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城市(州)及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财政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和省级住房资金管理中心:
现将《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予以发布,并要求你们单位负责对其进行详细解读和广泛宣传。
附件:《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报告》
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财政厅
中国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
2025年4月23日
附件
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年度报告
依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以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关于完善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机制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特此公布甘肃省住房公积金2024年度的汇总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机构概况
全省设有14个设区城市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及2个独立分中心,其中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归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管辖,甘肃矿区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则隶属于甘肃矿区。该机构共有员工1578名,其中正式编制人员947名,非正式编制人员631名。
(二)住房公积金的监管工作由省住建厅、省财政厅以及人民银行甘肃省分行共同承担。其中,省住建厅专门设立了住房公积金监管处,该部门主要负责对辖区内住房公积金的日常监管事务。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
2024年,新增单位数量达到4680家,其中净增单位数为1734家;新注册职工共计16.81万人,净增职工数达3.15万人;实际缴纳的单位家数以及缴纳的职工人数分别为214.05万人,缴存总额为458.21亿元,这些数据分别实现了4.21%、1.49%和8.03%的同比增长。至2024年年底,累计缴存金额达到了4188.66亿元,较去年年底增长了12.28个百分点;同时,缴存余额为1578.39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上升了7.53个百分点。
(二)提取
2024年,共有151.16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了住房公积金,金额达到了347.63亿元,这一数字较上年同期下降了2.18%。提取的金额占当年缴存总额的75.87%,较上年同期下降了7.91个百分点。到了2024年末,提取的住房公积金总额累计达到了2610.27亿元,与上年末相比增长了15.36%。
(三)贷款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数量达到4.43万笔,总额为194.93亿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了14.64%和12.69%。同时,回收的个人住房贷款金额为160.17亿元。
至2024年年底,共发放住房贷款101.71万笔,总金额达2429.54亿元;贷款总额为1038.8亿元,较上年同期分别上升了4.55%、8.72%及3.46%。个人住房贷款总额在缴存总额中占比为65.81%,较上年同期减少了2.59个百分点。
2024年,职工购房支持项目面积达到了528.33万平方米。到了年底,个人住房贷款在市场中的占比(包括公转商贴息贷款)为24.42%,较上年末下降了0.14个百分点。借助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职工能够节省购房利息支出共计27.21亿元。
2024年,共发放了6423笔异地贷款,涉及金额高达27.78亿元。到了2024年年末,异地贷款的累计发放总额达到了275.34亿元,而此时的异地贷款余额为148.36亿元。
当年,该贴息贷款的贴息总额达到了229.74万元。到了2024年年底,总计发放了800笔公转商贴息贷款,金额累计达到了3.52亿元,而累计的贴息总额也攀升至2921.71万元。
(四)购买国债
2024年,国债未被购入,未进行兑付、转让及收回国债,金额均为0亿元。到了2024年的年底,国债的剩余余额同样为0亿元。
(五)资金存储
截至2024年年底,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款总额达到了557.71亿元。在这些存款中,活期存款有19.84亿元,一年期及以下的定期存款为157.54亿元,一年以上的定期存款为267.84亿元,而其他类型的存款,如协定存款和通知存款等,共计112.4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
至2024年底,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项目贷款以及国债购买总额合计,在缴存总额中所占比重为65.81%,较上一年同期减少了2.59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2024年度,公司业务收入达到了.05万元,较上年同期实现了5.94%的增长比率。具体来看,存款利息收入为.22万元,委托贷款利息收入为.23万元,其余部分为94.6万元。
2024年度,公司业务支出达到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了9.62%。具体来看,支付给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利息为.34万元,手续费归集金额为7551.32万元,委托贷款的手续费支出为.32万元,此外还有其他支出278.02万元。
2024年度,增值收益达到了.05万元,这一数字较去年有所增长,增幅为1.07%。与此同时,增值收益率也呈现下降趋势,具体为1.22%,较去年同期减少了0.06个百分点。
2024年,我们分别提取了贷款风险准备金,金额为5675.42万元;管理费用,金额为.5万元;以及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金额为.13万元。
在2024年,我们向财政部门缴纳了管理费用共计15万元,同时,还上交了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即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金额为72万元。
至2024年年底,贷款风险准备金累计达到了.16万元,同时,已累计提取出用于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的补充资金.41万元。
2024年度,管理费用投入为42.42万元,较上年同期上升了0.59%。具体来看,人员经费为89.00万元,公用经费为2115.89万元,而专项经费则为64.00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个人住房贷款相关数据如下:截至2024年末,逾期贷款金额达到1713.65万元,逾期率仅为0.16‰。同时,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为.16万元。在2024年,我们运用了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成功核销了呆坏账,金额共计19.93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在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比例达到53.77%,国有企业占比28.77%,城镇集体企业占比仅为0.76%,外商投资企业占比0.6%,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比12.29%,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比0.5%,灵活就业人员占比1.4%,其余部分占比1.91%;同时,中低收入群体占比高达98.15%,而高收入群体占比仅为1.85%。
