外包装,“透雪颜人参赋活精华水(I型)”的生产商是“广州优悠化妆品有限公司”。经过记者的调查,该公司拥有的国产特殊化妆品批文仅限于一款面膜。在“透雪颜”相关的信息检索中,并未找到任何记录。此外,在产品功效的描述中,仅提及“增加肌肤水分”,并未提及任何祛斑效果。
调查记者在卧底期间向公司负责人杨女士提问,询问为何销售的产品缺乏批文却还在宣传其功效,并将其称为药水。杨女士回应称:“我们公司确实存在一些产品未进行备案,这是事实,而且市面上很多类似产品的包装上也仅仅标注‘保湿’二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