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及信息变更备案工作的通知

2025-06-04
来源:万象资讯

各有关单位:

依据《关于全面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全国实施通知》(财税〔2017〕79号)、《关于将服务贸易创新发展试点区域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所得税政策推广至全国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44号)、《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备案工作指导文件》(国科火字〔2022〕174号)以及《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细则》(深科技创新规〔2022〕4号)的相关规定,目前正启动2024年度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工作以及已认定企业的信息变更备案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申请认定工作(含证书期满后申请再次认定)

(一)申请条件

位于深圳市(包括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注册并拥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

参与《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详参附件1)所列的某一项或几项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需运用前沿技术或拥有显著的研发实力。具体涵盖领域包括:

①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

②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

③技术性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

④服务贸易类。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以上。

企业当年总收入中,来自《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所列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的收入需达到50%及以上水平。

5.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不低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35%。

6.近两年在经营管理上无不良记录。

注意事项:

2022年及2023年发证的有效期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不得申报;认定总收入系指扣除免税收入后的收入总额,其计算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而从事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所得的收入,系指企业依据与境外单位签订的委托合同,由企业自身或其直接转包的企业向境外单位提供《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认定范围(试行)》中规定的服务,并从境外单位获取的收入。

(二)申请程序

请访问“全国技术领先服务企业业务处理与管理平台”进行账号注册,若您已注册,请补充完善企业资料。

在广东政务服务网上登录,对企业的资料进行更新,通过网络完成申报表的填写,提交后,根据系统打印的版本下载申报表,按照规定完成签名和盖章,然后将彩色扫描件上传至系统,同时还需提交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盖章扫描件。

2.法人代表身份证盖章扫描件。

上一个财年,针对技术领先型服务收入的专项审计报告已经完成,其中包含了审计人员的亲笔签名、公章的盖印,以及报告原件的电子扫描件已上传。

上一财年财务审计的书面报告,需包含审计人员的亲笔签名、公章的盖印,以及扫描后的原件上传。

请提供上一个财年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表(需加盖公章)以及上一财年的纳税凭证(必须包含税务局的公章)。

特别提醒:

2024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流程_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_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

上一个财年的技术领先型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文件需涵盖营业总收入、技术领先型服务收入及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境外技术领先型服务收入及其在总收入中的占比、收入具体构成、银行外汇结算或外汇收入核销等相关凭证。

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报告及企业财务审计报告需由持有独立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且必须附有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备案的二维码以及报告的唯一编码。企业在挑选出具审计报告的会计师事务所时,应谨慎选择那些运营稳定、信誉良好且符合相关条件的机构;同时,企业还需妥善保管支付审计报告费用的发票以备查验。

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涵盖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其分配情况、现金流量表,以及相应的附注内容。

上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需包含主表,以及与公司免税收入相关的附属表格。

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论述需加盖公章,内容涵盖企业基本信息、运用先进技术与研发活动情况、提供的服务及经营管理概况、企业未来发展规划与前景、在行业内的地位及竞争优势、主要客户群体及其对企业增值服务的评价等方面。

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涵盖上年度的技术服务合同、技术合作开发及委托开发协议等;此外,还需提供上年度技术先进型服务收入的财务凭证,其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同时,还需提供上年度离岸外包业务所获得的外汇收入银行结汇或核销凭证,该收入需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三分之一以上。

8.企业工作场所房屋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加盖公章)。

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员工证明资料,这包含员工名册(需标注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及从事离岸服务外包的人员信息,具体模板可参考附件2),以及企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员工所持有的学历证书,这些证书应由企业整理存档以备查验;此外,还需提供企业员工的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企业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这些材料可证实其应用先进技术或拥有先进技术研发能力,具体包括国家级、省级及市级科技奖励的证书、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以及客户评价证明等。

技术领先的服务企业认证申请表正本,需提供彩色扫描版本,包含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公章以及骑缝章。

知识产权合规性声明文件需提供原件,并需加盖公章,具体模板请参考附件3。

可提供加盖公章的单位资质证明、经国家机构认证的国际资质认证文件、以及国际相关标准组织颁发的批准文档等,例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认证证书、开发能力和成熟度模型集成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认证证书等。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的认定流程采用无纸化申报方式,评审专家将电子版材料作为评审依据。企业在提交电子版材料后,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申请文件。然而,企业必须使用A4纸,正反面打印非空白页(包括封面),并以连续页码的方式编排,然后打印并装订成一套完整的纸质申请材料,并加盖公章。最后,企业需自行保存这些材料以备查验,且存档期限不得少于六年。我局将与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以及市税务局携手,对企业保存的纸质申请文件进行随机检查,或者要求申请单位补充相关材料。一旦发现存在虚假信息或与电子版申请材料不符的情况,将依据《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深科技创新规〔2022〕4号)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有效期内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变更备案工作

(一)变更范围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发生变化分为更名和重大变化两类:

即企业只是进行了名称或注册地的调整,并未涉及其他重大变动。

企业遭遇了与认定标准紧密相关的重大变动,诸如分设、合并、重构、转型、搬迁等情形,以及业务范围发生的调整,无论企业名称是否进行了更替。

(二)申请材料

请访问“全国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业务办理管理平台”,在此平台上进行《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核心信息变更申报表》(附件4)的在线填写,完成填写后,打印该表格并附上公章。

2.企业更名还须提供:

①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③有效期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注册地变更还需提供:

①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

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_深圳市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_2024年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流程

变更后的企业工作场所房屋产权证明文件或房屋租赁合同副本(需加盖公章)。

4.重大变化企业还须提供:

①新、旧营业执照复印件;

②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

③有效期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证书复印件;

上年度末需提供详细的人员状况描述和人员名单,并需加盖公章确认,内容涵盖企业职工的整体数量、具备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员工数量及其在企业职工总数中的占比。

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编制的,关于上一年度技术领先型服务收入的专业审计文件。

⑥经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提供上年度由税务部门加盖公章的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正表与附表的副本。

⑧其他有助于说明企业符合先进型服务企业条件的证明材料。

(三)材料编制要求

企业需编制申请材料的详细目录,随后将材料按序排列并予以胶装成册,确保每册仅有一份,并在每册的接缝处加盖骑缝章。

(四)受理地点

企业需依据申请清单逐项仔细检查,务必保证材料齐全且无误,并于规定受理期限内,通过EMS快递将申请材料寄送至指定收件地址。

地点: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070室

收件人:技先备案变更

(以寄出时间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三、受理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上述两项业务受理时间:

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9月15日,时间限制为每日18:00之前。

(二)咨询电话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申报系统技术支撑:、。

四、注意事项

申报单位需自行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即在申报和审核阶段,不得以获取资质认证或财政专项资金为前提与任何第三方机构签订协议;同时,不得通过向审核人员输送利益等不正当手段,非法获取审核信息。在项目审核环节,若发现申请单位有违背自主申报承诺的行为,且经核实确凿,我局将依据市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依法依规进行严肃处理。我局将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流程来处理申请事宜,并确保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若发现有任何机构或个人以我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向企业索要费用,敬请知情者向本局进行举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