新开户的员工中,国家机关及事业单位员工占比达到32.2%,国有企业的员工占比为25.48%,城镇集体企业员工占比为0.81%,外商投资企业员工占比为0.76%,城镇私营企业以及其他城镇企业员工占比为26.1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员工占比为1.08%,灵活就业人员占比为9.09%,其余员工占比为4.42%;在收入水平上,中低收入群体占比高达99.12%,而高收入群体占比仅为0.88%。
(二)提取业务
在提取的资金中,用于购置、建设、翻新以及大规模修缮自用住宅的比例达到了21.37%,用于归还购房贷款本金及利息的比例为43.85%,租赁住宅的比例为4.59%,而用于支持老旧小区改造的资金提取占比仅为0.03%。至于离休或退休人员的提取比例是25.04%,因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提取比例为1.23%,选择出境定居的提取比例为0.21%,其余各类提取则占据了3.68%。在职工群体中,中低收入者占比高达98.69%,而高收入者则仅占1.31%。
(三)贷款业务
在职工申请的贷款中,用于购买建筑面积90平方米及以下的住房占比达到了8.45%,而90至144平方米的住房占比为82.3%,超过144平方米的住房占比则为9.25%。在购买新房的贷款中,占比最高的是74.76%,其中保障性住房的购买占比为0.71%。而购买二手房的贷款占比为23.76%,用于建造、翻建或大修自住住房的贷款占比仅为0.04%,其余1.44%的贷款则用于其他用途。
在职工贷款的统计中,单独存款的职工申请贷款的比例达到了43.61%,而同时存款的职工申请贷款的比例则为56.34%,至于三人或三人以上共同存款的职工共同申请贷款的比例仅为0.05%。
在贷款申请者中,30岁及以下的比例达到了37.54%,而30岁至40岁的比例则为45.41%,40岁至50岁的比例是13.22%,超过50岁的比例仅为3.83%。在首次购房贷款申请者中,占比高达78.53%,而购买第二套或以上房产的贷款申请者占比为21.47%。在收入水平方面,中低收入群体占据了99.16%,而高收入群体则仅占0.84%。
(四)住房贡献率
2024年,个人住房贷款的发放金额、商业性住房公积金贴息贷款的发放金额、项目贷款的发放金额以及住房消费提取金额的合计,与同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总额相比,其比例为95.53%,这一比率相较于上一年度下降了15.43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2024年,省住建厅等相关部门严格遵守全国住房公积金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的部署要求,坚定不移地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推进服务水平的提升,对缴存和使用的政策进行调整和优化,增强对租赁和购房的双重支持,同时借助数字化手段,推动住房公积金向高质量发展的目标迈进。
(一)持续促进灵活就业者加入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项目。各地在政策调整、服务质量增强、宣传推广等方面精准施策,助力灵活就业者缴纳和利用住房公积金。具体指导陇南市和平凉市优化灵活就业者参与住房公积金制度试点方案,两地在2024年11月成功获批,跻身全国第三批试点城市行列。全年累计,约2.98万名灵活就业者缴纳了共计2.03亿元的存款,同时,他们共获得了622笔贷款,贷款总额达到了2.2亿元。
(二)租赁与购买并行,助力新市民及青年群体解决住房难题。首先,我们不断改进线上服务,简化提取条件,确保新市民、青年人能够便捷地提取每月住房公积金来支付租金。据统计,全年共有11.99万人提取租房资金,累计金额达15.94亿元,同比分别增长44.84%和33.17%。省住建厅携手省财政厅及人民银行省分行,对缴存人购置和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政策给予明确支持,并指导各地对保障性住房贷款的管理办法进行优化。在这一年中,共发放了318笔保障性住房贷款,总额达到了9964.65万元。三是发布《关于切实加强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的通知》(编号甘建金〔2024〕168号),对房屋套数认定进行优化,全面推广跨区域贷款服务,准许直系血亲共同申请贷款,将首付款比例设定为最低20%,将月还款额与月收入的比例上限提升至60%,以更大力度促进缴存者的住房消费需求。全年共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达到4.43万笔,总金额高达194.93亿元。此外,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的部署,我们下调了公积金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此举为缴存者节省了大约25.65亿元的利息支出。
(三)积极推动住房公积金数字化进程。颁布《甘肃省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实施方案》(编号甘建金〔2024〕81号),细化了四个阶段共十项具体任务,并选定六家中心作为试点,以探索成功经验。组织全省数字化发展座谈会,针对数据治理等关键工作进行了16次现场服务与指导,归纳总结经验,分析不足之处,发布问题清单,并持续跟踪整改进展。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在其发布的《住房公积金数据质量提升经验做法清单(第一批)》中,对我省构建的数据质量管控全流程机制的成功做法进行了推广。
(四)着力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质量。首先,促进区域协同发展。借助智慧公积金系统,实现提取和偿还异地贷款、按月冲还异地贷款等11项高频服务事项在省内实现通办,全年共处理异地协同业务1.09万宗。其次,加快“高效办理一件事”的执行力度。与省大数据中心共同发布并实施“一件事”工作方案。负责搭建全省贷款服务系统并确保其顺利投入使用,制定全省通用的执行目录、操作手册、跨部门协作处理规范及操作流程,大幅缩短处理时长、减少奔波次数、降低材料数量、优化处理步骤,降幅超过70%。此外,还构建了跨部门协作办理的机制。联合相关部门构建省级层面的“总对总”协同联动机制,旨在推动法院执行、企业注册、企业信息调整、企业上市合规性审查、企业破产信息核实、离退休人员待遇提取、企业迁移登记等多项业务实现“一揽子办理”。全年共处理跨部门业务达2.47万宗。
(五)持续加强住房公积金行业的文明建设。全行业全面执行全国文明行业的规范,致力于解决实际问题,树立新风尚,强化队伍建设,树立模范典型,努力塑造良好的为民服务形象。在“惠民公积金、服务暖人心”全国住房公积金服务提升三年行动中,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兰州新区管理部、金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永昌管理部、嘉峪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综窗业务大厅等三个集体,以及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苗国珍、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李国强、酒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陈莹、甘南藏族自治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蕊等四位个人,因表现优异,受到了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的通报表彰。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得“全省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