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布了《关于强化商品房预售管理相关事项的通知》,旨在对那些在获得预售许可证后擅自更改预售审批内容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更为严格的管理措施。《通知》指出,近期出现了一些房地产开发项目在获得预售许可后,擅自更改预售审批内容的情形,具体表现为未经过规划、消防、设计等相关部门的审批,就擅自对房间进行分割、合并或取消,甚至向社会公开销售。
为强化商品住宅预售监管,确保预售审批的严谨性,以及保护购房者权益,特发布关于规范预售申报流程、严格设定预售变更申请标准、集中处理现有项目变更等问题的通知。具体来说,需规范商品房预售申报流程;在开发项目申请预售许可证时,必须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条件和建筑形象进度要求。各开发商提交的预测图纸、房间数量、布局以及用途等基础信息需与实际施工现场情况相符,且需由工程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销售负责人共同核实。预售许可证一旦批准,除非依照法定程序,否则不得进行任何修改。对于装修住宅项目,需按照预售方规定的装修标准来建造样板房。获得预售许可证的工程项目,不得进行商品房在建工程的抵押手续。
开发商与施工方必须依照已获批准的施工设计图来执行建设任务,严禁擅自改动。若确实有必要进行修改,必须依照工程设计与施工的相关规范,依照规定流程向规划、图纸审查、消防、人防等相关部门申请批准,并迅速更新设计图纸。
经过相关单位批准,若需对规划、设计方案或施工进行修改,申请预售楼盘或变更预售许可时,必须提交包括套数、楼层数、总建筑面积、停车位数量、公共配套设施的规模及位置等相关信息的变更资料,以及规划部门审批所需的变更资料原件和附图。对于其他类型的变更,则需由审图中心进行审查。对于必须依照规定接受消防工程设计审查的项目,一旦其消防工程设计图纸出现变动,必须向消防工程设计审查的负责部门提出申请并取得其批准。
申请调整楼盘信息或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必须在9月30日之前向日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变更请求。对于逾期未提交申请的,以及已获得实测报告的项目,将不再接受相关申请。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所有已获得预售许可证的项目,将不再接受商品房预售楼和预售许可证的变更申请。
记者 隋忠伟