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传来消息,宁夏在医保基金预付制度方面实现了重大突破。该地区采用了“月预付”与“年预付”相结合的双轨并行模式,有效解决了以往医保结算周期过长、医疗机构垫付负担沉重等长期存在的问题。这一创新举措不仅为宁夏地区的医疗单位带来了持续的财政援助,而且还为全国范围内医保支付体系的改革开辟了一条切实可行的路径,被广泛称为“宁夏模式”。
医保基金预付制度的关键是预先向指定医疗机构提供必需的资金援助,确保其日常运作及医疗服务品质。自2019年起,宁夏医保系统积极响应当国家支付方式改革的政策,对公立医院的住院费用实施了“月初预付、月底结算”的资金管理模式,并逐步将该制度转变为常规做法。该措施显著减轻了医疗机构的财务负担,同时提高了医疗服务的工作效率与水平,为未来医疗体制的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石。
2025年,宁夏在原有的“月预付”制度之上,对国家预付金政策进行了深化执行,并开创性地实施了“年预付”新模式。该模式从定点医疗机构中提取一个月的基金结算额,于年初一次性支付给医疗机构,并在年底依据实际结算情况对预付款进行调整与回收。此举不仅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的财务压力,而且赋予了它们更加灵活的资金运用权限,从而推动了医疗服务质量的不懈提升与技术创新。
宁夏依据医疗机构的申请情况,已实施“年度预付款”制度,向指定医疗机构预付的资金总额达到了2.55亿元。在中卫市人民医院等受益单位中,该医院在年初便获得了1738.5万元的预付款。这批资金有力地保障了医院在技术创新和服务质量提升方面的需求。调查结果显示,自从实行了“年度预付”政策,该医疗机构的就诊人数与2024年同期相比有了明显上升,并且其知名度和影响力亦实现了显著增强。
宁夏医保基金预付制度的创新举措不仅表现在资金支付方式的转变,还显著促进了医疗服务体系的转型发展。宁夏医疗保障局的相关负责人指出,宁夏通过将资金支付提前、重新设计结算流程等手段,成功解决了医保支付过程中的效率难题。以预付制度为基础,宁夏正努力促进医疗服务体系实现从“生存发展”阶段向“价值医疗”阶段的转变,这不仅为医保基金的高效利用和安全保障提供了新的途径,同时也为医疗生态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开辟了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